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共三种: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1、普通招考:按照本公告的安排进行网报;不举行全校统一的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由招生院系结合学校博士招生基本要求制定招生办法,采取“申请-考核制”进行(详见后续各招生院系网站博士招生公告)。
2、硕博连读:拟于2021年4月在本网站另行公告和网报,无需参加本次网报。
3、直接攻博:已被我校接收为本科毕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依据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公示的报名、录取信息,无需参加本次网报。
专业学位博士:我校共有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5个工程博士类别招生。拟于2021年4月在本网站另行公告和网报,无需参加本次网报。
对口支援、援疆师资、联合培养、科研经费博士等专项计划:因招生计划数存在不确定性,各类专项计划招生拟于2021年4月在本网站另行公告和网报,无需参加本次网报。专项计划由相关招生院系按政策和规定执行;如有校外考生报考仅实行硕博连读方式的院系,经招生院系同意可按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拟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咨询相关推荐单位和招生院系是否有该招生计划。
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基本要求和安排
1、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处分期内)情况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正常。
(3)申请者原则上应来自国内重点院校或所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重点学科。
(4)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7)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限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水平较高。
各招生院系可在上述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自己的需求,制定本单位的报考条件,学术标准须具体可考核。
2、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5日。
(2)考生均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xspt.ustc.edu.cn)注册报名信息并在线缴费(标准:240元/人)。系统采用身份证号码注册,请务必如实填写,并牢记密码;一旦注册,不予修改。考试方式须选择“普通招考”。
(3)“申请-考核制”在线报名时,考试科目请选择“①1000无②2000无③3000无”。
(4)请事先仔细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如果因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个人行为造成不能通过资格审核,报考费不予退还。请根据系统提示仔细填报相关信息,注意维护信息合理格式和完整性,勿使用非常规字符,因不当、不实填写信息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有效的移动电话,确保联系畅通;建议在2021年7月前不要停用、更换报名联系电话。
3、申请材料
(1)材料准备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报后下载打印);
②研究计划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③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④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⑥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⑧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2)材料寄送
申请材料于2021年3月1日前寄达所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请在邮件封面注明“XX院系博士招生申请考核材料”(各招生院系具体邮寄时间、地址、联系人请到相关院系网站查看招生公告或电话咨询)。
4、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各院系在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审核。
各招生院系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考生通过初审后,按要求前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
5、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综合考核原则上含笔试和面试;笔试环节包含外语能力考核及专业课考核;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以招生院系网站公告或通知为准。
6、公示与录取
(1)各院系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本网站集中公示(以本网站最终公示为准)。
(2)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前按规定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署双方定向就业协议。
(3)拟于2021年6月中下旬向拟录取新生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院系:
我校以下招生院系学术学位博士普通招考本次可报名:
001数学科学学院
168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
16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金属研究所)
170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173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学院(苏州纳米所)
174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苏州医工所)
178能源科学与技术学院(广州能源所)
179稀土学院(稀土研究院)
203物理学院
204管理学院
206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8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
209工程科学学院(限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
211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14核科学技术学院
21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21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40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910生命科学与医学部(限临床医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博士生招生管理工作人员联系表(合肥校区区号055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63602925、63602924、6360053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与申述电话:6360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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