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安徽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和要求,结合法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条 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博士生的申请人为本校全日制2019级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申请人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名额
1.法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五个二级学科申请。
2.根据学校分配给法学院的预分计划,各二级学科名额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名,刑法学1名,民商法学2名,诉讼法学2名,经济法学1名。
第三条 申请人应具备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优良,学风严谨,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2.身心健康。
3.硕士在读期间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已获硕士学位者没有受到过任何刑事和行政处分。
4.硕博连读博士生的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交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为第一作者、不少于1篇公开发表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法学论文(含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集刊、省级以上报刊的理论版、高水准内刊、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等。下同),并达到我校规定的课程学习、学分和成绩要求。
5.硕博连读或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应提交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为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1篇CSSCI期刊法学学术论文或不少于2篇公开发表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法学论文。
6.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申请人为已获硕士学位者,应提交以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2篇CSSCI期刊法学学术论文;或在硕士学习阶段除导师外为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2篇CSSCI期刊法学学术论文。
7.上述申请人还应同时提交一份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
第四条 招生导师
通过法学院2021年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并公告获得2021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
第五条 资助要求
招收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导师,原则上应为博士生提供相应的助研经费。
第六条 工作机构
1.学院成立法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次考核选拔工作,对各项重大事项和争议作出决定和裁决。
2.列入2021年博士招生计划的各二级学位点分别组成考核选拔小组,由该学位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招生导师等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
第七条 报名及考核方式、内容、时间
1. 2021年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应根据校研究生院日程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提交《安徽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安徽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以及有关能够符合报名资格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包发至我院研教办邮箱([email protected])审核。
2.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考核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面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素质考察两部分。其中专业面试包括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侧重考查考生的英文专业文献阅读能力及听说水平、专业基础及语言表达能力。每人专业面试时间约8-12分钟(网络出现卡顿超过3分钟,则面试时间顺延)。考生应简要、准确地回答专家组提出的有关问题。综合素质侧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既往学业、科研潜力及综合素养,每人综合素质考察时间约8-10分钟,计入面试时间,由面试组专家根据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英语考级、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判,考生无需参加。
申请人应准备好各种能够证明自己科研能力和业务素质的材料原件备查。
3.具体的考核时间、平台,法学院将根据校研究生院日程公告另行通知。
第八条 选拔过程及录取规则
1.自愿参加选拔的申请人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报名,填写并提交有关材料。
2.由各考核选拔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进行实名制打分,并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被录取资格。
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各二级学科内,按照面试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考生面试总得分相同时,专业知识总分高者优先。
3.经考核,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等情况在法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的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第九条 其他要求
1.选拔过程中,允许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生在一级学科内更换专业、导师。
2.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已录取硕博连读与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导师不再参加本年度博士生公开招考。
第十条 未尽事宜的解释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由考核选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安徽大学法学院2021年招生博导联系表
安徽大学法学院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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