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
教高〔2021〕52号
各本科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建设的通知》(教高〔2020〕545号)要求,经高校申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和网上公示,决定立项建设河南大学等19所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高校(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是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迫切需要,是激发高校教师育人内生动能、构建全员育人格局的重要抓手。各试点高校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把试点工作列为学校深化教育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十四五规划,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推进。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试点高校要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细化任务措施,全面推动试点工作。要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对标国内外同层次高水平大学,注重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探索现代大学学业导师制改革路径和举措。要严格依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导师队伍建设,制定激励考评机制,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学业导师育人功能。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协同联动,注重与各项教育综合改革事项相结合,提升改革集成效益。
三、强化评估督导。各试点高校要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加强支持保障,为试点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力争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建设模式和经验。改革试点以5年为一个周期,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督导,对改革进展缓慢、成效差的试点,实行动态管理。各高校在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总结报送省教育厅。
为保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各试点高校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高校建设任务书》(见附件2),纸质版请以EMS方式于3月10日前邮寄至省教育厅(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正光路11号教育厅D825房间,收件人:李展,电话:0371-69691855),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附件:1.河南省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高校名单
2.河南省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改革试点高校建设任务书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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