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当我们打开中国法学创新网,看到如下征求意见时,我们未经思考的打下了: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CLSCI)新增一本期刊。
但是,后来认真研究之后,我们发现当前还不能得出这样的判断,至少基于2019年发布的关于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CLSCI)目录动态调整的公告《中国法律评论》还没有达到标准。
也许是规则变了吧,毕竟2021年5月份我们曾经看到CLSCI期刊或将划分为五档!
因此本文的标题为变了?而不是上文提到的。以下本文假设规则没有变,来详细解读一下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CLSCI)应该有哪些?是否有变动。
2019年1月发布的动态调整公告称:
同时进入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三种目录或报告的核心类及以上级别期刊为前提,对列入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人文社会科学)Q1区的法学期刊确定为CLSCI来源期刊(简称“情形1”);对列入Q2区的法学期刊设定2年考验期,2年内进入Q1区的,则作为CLSCI来源期刊(简称“情形2”)。
如所周知,2021年不仅发布了新的CSSCI目录、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而且2021年度的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人文社会科学)2021年版将于2021年10月左右发布。当前的版本为2020年版本。
因此,如果严格按照上述公告认定,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CLSCI)目录确实变了,有进有出。作为一般的读者我们只需要等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发布最新版本的目录即可。不过鉴于当前没有发布,或者如开头提到的,也许我们可以先发布立足于上述公告的新版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CLSCI)目录
根据上述公告,成为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CLSCI)目录需要先满足同时成为三种目录或报告的核心类及以上级别期刊,为此我们找到这三种目录或报告。
2021年5月份发布的法学类CSSCI来源期刊&扩展期刊(2021-2022),符合条件的来源期刊共计有:比较法研究、当代法学、东方法学、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法商研究、法学、法学家、法学论坛、法学评论、法学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行政法学研究、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现代法学、政法论丛、政法论坛、政治与法律、中国法律评论、中国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中外法学等24种期刊,再加上中国社会科学
2021年3月份发布的2020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法学类,符合条件的期刊为:《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法学家》《清华法学》《法商研究》《当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环球法律评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法学论坛》《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法学杂志》《东方法学》《行政法学研究》《法律适用》(改名为:法律适用·理论应用)《中国刑事法杂志》《政法论丛》《河北法学》《知识产权》《北方法学》等28种期刊,再加上《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发布周期比较长,当前为2018年版本,新的版本将会在2022年版。因此我们必须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法学类A刊作为基础。符合条件的期刊为: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比较法研究、当代法学、东方法学、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法律适用、法商研究、法学、法学家、法学论坛、法学评论、法学杂志、法制与社会发展、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现代法学、政法论坛、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等23期刊,再加上《中国社会科学》
因此同时入围上述3个目录的期刊为《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法学论坛》《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东方法学》等22种期刊。
而截至2020年底的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CLSCI)为《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法学论坛》《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东方法学》等22种期刊。
假如2019年发布的公告“自2021年起,对所有CLSCI来源期刊按照“情形1”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没有变化的话,那么当前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CLSCI)依旧为22种,只不过不是《中国法律评论》取代《法学杂志》,而是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取代《法学杂志》
当然就像CLSCI期刊或将划分为五档!所预示的那样,以及中国法学创新网刚刚发布了如下信息:
也许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CLSCI)的评选标准已经变了!
根据公告,想成为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CLSCI),还应是Q1区的法学期刊,而2020年的《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人文社会科学)2020版》法律类,显示Q1区的法学期刊大幅增加,上述22种期刊都在Q1区内。
最后送上我们直播时经常表达的一个观点:也许不是我们没有回应你的问题,而是你提出的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假问题(当我们的回答非常哲学化的时候,问题本身就值得反思了)。本文的论证可能就是立足于错误的假设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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