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及外语审核已经完成,详情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1年3月6日至2021年3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3月10日前书面向[email protected]反应,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及外语审核汇总表(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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