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晚,
沪深交易所根据《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制定了暂行办法,其中对参与CDR的个人投资者的门槛做了明确。

哦,不不不,
CDR不是成都人。
不是人啦。
为了搞懂CDR,
我们来讲一个小故事。
美国,某地,

DR是存托凭证的意思,
全称Depository Receipts,
是指一国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代表境外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
DR给投资者的感觉就像:
我们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下。

首先你找一家中国的存托机构,可以是中登公司,也可以是符合要求的银行券商
这不,你找到了一家银行,并签署了存托协议,
然后这家银行联系其在美国境内的分行,
这时候你把在美国上市的股票存进这家分行。这些股票可以是老股也可以是新股。但为了达到融资目的,会采用定向增发的新股。
分行告知国内的总行,确认股票托管。
总行就根据分行托管的这部分股票,在国内发行存托凭证,
这种感觉就像,
存托凭证相当于托管股票的分身。
每份存托凭证代表一定数量的基础股票
所以,1份存托凭证可以根据设定,对应1份股票或者是N份。

1份存托凭证对应多少基础股票数量由你自行设定。

公众投资者通过认购存托凭证,相当于间接持有了托管股票,获得了托管股票的分红权等权利。
捋一下发行DR的流程如下:
因为你的DR是在中国发行和交易的
所以就叫做CDR
猜对了,还真是这样叫的哦。
本次沪深交易所在公布的暂行办法中做了明确,

设定了2个
投资门槛

此外,本次暂行办法也允许CDR发行人使用外币编制定期报告
好了,今天就先说到这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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