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简称博士生)2021年招生考核方式采取“申请-考核制”,按照一级学科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两种方式,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学校和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级管理,由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实施。
一、报考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做好当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等相关文件中明确的基本条件。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高等学校体检标准”。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二)资格条件
1. 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须为本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在籍研究生。硕士生期间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
2. 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须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需达到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加试要求。
(三)学术条件
1.外国语言的选择和条件要求由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自定,详见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考核细则。
2.除语言外的其他学术条件,由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自定,详见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考核细则。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硕博连读类考生请于2020年121日-10日在网上报名,公开招考类考生请于2021年3月1日-15日在网上报名,具体详见研究生院主页博士报名系统。
2.网上报名程序:具体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报名通知。
三、综合考核
由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实施,详见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考核细则。对硕博连读考生拟于2020年12月进行综合考核,对普通招考类考生拟于2021年4月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信息公开
1.学校按有关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博士考核实施方案、材料评审结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及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认为重要的其它信息等。
2.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最终排名结果,向研究生院提交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我校的博士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展的评审内容、初试、复试过程及成绩和结果等,应均有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五、学制与学费
1.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2. 博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0000
、奖、助学金
被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30000元/)、国家助学金(13500/.年)、学业奖学金(12000-18000/.年)、新生优秀奖学金(16000/生)、校长特别奖学金(20000/生)、导师助研费(8000/.年)等资助,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品学兼优的博士生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16万元左右。
、其他
1.对弄虚作假者(含硕博连读考生)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3.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原则上不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报告于入学报到时提交至各博士培养单位。
4.如有招生政策办法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5.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6.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5-58139194。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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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考核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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