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03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专业、研究方向、指导教师
招生计划数
050101文艺学
01文学理论与批评:张帆
1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01汉语文字学:林志强
1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01经学研究:郜积意
1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01宗教文化与中国文学:李小荣
02中国古代诗文:欧明俊 王兵(首次招生)
03中国古代小说与戏曲:涂秀虹
04唐宋文学:李小荣
05元明清文学与文献:刘海燕(首次招生)
3(含1非全日制)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1中国现当代散文:黄科安
02中国现当代小说:郑家建、陈颖
03 中国现当代诗歌:雷文学(首次招生)
04台港澳暨世界华文文学:袁勇麟、朱立立、徐秀慧(首次招生)
4(含1非全日制)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1中外文学关系:葛桂录
02英语文学思想史:葛桂录
1
0501J1台湾文化研究
01台湾文化史:徐秀慧(首次招生)
02台湾文学研究:袁勇麟、朱立立
1
二、选拔方式
1.硕博连读;
2.“申请考核”制。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
(二)硕博连读考生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
1.选拔对象:我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修业满一年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年龄计算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要求执行,即198591日(含)后出生,下同)。
2.报考条件:
①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专业基础扎实,修满一年级所有的硕士学位课程学分,且平均成绩≥85,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1:独立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等创新型成果;参加撰写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著作或教材,公开出版且累合计字数3万字以上。以上科研成果均须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作者。
④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托福不低于80分;或雅思不低于5.5分;或本科阶段为外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毕业;或日语能力优秀,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考试;或其他语种相关水平证明材料。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考核”制选拔对象和考生报考条件
1.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9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②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31日,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岁(1980年9月1日(含)后出生)。
2.报考条件:
①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②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或托福不低于80分;或雅思不低于5.5分;或外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毕业;或日语能力优秀,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考试;或其他外语达到相当水平。
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⑤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要求的考生11210:001617:00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1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1123日前(以寄<>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邮寄者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学院文科楼707室,收件人:欧老师,电话0591-83465202)。
1.《报考登记表》1份(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专家推荐书》22名专家各1)。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及各类获奖证书和社会实践证明材料;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0.提交能体现考生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要求2016年1月1日以后的成果)
11.科研工作介绍和自我评述(1000字左右);
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学术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
13.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考生的申请材料,向选拔小组推荐考核的名单,推荐差额比例为1:3。推荐考核的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内容及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一)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对考生的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突出选拔出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和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考生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主要考核内容为:
1.综合素质:对考生的总体情况(语言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2.外语水平:通过口语交流、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
3.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考生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的考核,了解考生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科研能力:结合硕士期间及硕士毕业后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和科研计划书进行讨论分析,考核考生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本专业方向的要求;对本专业方向的最新学术前沿是否了解;是否具有在相关方向上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
考核成绩按外语水平(1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30%)、科研能力(30%和综合素质(占30%)四个部分评定,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思想政治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根据考核总成绩、招生计划和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依次提出建议录取名单,每位导师限招收1名博士生。如按以上规则,导师已有拟录取考生,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可在本学习方式同一学科内调整报考导师录取。
2.如考核总成绩并列,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录取。
3.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八、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闽师研〔202015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为准
(二)学院咨询方式:0591—83465202,chinese@fjnu.edu.cn;学院监督电话:0591-83473383[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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