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1.儿童性虐待防治研究范式的突围:学科交叉与数据驱动
张鸿巍(1)
主题研讨:学校法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2.学校法治教育的概念与性质辨析
刘旭东(5)
3.中小学法治教育资源的现状、整合与共治
晋涛(13)
4.中小学法治教育实践:难点、成因与突破
——以上海市六所中小学法治教育实践探索为例
雷槟硕(22)
学术专论
5.无责任能力者侵害行为防卫问题的刑法教义学分析
崔秀秀、张宝(31)
6.美国社区矫正官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江山河(40)
7.论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治”与“长治”之路
陆道坤、张田田(50)
8.同伴调解教育:理念、意义与途径
窦营山、沈晓敏(59)
9.青少年冰毒吸食者复吸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许书萍(69)
10.司法案例融入学校法治教育的途径研究
戴国立(78)
11.英国青少年反社会行为控制体系的形成及反思
王小光(85)
12.法权冲突视域下未成年人犯罪不公开审理的重新解释
李小猛(95)
实践探索
13.国家如何在场?
——国家亲权视野下涉罪未成年人服务个案的实践与反思
任文启(102)
14.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证据运用
向燕(112)
【卷首语】
1.儿童性虐待防治研究范式的突围:学科交叉与数据驱动
作者:张鸿巍(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人性之善恶,往往夹裹着人性之复杂。我们总是期望给予儿童更多保护、最多珍爱,亦为此付出诸多努力。然而,现实并不总是以人们期待的那样完美释出。在儿童被害的各类案件中,儿童性虐待是最令人痛心且激发民众极度愤慨的社会话题。儿童性虐待对儿童生理、心理健康皆造成了负面影响,而这一影响可能是短期的、可修复的,但更大可能是长期的、不可逆的。当前,中文文献多以“儿童性侵”这一术语概化强奸、猥亵等针对儿童所实施的不法性侵行径。而在英文文献中,多以“儿童性虐待”(child sexual abuse)等词来表述“儿童性侵”,其范围可能较后者更为宽泛,包括涉及性接触和非接触行为,例如性暴露狂、向儿童展示性活动或色情制品、诱使儿童卖淫等。这些皆是各法域依法严惩的恶性违法或犯罪行为,被视为儿童性虐待行为而需予以严厉打击和重点防治。
【主题研讨:学校法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2.学校法治教育的概念与性质辨析
作者:刘旭东(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学校法治教育与法制教育、法学教育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包括法律知识教育、法治实践教育及法治思维教育。传统意义上,学校法治教育属于德育的范畴,它具备充分的规范性文件及教育实践依据。未来,鉴于法律与道德的并列关系、学校法治教育之于依法治国的重要功用,以及学校法治教育的地位提升,学校法治教育应当获得独立的法育性质或地位。
关键词:学校法治教育;概念界定;德育;法育
3.中小学法治教育资源的现状、整合与共治
作者:晋涛(河南大学)
内容提要: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培养具有法治思维的人才。法治教育资源在法治教育中具有重要支撑价值。目前中小学对法治教育资源的开发缺乏能动性、开发手段滞后,致使中小学法治教育资源处在荒废化状态。对中小学法治教育资源进行多角度分类,可以更全面、清晰地掌握法治教育资源,从而推进法治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法治教育资源的分类具有开放的特性,新型分类会不断出现。中小学应增强主动获取法治教育资源的水平,在家庭和社会的配合下积极促成法治教育资源的转化,达到培养中小学生知悉法律、用法律捍卫权益的目的。中小学法治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配合德育资源、法治事业的建设展开,它们之间存在相互促进、彼此成全的关系。
关键词:法治教育;德育;遵法守纪;依法治国
4.中小学法治教育实践:难点、成因与突破
——以上海市六所中小学法治教育实践探索为例
作者:雷槟硕(上海交通大学)
内容提要:中小学法治教育在教育主体、内容与方式上存在诸多难点。上述难点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主体缺乏专业性、跨学科性与贴合性,内容被误解为记忆法律条文,以及教育方式的单一化倾向。突破当前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困境,需要立足于此三项难点及成因分析。以“法学+教育学”的跨学科视角,直面法律的专业性需求、教育的实践性性需求,以中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法律需求为导向,进行具有贴合性的法治教育课程、教材设计。并且,需要明确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不在于培育学生记忆法条,而在于培育学生形成法治思维、法律信念与法律素养,帮助学生成长为人格健全的合格公民。
关键词:中小学;法治教育;法治思维
【学术专论】
5.无责任能力者侵害行为防卫问题的刑法教义学分析
作者:崔秀秀、张宝(华东政法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无责任能力者侵害行为防卫问题的本质是客观违法论与主观违法论之争。在我国,全面肯定无责任能力者侵害行为的可防卫性,不仅符合正当防卫制度的刑事政策目的,不违背正当防卫的法律性质,有利于实现积极的一般犯罪预防,而且解释论上也没有超出《刑法》第20条立法的规范射程。面对无责任能力者实施的侵害行为,先行回避不是法律义务,防卫人即使明知侵害者无责任能力,仍可不回避而直接实施防卫。对未成年人等无责任能力者权益的完整保护,可以通过对防卫限度要件进行适度扩大性解释的方式予以实现。
关键词:正当防卫;不法侵害;责任能力;紧急防卫;紧急避险
6.美国社区矫正官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作者:江山河(美国韦恩州立大学)
内容提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社区矫正的中坚力量,是社区矫正成功与否的重要决定因素。美国的社区矫正正规化和职业化过程是通过社区矫正官的录用和培训、维持社区矫正官的声望和待遇实现的,在此基础上才能保障社区矫正官履行职责。美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面临的问题可以为中国所借鉴,有必要提高中国社区矫正社工的地位和待遇、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知识体系、重视社区矫正领域的科学评估、减少社区矫正官的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为了保证社区矫正的质量,中国不应当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过高的工作量,也要保障社区矫正对象所在社区环境有利于开展矫正工作。
关键词:美国;社区矫正官;社区矫正;中国;缓刑法;假释法
7.论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治”与“长治”之路
作者:陆道坤、张田田(江苏大学)
内容提要:2018年以来的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行动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也为之后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运行积累了成功经验。但在商业利益驱使下,校外培训机构想方设法变身以规避监管。无论是从长期性的治理角度,还是基于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角度,都需要推动“整治”向“常治”和“长治”转变。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法与制建设,夯实“长治”与“常治”之基;梳理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构建“常治”与“长治”之依;建立灵活有机的监管机制,铸就“常治”与“长治”之器;打造以“健康码”为核心的信息平台,构筑“常治”与“长治”保障;推动内外兼顾的支持体系建设,助力“常治”与“长治”。
关键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常治;长治
8.同伴调解教育:理念、意义与途径
作者:窦营山、沈晓敏(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内容提要:调解是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也是我国最具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它不但可以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也可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它也应当纳入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内容之中,成为培养法治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方式。欧美国家早已开展了同伴调解的实践与研究。同伴调解教育通过对学生进行有关调解原则、调解程序以及调解员基本技能等内容的培训,来为同伴冲突的双方提供中立的第三方协助,帮助他们在没有对抗、暴力以及外在权威强压的情况下达成协议。有效的同伴调解可大大降低学校暴力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创造了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和谐的学校环境,还可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以及处理人际冲突的能力,并成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社会的重要助力。
关键词:同伴调解;冲突解决;中小学生;校园冲突
9.青少年冰毒吸食者复吸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作者:许书萍(华东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青少年滥用冰毒问题日益突出,高复吸率更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大难题。在生理—心理—社会模型框架下,通过对298名青少年冰毒吸食者的调查分析,发现“女性”“有其他犯罪行为”“初吸年龄”“吸毒年限”“戒毒效能感低”和“家庭支持不足”这六个因素显著地预测了青少年的复吸行为。因而,在防复吸工作中,戒毒部门和禁毒社会组织需要加强对女性、有多重犯罪行为、首吸年龄小、吸食年限长的高危者的防复吸预防,同时注重提升他们的戒毒效能感,提升家庭支持的力度和科学性。
关键词:毒品复吸;生理—心理—社会模型;戒毒效能感;家庭支持
10.司法案例融入学校法治教育的途径研究
作者:戴国立(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内容提要:司法案例是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素材,将司法案例融入法治教育课程,可有效提升法治教育效果。教学者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应当根据法治教育课程内容准确确定案例主题,结合案例主题寻找适切的司法案例素材,撰写出高质量的教学案例,用案例讲解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理念和法律制度。由于案例教学与传统灌输式教学明显不同,其更注重学生的主动参与以及学生与教学者之间的互动,因此教学者应当合理分配教学时间、科学划分讨论小组,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主动性。
关键词:司法案例;法治教育;融入途径
11.英国青少年反社会行为控制体系的形成及反思
作者:王小光(华东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英国青少年反社会行为问题在20世纪末呈现出恶化趋势,一度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英国新工党胜选组阁后,采取强硬措施治理青少年反社会行为问题,先后发布大量反社会行为法令,青少年被贴上反社会标签,警察权力不断渗入校园管理,出现青少年反社会行为控制强化趋势。英国青少年反社会行为控制存在应对手段强硬、教育问题被当作刑事问题处置等问题。治理青少年反社会行为不仅依赖严厉的惩罚措施,还应深入发掘学生个体实施反社会行为的根源,综合运用恢复性措施等措施达到最佳治理效果。
关键词:青少年;反社会行为;零容忍;控制体系;恢复性措施
12.法权冲突视域下未成年人犯罪不公开审理的重新解释
作者:李小猛(华东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舆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关注和介入对于增强司法的公正性、透明度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舆论的介入却与未成年人犯罪审理不公开原则产生了一系列的冲突。首先导致了公民知情权和言论自由与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冲撞这一“权利—权利”冲突。其次,造成了审判权独立行使与知情权和言论自由冲撞这一“权力—权利”冲突。传统“国家亲权”“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等理论对这些冲突的解释具有合理性,但是也存在诸多内在无法克服的缺陷。在法权冲突视域下对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解释路径进行重构能够弥补上述解释论的缺陷。在法权冲突视域下对未成年人犯罪不公开审理进行解释,就是对上述冲突中的法权进行优先性排序,并通过区分法权排序的一般性情形和法权排序的特殊性情形对未成年人犯罪不公开审判的法权冲突进行协调。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不公开审理;法权冲突;司法舆论
【实践探索】
13.国家如何在场?
——国家亲权视野下涉罪未成年人服务个案的实践与反思
作者:任文启(甘肃政法大学、甘肃北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内容提要:以国家亲权理论为视角,通过对司法社会工作参与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服务的个案研究发现,我国在未成年人国家亲权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制度隙地”,致使涉罪未成年人观护体系内外均存在“国家缺位”:因此,有必要重新厘定国家亲权理论的制度建构语境,充分认识社会转型期国家在人口结构、家庭—社会关系及社会福利和社会治理方面的特殊需要。在国家层面确立未成年人保护的国家责任,并在未成年人法治体系建构、监护权考察以及社会支持体系建构的多层次中做到“国家在场”。
关键词:国家亲权;涉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国家在场
14.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证据运用
作者:向燕(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我国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一些证据运用的困惑,对此应通过相关证明理论加以探索解决。转述证言通常被认为证明力较低,但事实上它包含了丰富的证明内容,可用于证明犯罪事实、案发自然等。被告人过去的类似性侵行为常被用作量刑证据,倘若该类似行为与被指控犯罪具有较强的相似性,也可用作定罪证据。应当一般性地禁止使用未成年被害人的性经历证据,但如果该证据具有很强的证明价值,基于保障被告人质证权之目的,也可以在例外的情形下加以使用。关于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判断,性侵成年人案件通常强调审查被害人前后陈述是否一致,以及时间、地点等关键细节是否一致,但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应当放宽上述要求,并对询问儿童的方法和技巧加以改进。儿童处女膜完整通常被作为否定强奸行为发生的证据,但依据大量实证研究成果及域外法律经验,在案发迟延的情形下,儿童处女膜完整或不存在伤痕的身体检查证据不应成为定罪的障碍。
关键词:性侵未成年人;转述证言;类似行为;儿童被害人陈述;处女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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