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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3号通告

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宾县本轮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经专家研判,县指挥部决定,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解除道路交通管制
自5月21日2时起,全县交通信号灯恢复正常使用,公交车、出租车恢复运营。对小型客车(含出租车)按号牌实行单双号通行管理办法(应急、保供、医疗救护车辆不受限制)。即:车辆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单数的单日通行,车辆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双数的双日通行;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字母的以字母前1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城市公交车辆确保全时段不超过规定载客量的50%,居民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龙江健康码”绿码出行。快递、物流企业暂缓经营。
二、继续管控人员流动
(一)宾州镇主城区人员仍坚持非必要不出主城区,其他乡镇人员非必要不进宾州镇主城区。确需进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
(二)自5月21日起,宾州镇主城区除封控区以外,实行两天一户一人出行,每次外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日上午11时以后)。对无疫情以及解除封控区、管控区管理的乡镇、小区(村屯)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
(三)封控区、封控单元及居家隔离人员继续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可以下楼错峰取物和采集核酸。
三、有序复商复市
(一)自5月21日起,对具备防疫条件的超市、果蔬店、鲜肉店、面食店、熟食店、蛋糕店、冷饮厅、粮油店、仓买、药店、母婴用品店、农资商店、种子商店、生资商店、兽药饲料、畜禽屠宰(购销)、农机具销售(维修)、粮食收购经营单位、文教用品店、加油(气)站有序开放(每日上午11时前线上销售,11时后正常经营);各类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外卖,不允许提供堂食服务。
(二)各经营场所严格落实错峰限流、两米线、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定期监测评估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三)其他行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开放。
四、有序恢复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
(一)自5月2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恢复弹性办公,各乡镇可恢复通勤,上岗干部职工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对所有进出人员严格执行“扫双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二)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银行、保险代理机构、水、电、气及通信等公共事业单位继续实行预约办公、线上办理。
五、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自5月21日起,工业企业可有序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复工复产。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企业要最大限度减少堂食,实行分时错峰就餐,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严禁组织和参加聚餐、聚会、聚集活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主动服务企业,定期深入检查指导,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停工停产。
六、有序复课复学
自5月21日起,恢复初、高中毕业班线下教学,其他年级复课安排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七、继续开展核酸筛查
县域内所有人员均须按要求参加各轮次核酸检测,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人员一律赋黄码,补检后方可转码。
八、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反县指挥部《通告》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宾县疫情防控成果来之不易。恳请广大居民群众持续强化风险意识,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5月21日起施行,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2号《通告》执行。其他管控措施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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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宾县发布(ID:bx2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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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张佳丽
主   编:张   铭
审   核:徐宏任
统   筹:李健宏
监   制:杨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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