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2021年第2期要目
《人权》是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国内第一份人权学术期刊,创刊于2002年。自2015年起,本刊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承办。
《人权》为双月刊,以中、英两个文种出版,主要发表以人权、权利等为主题的法学、政治学、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等人文社科诸领域的论文,热诚欢迎学界同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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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特稿
新时代中国人权文化论纲  鲁广锦(1)
本期聚焦 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的人权实践与观念变迁
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和进步的坚强领导核心 谷春德(18)
为人民谋幸福: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 朱力宇(38)
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的人权话语及其变迁:1921-1927 韩大元(59) 
中国共产党的人权主体观变迁:1921—2021  肖武(73)
专题研讨 中国共产党的权利保障思想
中国共产党百年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的思想探索 王立峰(90)
中国共产党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百年历程及意义 曲相霏(104)
中国共产党农民权利保障思想的百年演变及启迪 张放(124)
【学术论衡】
“外逃型”缺席审判中权利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宋佳宁 陆旭(147)
作为独特权利的人权——拉兹的政治性人权概念分析 严海良(164)
人权主体的诠释学思辨:四种视角 高礼杰(186)
【人权信息】
中国人权信息(2021年1—2月)(199)
内容摘要
1.新时代中国人权文化论纲
作者:鲁广锦,吉林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秘书长。
内容摘要: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大成果。人权文化是人权的最本质特征。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视野认识,人权文化在一定意义上折射着一国思想智慧,反映着一国文明水平,代表着一国文化软实力。新时代中国人权文化,从广义上讲是社会主义的人权文化,从狭义上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到新阶段的人权文化,是一定历史时期中华人权文化的思想精神和道德力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新时代中国人权文化建设,凝聚强大中国人权文化力量,对构建中国人权学说,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有着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关键词:新时代  中国人权文化  社会主义
2.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和进步的坚强领导核心
作者:谷春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经历了民主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新时期和社会主义新时代。历届党的代表大会对于人权问题都作出了阐明和部署,历代党的主要领导人对于人权问题都进行了重要论述。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颁行了一系列保障人权的政策法律法规。中国人权实践取得了历史性伟大成就,开创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人权事业的百年历程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和进步的坚强领导核心。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中国人权事业  坚强领导核心  经验及启示
3.为人民谋幸福: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
作者:朱力宇,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作出了新的重要界定。在一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重大战略及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都同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的性质、发展阶段以及党对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界定紧密相关。这对于确定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实现中国的进步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为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而奋斗的过程中,党始终不懈地坚持为人民谋幸福。从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的视野解读,这是党和国家能够取得包括人权建设在内各项事业伟大成就的重要内在原因。
关键词:社会性质  主要矛盾  基本矛盾  人权
4.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的人权话语及其变迁:1921-1927
作者: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内容摘要:从中国共产党的人权发展观看,早在建党初期,人权就成为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理想与目标,人权话语体现在各种党的文献之中。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史也是中国人民探索、争取与实践人权的百年史。本文以中国共产党建党到1927年大革命时期的人权话语变迁的文献梳理为基础,探讨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的人权话语及其表达。
关键词:人权  中国共产党  民权  苏俄宪法
5.中国共产党的人权主体观变迁:1921—2021
作者:肖武,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讲师,法学博士。
内容摘要:“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中国共产党开展人权运动和人权建设的“党治史”,也是党自身制度体系和执政能力不断完善提升的“治党史”。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认知逐步成熟并将其上升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其中,对作为人权主体的“人”的观念认知和变化贯穿于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中国共产党对人权主体的认知经历了从探索到定型的过程,这一认知在较长一段时期不是直接以“人权”或“人权主体”的字眼或概念展开,而是以“人民”“敌人”“公民”“国民”等概念进行主体分类所衍生,表现出人权主体观构成形态上的个体与集体相统一、演化形态上的变量与常量相结合、运作技术上的政治化与社会化相协同三个显著特征。
关键词:观念史  人权主体  中国共产党  尊重和保障人权
6.中国共产党百年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的思想探索
作者:王立峰,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 
内容摘要: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时期,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下,承认和尊重民族文化差异,以民族平等作为少数民族权利的道德基础,以民族友爱作为少数民族权利的伦理基础,把少数民族权利视为中华民族人权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和民族扶持政策来保障少数民族权利,不仅探索了一条有效的少数民族权利保障道路,也在尊重与保障少数民族权利领域积累了丰富而深刻的思想资源。
关键词:民族平等  民族友爱  人民权利  民族自治  民族认同
7.中国共产党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百年历程及意义
作者:曲相霏,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初期就关心残疾人权益保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都因时因地制宜采取过大量不同形式的保障措施。改革开放后,党领导的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残疾人人权保障得到了创新性发展,残疾人真正作为平等的权利主体参与社会、共享发展。党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百年历程,展现了人道主义救助、人道主义保障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保障三种保障思想的发展演变。残疾人的主要身份从革命的保护对象转变为医疗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客体再到人权主体。权益保障的内容从以生存救助为主发展到包括教育、康复、就业等在内的全面综合的保障。残疾人作为人权主体的尊严、自主、平等和社会参与得到越来越突出的强调和彰显。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残疾人权益 生存救助 全面保障
8.中国共产党农民权利保障思想的百年演变及启迪  
作者:张放,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讲师。
内容摘要:中国共产党的农民权利保障思想,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继承与弘扬,表现出应对中国近代农民问题、维护农民权益的价值关怀。在百年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紧密结合国情、推进理论创新,积极促成制度变革、强化法治保障,在推动中国农民权利渐进式、多维度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思想经验。总结和弘扬既有思想经验,有助于依法回应广大农民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向往,能够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起到有效的指引作用。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农民  权利思想  百年历程
9.“外逃型”缺席审判中权利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作者:宋佳宁,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陆旭,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法学博士。
内容摘要: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应正视被告人缺席的现实与不足,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价值理念,侧重“审判时在场”的权利属性并采纳“弃权说”的理论主张,着力构建包含被告人知情权、辩护权、上诉权和异议权在内的权利保障体系并不断加以完善。一是扩大知情权的内涵范围并完善域外送达制度;二是扩充辩护权行使的程序环节,在完善强制辩护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辩护制度;三是完善上诉权的行使规则,并在保障异议权的前提下进行合理限制,从而使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实现人“缺席”但权利“不缺位”的应有效果。
关键词:缺席审判   知情权  辩护权  上诉权  异议权
10.作为独特权利的人权——拉兹的政治性人权概念分析
作者:严海良,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
内容摘要:国际人权实践催生了政治性人权观在当代的发展,引发了到底“什么是人权”的理论反思。与自然权利观从人性出发,把人权理解为每个人针对所有其他人而拥有的普遍道德权利不同,作为政治性人权观的代表,拉兹从人权在国际实践中限制国家主权的政治功能出发,把人权理解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每个人针对国家享有的,应当由公正、可信赖的国际机构强制实施的法律权利。拉兹的人权概念不可避免地遭受了以自然权利论者为代表的质疑与批评。围绕拉兹的人权概念所产生的争议可以看到,一方面,西方学界并没有对基于国际人权实践的人权理解达成基本共识;另一方面,这实际上也深切地表明在国际法秩序变迁的历史语境下,国际社会就国际人权实践如何达成基本共识的理论需要。
关键词:政治性人权观  自然权利  国家主权  法律权利
11.人权主体的诠释学思辨:四种视角
作者:高礼杰,西南政法大学哲学系讲师,人权研究院博士后。
内容摘要:依诠释学观点,人权源于对主体存在方式的解释。不同的主体诠释学对应着不同的人权内容。把人权解释为“自我”和“他我”的权利,虽能使人权摆脱“神权”和“主权”,但在实践中容易导致人权的话语暴力和政治霸权。把人权解释为“他者”的权利,虽符合政治多元主义的现实,却消解了人权中的主体观念,在实践中容易导致人权的虚无主义。而把人权解释为“自身”的权利,实际上承认了个人与族类、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连续性,同时避免实践中的人权普世主义和相对主义,进而提供一种较为合理的、对人权本原的非排他性认识。
关键词:人权主体  自我  他我  他者  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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