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华东政法大学法史网共同组织评选,由上海师范大学法律与历史研究所协办的第三届“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自即日起开放申报。鉴于疫情因素,本届申报截止日期调整为2021年6月30日。
第三届“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 奖金仍为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由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资助。接受中、英两种语种的学术论文,除硕博论文外,应是未公开发表(不含学术会议宣读、学校内部交流讨论)的学术论文。
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法律史青年学者踊跃申报。请申报者按规定填写申报表(见本通知附件)。投稿邮箱为[email protected],论文格式及引注规范参照《历史研究》。
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华东政法大学“法史网” 
2021年3月15日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评选委员会
(排名不分先后)
顾问:杨一凡 尤韶华 何勤华 黄源盛 邱澎生 [美]方强 [日]冨谷至
委员:周东平  陈灵海  陈玺  陈新宇  方潇  蔡晓荣  高旭晨     胡兴东  刘晓林  徐燕斌  赵晶  李俊强 李永  杜金 吕博  张田田   武航宇  朱腾  马腾
主席:吴秋发 周东平 陈灵海
第一届获奖者名单
一等奖:杨立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师)、李勤通(湖南大学讲师)
二等奖:南芳(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在读)、  董亭君(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生在读)
三等奖:田纯才(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在读)、王若时(北京大学博士生在读)
入围奖:姜增(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在读)、张楠(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生在读)
第二届获奖者名单
一等奖:赵耀文(清华大学历史学博士研究生在读)、瞿见(德国Max Planck欧洲法律史研究所访问学者)
二等奖:王栋(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王世柱(中国政法大学教师)
三等奖:刘楷悦(四川大学近代文化研究院研究人员)、钟昊(德国科隆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在读)
入围奖:韩龙河(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在读)、李兆宇(武汉大学史学博士研究生在读)、王舒(厦门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在读)、杨晔(海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在读)、韩书梦(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史学博士研究生在读) 
附件1: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是面向法律史青年学者的学术奖项,由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华东政法大学法史网共同组织评选。
第二条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奖金由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资助,评选委员会由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聘任。
第三条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6人:一等奖2人,奖金10000元/人;二等奖2人,奖金3000元/人;三等奖2人,奖金2000元/人。
第四条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评选范围,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在校青年教师,截止评选年度12月31日未满35周岁。
第五条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评选全年开放,以3月31日为每年截止时间,接受中、英两种语种的论文(含硕、博论文),应为未在任何刊物或会议公开发表,字数不限。
第六条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评审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评审采取双向匿名制,评审结束后在法史网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于当年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年会召开时公布。
第七条 “普若法律史青年学者奖”投稿邮箱为[email protected],论文格式及引注规范参照《历史研究》,获奖论文在《法律史研究》、华东政法大学法史网刊载。
第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负责解释。
http://cilh.cssn.cn/xhgg/jxtg/202103/t20210318_53197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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