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魏春亮。
分享一下今日份的匪夷所思:
来自于上海网友的一个投稿:上海祁连二村把饿了么上买的轩乐诗都丢了。某些小区继续只能团物业指定的东西,否则叫野团
视频最后那还来了句“干得漂亮”,好像正义在这里得到了伸张。
只是这事一经曝光,网友的怒火瞬间被点燃:
凭什么???海关罚没都要走流程,你有啥资格直接扔特殊时期别人抢购来的食物??
我实在想不通,他们有什么权利扔业主花钱买的东西?
别人花钱买的,说扔就扔了,谁给的权力?
不过,当事居委的情况说明来得倒是挺快:
总结起来无非是:
快递可以收,没“报备”的团购不给收,咖啡饮料、酒类等非生活必需品更不许团购。
14点30送达,到16点都放一个半小时,时间太长了,志愿者认为有安全隐患了。
在社区民警主持下,是团长“自愿”放弃这批食品,不是我逼你的。
我扔了,为你好。
我们做得没错,大家的批评我们也看到了,但不接受批评,也不会改变做法。
非说有错,那就是没做好内部管理,导致视频外传,下次一定不让视频外传了。
一句话,反正都是为你好,你也同意扔了,当你面扔的,对不对,所以现在大家可以闭嘴了。
虽然有网友在力证轩乐诗是在宝山发布的团购企业名单里的,怎么就是野团了?
但这不是今天文章的重点,我想聊聊他们“
都是为你好
”的说辞。

下午14:30送达的东西,16:00时,志愿者考虑到当天天气较热,户外留置时间过长,认为有食品安全隐患,就要处理掉。
没有任何检测证明,没有走任何流程,仅仅是几个人“
认为
”有食品安全隐患,就可以随意毁坏他人财物,还能以“都是为你好”的名义轻松过关,免除法律制裁,真是匪夷所思。

什么时候“
都是为你好
”这么管用了?

一个并不难理解的常识是:每个成年人的大脑脑容量,是足够让他自己为自己下决定拿主意的,并不需要另外的人代替他思考。
另一个稍微复杂但也并不难理解的常识是:
每个成年人都有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的责任,自作自受,咎由自取,但这就是自由意志。
所以,就算是熟食,就算是在大太阳下放了一个半小时,到底是扔还是吃,我的大脑也足够下判断,不需要别人越俎代庖。

而就算我自己吃了变质的食物闹肚子,那也是出于我的自由意志,与人无尤。

就像是你觉得辣条不好,你可以规定自己不吃,我也尊重你不吃的权利,甚至佩服你的健康生活方式。但你不让我吃,我就不接受,即使你打着“
都是为你好
”的名义,因为我有选择“不健康”生活方式的权利。

就算我从来就不喜欢吃辣条,也从来不吃辣条,但你不让我吃,我也不接受,因为要不要吃,选择权应该在我,而不应该交给别人。要是哪一天我又想吃辣条了,我得有可以吃的权利。

在家,家长唠叨我不要吃辣条,我充耳不闻也就忍了,可别人也想在我身上行使家长的权力,我就万万不能忍。

可这个社会,到处都是想要冒充家长的人。

为了你好,有人要把《背影》从教科书中删掉,万一孩子学“父亲”违反交通规则怎么办?
为了你好,农民得错时错峰下田,要是感染了可怎么得了?
为了你好,《开端》这样的剧为什么能过审,就不怕有人模仿炸车吗?
在《发条橙》中,主人公亚历克斯是一个暴力少年,领导着一个小团伙,犯下了抢劫和强奸等罪行。后来,他被抓后接受了一项改造计划,通过连续放映各种与暴力犯罪相关的恶心影像,让犯人从肉体上产生对犯罪行为的厌恶,从而再也无法作恶——他失去了作恶的能力。
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 "变坏 "的选择权被剥夺了,那么所谓的“善”还有意义吗?
答案显而易见:善良是被选择的东西。我们是人,应该有在善与恶之间做选择的权利,就算我们最后只选择了善。人有选择权,当人不能选择时,他就不再是人了。
而如果有人打着“都是为你好”的旗号,剥夺你在善与恶(甚至只是好与坏)之间做选择的权利,那么他就没有把你当人在看。

王小波说:

有些人认为,人应该充满境界高尚的思想,去掉格调低下的思想。这种说法听上去美妙,却使我感到莫大的恐慌。因为高尚的思想和低下的思想的综合就是我自己;倘若去掉一部分,我是谁就成了问题。
所以,不要用“都是为你好”绑架我,我有“不变得那么好那么高尚”的权利。

不要跟跟我讲“都是为你好”,如果真为我好,请跟我讲经济和法律。
别对我好了,我不需要。只要你不折腾我,我就感谢你八辈祖宗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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