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的考生下载附件天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知情确认》,要求必须盖有考生定向培养单位公章,4月13日(下周14:00前将电子版扫描件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视为放弃复试。最新时间安排如下: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工作要求
考生提交《天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知情确认书》
41314:00
需加盖考生定向培养单位公章
电话通知有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41514:00
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畅
考生发送资格审查材料
41610:00
详见《天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调剂的通知》
学院官网公示复试名单
41615:00
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查收短信通知、补充访客码信息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复试
418800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7教学楼332
请考生在指定地点准时报到,凭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复试;8:15-9:15笔试;9:30开始面试。
联系方式:022-87371015杨老师
【注】:本通知为《天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调剂的补充通知》,正式复试名单将于41615:00前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law.tju.edu.cn/zsjy/flss/)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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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法学博士,进入第二个;考医学、工学、理学等等的进入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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