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发展研究院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 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英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68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6分,或者老托福成绩不低于580分,或者新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者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6、《中山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与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各学科专业(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21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将于网上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申请人留意网上信息。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0年12月7日前,使用中国邮政EMS向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寄送下列11项材料,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必须有申请人的签名);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3)两名与相关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硕士学位证(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境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单证硕士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复印件;
(6)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
(7)不超过三篇的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10)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11)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3、研究院可要求申请人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提交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者抄袭,将取消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寄送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五、材料审核
研究院按各学科专业(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分别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申请人的专业背景、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等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材料,按照一定比例,由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并于2020年12月18日前公示,公布网址:http://ygafz.sysu.edu.cn/ 。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四个学科专业的综合考核将于2020年12月底前由研究院统一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社会学专业的综合考核按照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的安排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为3小时,总分300分,主要是进行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涵盖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三方面内容(各100分),笔试三科总成绩不低于180分(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者,才能参加综合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原则上每人不少于40分钟,总分300分。面试注重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问题意识、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和外语水平等综合素质。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准备20分钟以内的PPT,对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研究问题、相关文献、理论和研究方法等进行陈述和答辩。
3、各学科专业分别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面试专家组,对通过笔试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专家按照考生综合情况独立评分,面试专家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七、录取及调剂
1、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的总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按各学科专业(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院网站公示。
2、笔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4、如研究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考生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机制
1、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
2、各学科专业笔试的命题、考试、阅卷以及面试等工作由研究院统一组织。
3、本办法由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文科楼708室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唐老师 、周老师
电话:020-84113279、020-84036956
邮编:51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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