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每周三的#海外信托/保险#栏目,
上周我们讲了美国银行账户的事。
这周,咱们正式开启海外保险的话题。
不过我们先不讲具体产品类型,
先简单从更宏观一些的层面,
来讲一讲内地保险、香港保险和美国保险
让大家对全球的保险市场和产品,
有一个粗略的认知。
照例,本周五晚,
我们依然有关于这个话题的直播。
嘉宾是上周给我们讲美国银行账户的朋友,
上次直播过程中,
我有说过,让他来讲美国银行账户有点大材小用,
这次回到他的主业——海外保险/信托
了解内地保险、香港保险的人很多,
但了解内地+香港+美国保险的人,就凤毛麟角了。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下方预约~
1、
内地保险、香港/澳门保险、美国保险,
怎么选?
大家常常会困惑,这么多地方的保险,到底有什么区别,哪些更好?
其实,
如果从产品类型的角度,我们可以初步做一个区分。
➡️  
内地的【消费型保险和互联网重疾险】。
这些年,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也带动了互联网保险的发展。
传统保险销售依托线下代理人,
而互联网销售渠道则极大降低了销售成本,也让保险产品的费率一下子降下来了。
比如内地的消费型互联网保险,
从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的「尊享e生」开始,逐步更新迭代,
一年只要200多块钱,就能买一份保额高达百万的医疗险。
这类产品真的很能打。
再比如重疾险,
这些年,中小型保险公司依托互联网渠道,
让重疾险的费率也慢慢降下来了,性价比也非常不错。
➡️  
香港/澳门保险的拳头产品是【储蓄险】。
在香港,除了公务员有退休金,其他社会人士退休时没有退休金,
所以,香港人存退休金的意识是很强的。
储蓄险是他们常规选择的一类作为退休金的保险产品。
香港作为自由贸易港,
其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全球市场,
投资渠道和投资策略都更自由,
储蓄险预期收益相对高。
所以,前些年,
很多内地的投保人选择去香港购买储蓄险。
不过,由于香港保险必须得亲自去香港投保,
由于疫情,这两年香港和内地之间迟迟无法通关,
人们去香港买保险的时间成本太高(需要隔离),
因此,
一些原本打算买香港保险的人,
转向了隔壁同类型产品的澳门保险(不需要隔离)进行投保,
或者直接选择了内地的储蓄险。
➡️  
美国保险——高杠杆的【万能寿险】。
美国的医保制度相对完善,所以重疾险在美国的份额相对低。
高杠杆的万能寿险是最受欢迎的美国保险产品。
当下,以指数型万能寿险(IUL)为代表。
一款产品同时兼具了:
终身寿险(身故后可以给子女留高额的理赔金)+投资理财(年老后可提取)+重疾(患重疾后可提取),
三项功能。
和香港保险一样,美国保险,也必须亲自去美国投保。
同样的,
它也有当下不需要去到美国投保的代替品,
等我们具体说到美国保险的章节的时候,再来详聊。
2、
顺便聊一聊保险公司。
很多时候我们买保险,听保险公司的名字,会觉得迷迷糊糊的。
比如「英国」保诚,「法国」安盛,「中国」太平,「加拿大」宏利,「德国」安联,「美国」大都会……
这里的地名,指的都是它们母公司集团所在地。
这些公司会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成立分公司,
比如我们熟知的英国保诚,在中国香港成立了「保诚香港」
法国安盛,在中国内地和工商银行合资成立了「工银安盛」
美国大都会,在中国内地合资成立了「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在中国香港成立了「中国太平保险(香港)」
这里我们我们需要厘清楚一个概念——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
本质上,
这些分公司在当地的产品设计、经营状况、理赔政策、监管政策,
就已经与母公司无关,
只与当地的政策相关。
所以,
并不是说A公司的产品在A地好,在B地也一定好,
在挑选保险公司的层面,
更多的应该根据它在当地实际的经营状况来挑选,
而非只看它母公司的品牌。
关于海外保险公司的介绍和挑选方法,
嘉宾在直播中会提到,可以点击下方预约。
3、
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
买保险的人,常会担心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
而导致自己的保单赔付不了的问题。
首先,我们明确一个点。
保险行业作为经济的压舱石,各国对保险业的监管都非常严格。
先说美国
现代保险行业是从美国发展起来的,
从监管层面上来看,
美国对保险业的监管更严格规范,且为各国国家提供了借鉴。
美国的保险公司以州监管为主、联邦监管为辅,
它在成立的时候,就要向监管部门缴纳保证金,确保偿付能力,
同时,监管机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参与再保险
用买再保险所缴的保费在每一个州建立一个担保基金
如果某保险公司要倒闭了,再保险机构会指定另外一家保险公司接管,
由担保基金负责担保,为消费者的保单负责。
所以,从消费者层面,简单说,
在美国,消费者买到的保单,即便保险公司破产了,
也会有另外的保险公司接管,不会失效。
中国保险业的监管,
一定程度也借鉴了美国,
它同样有保险保障金、再保险和转让制度
根据中国《保险法》第92条——
经营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破产的,
其人寿保险合同和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
不能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银保监会指定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被保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维护。
和美国一样,
即使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
人寿保险合同也会由其他保险公司接手,
消费者的利益是不会受到损害的。
有例可循。
最近一次保险公司倒闭是安邦保险。
而在安邦申请解散之前,
它已经被当时的保监会旗下的保险保障基金接管,
之后引入了上汽集团和中石化,升级成为了“大家保险”,
而之前消费者购买的保险,也都是正常赔付。
另外,
其实某种程度上看,
保险公司比银行更安全,
二者监管力度层面类似,
但因为保险产品大多是固定期限产品,
发生挤兑的风险比银行更小。
虽然这和多数人的认知有偏差,但确实如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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