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计划名额为2人,全部招收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规定,“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二、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除上述报名条件外,报考该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资格审核、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报考要求等均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
4.报考“定向就业”考生,要求本科或硕士为艺术学/艺术门类相关专业,如非相关专业,要求考生五年内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C刊一篇,或北大核心期刊两篇以上。在学制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学习。
四、报名、考试和录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报名前须与所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填写《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及定向协议书(见附件)并审核盖章。此材料务必提交,否则无法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考试及录取。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8日。网址为:yz.chsi.com.cn/bsbm/。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逾期不再补报。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2.我校将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招收学生。
3.我校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将执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4.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学费标准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全部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六、毕业生就业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所有考生户口不转入录取单位。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录取单位,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原则上人事档案可转入录取单位。
2.就业问题。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3.派遣问题。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七、其他
1.被我校录取的该计划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我校学习。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0日
南京大学法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考核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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