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

一、项目介绍
“黄廷方·法学奖学金”是由黄廷方慈善基金于2016年出资设立,奖励优秀应届毕业生赴海外攻读LLM学位或赴香港攻读JD学位。该项目2017年至2019年共奖励16位优秀学生。黄廷方先生是新加坡远东机构和香港信和集团的创办人,新加坡远东机构是新加坡当地最具规模的私人发展商,信和集团是香港主要地产发展商之一。黄廷方先生一生俭朴勤奋,奉献社会。为纪念黄廷方先生,并继承先生乐善好施的传统,黄氏家族数年前出资成立了“黄廷方慈善基金”广泛资助弱势群体以及教育医疗等社会公益。
二、合作评奖机构
受教育部委托,2021年“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继续由“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和黄廷方慈善基金合作开展。“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是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牵头创建。目前成员还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及香港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澳门科技大学共18家内地、港澳高校。
三、奖励范围及条件
(一)奖励对象
在内地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内地和香港籍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且需已获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三校JD学位项目录取。
(二)奖励条件
获奖者需满足下述条件:
1.爱国爱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格端正;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具有奉献精神和感恩之心,热心公益;
4.在校期间无学校和社会处罚的记录;
5.未同时享受其他社会奖励及资助;
6.获得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2021学年JD学位项目录取。
四、评奖程序
2021年5月下旬   申请受理/接受咨询
2021年6月上中旬  面试遴选学生
2021年6月下旬   公布录取名单
五、评审委员会构成
黄廷方慈善基金会代表、“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员高校专家、外聘专家等。
六、项目报名
内地和香港籍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中已获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三校JD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可申报参选“黄廷方·法学奖学金”。请已经满足上述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和“黄廷方·法学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5月28日(周五)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法学院外事办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原件提交至明理楼106办公室。
外事办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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