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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泉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改革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爱拼敢赢”的精神,先行先试、开拓进取,强化信息技术智能支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立案难”问题。
2015年1月,泉州法院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跨域立案、跨域材料收转、跨域卷宗查阅、跨域开庭调解等,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2021年2月1日,跨域立案服务在全国四级法院实现全覆盖,当事人可就近选择一家中级、基层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请对四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
起点:首创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
跨域立案是跨域服务的起点。
什么是“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
泉州中院在全市法院12个诉讼服务中心、42个人民法庭设置跨域诉讼服务岗,并开通跨域诉讼服务智能辅助系统,实现诉讼材料自动扫描、法律文书同步生成、不同法院之间文书批量电子签章、电子卷宗跨域流转,为高效便捷地开展跨域立案服务提供了信息技术支撑。
平台建立前
当事人必须到管辖法院立案窗口提交提出立案申请、提交立案材料。
平台建立后
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任何一个诉讼服务中心或人民法庭提出立案申请、提交立案材料。
平台如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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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法院:窗口工作人员首先查验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确认送达地址、监督当事人在起诉状及其他诉讼材料上签字盖章、指导当事人正确诉讼,并将起诉信息登记、诉讼材料扫描到跨域诉讼服务信息系统,再推送到管辖法院立案窗口审查办理。
管辖法院:收到信息后即时在线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随即登记立案,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批量电子签章,再推送回收件法院诉讼服务窗口,由收件法院诉讼服务窗口代为当场送达当事人,即完成跨域立案。如管辖法院无法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则即时制作《收件告知书》,通过收件法院当场送达当事人,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制作法律文书,按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直接送达或电子送达。
1
跨县
2015年1月12日,第一起跨县的家门口立案在永春县法院和安溪县法院之间完成。
2
跨地市
2015年9月21日,第一起跨地市的家门口立案在泉州市永春县法院和厦门市翔安区法院之间完成。
3
跨省 
2017年4月27日,第一起跨省的家门口立案在泉州市丰泽区法院和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法院之间完成。
深化:全力打造跨域立案诉讼服务3.0版
泉州法院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对标高度、保持力度、健全制度,全力打造跨域立案诉讼服务3.0版。
1. 整合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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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核心精髓是跨域理念,贯通了法院的诉讼流程,打破了法院间的区域障碍,联动了上下层级法院。
整合网上诉讼服务模式,形成集多种便民服务渠道于一体的线上线下兼容的“一网通办”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3.0版,为当事人提供了精准、便捷、品质服务,也缓解了因传统跨域立案窗口服务为跨域主渠道而给协作法院带来的工作压力,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提高了协作法院工作积极性,疏通了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的最大堵点。
2.统一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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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用普惠均等、优质高效的标准统一规范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统一事项审查办理标准。当事人到区域内任意一家法院办理诉讼事项,与直接到管辖法院办理具有同等法律效果,打造诉讼服务“通存通兑”连锁服务。
——统一硬件设施建设。实行全市诉讼服务中心及窗口建设统一标准要求,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场所环境连锁体验。
——统一文明用语规范。对办理立案申请类、程序性事项申请类、查询咨询类等不同业务事项统一规范用语。
——统一事项办理时限标准。严格规定各类事项办理的期限,部分流程节点精确到小时甚至分钟,提高诉讼服务效率。
3.规范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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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见的诉讼事项种类,设定简化便捷的服务流程。
——当事人向协作法院申请,请求办理的事项协作法院可独立完成的,当事人申请后,协作法院非因客观原因,不得拖延,应立即完成。
——当事人向协作法院申请,请求办理的事项协作法院不可独立完成,需要将请求的事项推送给案件的管辖法院审查办理的,管辖法院依法审查办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推送协作法院,如果是依法应当送达给当事人法律文书的,协作法院应将文书代管辖法院当场送达,并将《送达回证》反馈给管辖法院。
——案件管辖法院请求协作法院提供协助的,管辖法院将请求的事项推送给协作法院后,协作法院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该期限内无法办理的,应当出具盖有协作法院电子签章的情况说明,并推送给管辖法院。
——当事人申请协作法院和管辖法院同时操作执行的诉讼服务,主要是远程视频开庭、调解等,协作法院应当协助管辖法院,做好身份认证、材料真实性的核对、庭审秩序维护、督促当事人签笔录等,并将获取的材料及时反馈给管辖法院。
4.强化信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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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的关键是信息技术的突破和升级,打破“信息孤岛”,以信息跨域为前提,实现数据共享。
——打破诉讼流程节点壁垒,实现数据信息在诉前、立案、庭审、执行、信访阶段全流程互联互动,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功能覆盖全流程提供基础条件。
——打破法院系统之间的壁垒,实现当事人案件关联、基本信息、诉讼事项办理进度等信息在法院系统内跨区域、跨层级互通互享,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跨得出去”打开门道。
——打破信息系统之间的壁垒,实现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信息系统、案件管理系统、诉讼服务网络系统、电子卷宗、远程视频接访等系统互联互通,跨系统有机对接,避免因系统不通,迫使工作人员疲于应对“系统关”。
落实:把住重点问题,确保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取得实效
1.坚持思想认识与改革实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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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深化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做好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工作,保证异地当事人的诉讼事项能“跨得进来”,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能“跨得出去”,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增强服务意识,特别是协作法院应根据群众需求,合理设置窗口数量、人员结构、软硬件设施等,提高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对跨域诉讼服务的需求。增强协作观念,全市法院不分“你院”“我院”,及时配合做好诉讼服务事项。
跨域立案工作人员网上审核诉讼材料
2.坚持整体推进与先行先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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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不断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确定一批先行先试项目。
我们的探索
深入探索建立健全跨省域诉讼服务常态机制,推进区域法治建设;
探索向不同法域地区跨域渠道;
探索由法院系统内跨域向工商、民政等跨部门协作发展;
探索在乡镇等基层行政服务场所设立诉讼服务端口;
探索建立诉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
惠安法院立案庭干警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服务
3.坚持改革创新与现有资源整合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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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是一项长期持续推进的改革,是一项创新的系统工程,是对现有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和整合的过程。泉州法院注重整合现有信息技术系统平台,消除系统间的障碍壁垒,优化升级系统功能,提高系统平台的支撑力和智能化办公水平;整合“网络”端和“窗口”端的诉讼服务模式,建构相互融通、优势互补、对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域诉讼服务体系,提高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整体效能。
跨域立案,线上连线当事人和代理人
4.坚持为民服务与司法提效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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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具有对外服务百姓,对内通过法院协作为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的双重效益。泉州法院在深化便民服务的同时,深入挖掘在审判、执行、司法管理、知识共享等领域的功能开发,促进司法提效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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