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专业
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各法学研究方向的优秀教学科研人才。
招聘层次
1.教授
2.副教授
3.讲师、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4.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
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3.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高层次人才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师德师风好,教学科研能力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引进待遇
1.对于引进的教授,符合学校博士生导师聘用条件的,可推荐担任博士生导师。
2.对于引进的副教授,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的,可先聘为院聘教授。
3.对于引进的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讲师、出站博士后,可推荐担任硕士生导师。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的,可先聘为院聘副教授。
4.对于全职引进的人才,除享受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等待遇,学校按照规定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进入韶峰学者人才工程的,还可享受人才津贴,特别优秀的或特别急需的人才待遇还可追加,高层次杰出人才一事一议。具体标准如下(见表)(税前,人民币):
联系方式
1.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人事处主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填写应聘信息。
2.应聘者亦可联系湘潭大学法学院(0731-58292179,黄老师),并将应聘简历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3.应聘者亦可直接将简历邮寄至: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法学院黄彬,邮政编码:4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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