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机关面向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遴选检察官工作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并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吴俊洁等 10 名同志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拟遴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8 月 31 日止。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公示人员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8810393(省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处)
0571-88810388(省人民检察院派驻纪检组)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379 号省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处或派驻纪检组,邮编:310012。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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