近日,有市民反映
浦东新区周浦镇一小区
发放的连花清瘟胶囊外包装盒
与此前收到的有多处不一致
查询相关商标信息
发现带有“连花”字样的商标
仍处于审查中
据此
不少市民认为发的是“假药”
对此,石家庄以岭药业
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回应
以下为具体内容:
目前市场上有效期内的连花清瘟胶囊产品有两种外包装形式,显示了“以岭”和“连花”两个商标。我公司因优化产品分类管理,将呼吸系统相关产品现统一用“连花”商标,即将原商标的老包装更换为“连花”商标的新包装。我公司产品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24号令)对产品进行了信息标注,并执行药监部门的规定使用条形码和二维码实现对产品的追溯。
“连花”商标的新包装上的花型图标仅作为装饰图片。我公司使用的“连花”商标于2005年4月11日申请,并于2009年6月27日获得授权,商标注册证号为“4595963号”。
另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查询获知,商标注册证号“4595963号”对应的是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连花”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9年06月28日至2029年06月27日。
市民查询到
“商标没申请下来”的状态
可能与相关查询网站
未及时更新有关
此外,关于市民关心的
物资质量问题
在今天(4月21日)上午召开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强调
涉及疫情期间保供、团购物资质量问题的
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从严从快”的原则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民如遇保供物资质量问题
请拨打12315或12345监督举报
(更多详情戳下面图片可看↓)
来源 | 新闻坊综合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布会、上海网络辟谣
编辑 | 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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