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山东大学有关博士生招生通知要求,结合环境研究院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网页链接:https://www.yz.sdu.edu.cn/info/1035/4378.htm(网站如有更新,以山东大学研招网更新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学校《山东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请报考学生提前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有招生计划。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1125-20201210日,具体报名办法安排以山东大学研招网上通知为准(网址:http://www.yz.sdu.edu.cn/)。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将报名申请材料提交给环境研究院,接受考核。材料(按申请材料所列顺序排序右上角铅笔编号)提交截止日期与相应时间段的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一致。
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环境研究院淦昌苑F312办公室,杨老师,邮编:266237,电话0532-58631986。建议使用顺丰快递邮寄。
四、申请材料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简况表》(附件1),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等。
2.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主要阐述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等,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创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专家推荐书(附件2)。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8.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材料审核
环境研究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给出审核成绩(百分制,计入录取成绩),根据审核成绩确定考核人选,并电话通知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来参加考核,未通过审核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核。
六、考核程序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暂定为初试前一天,地点: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环境研究院淦昌苑F 312室,报到时缴纳考核费200元,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及学校要求的申请材料中的所有原件。
(二)初试
由环境研究院组织考生进行初试,初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包含英语和专业课,考试时间每科目2小时,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初试时间十二月底或一月初,具体时间会提前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不少于20分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以百分计,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包括:
1、英语考核(听力、口语,计10 分)
2、综合知识考核(总计90分)
a.考生对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过去的研究工作经历和成果(需作不超过10分钟的PPT报告,介绍学术研究情况);(30分)
b.考生对报考专业学科发展的了解程度及读博期间的科研计划;(25分)
c.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5分)
d.考生的科学研究潜质与创新能力;(30分)
考核时间在初试后一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原则
录取成绩 = 材料审核成绩×20%+初试成绩(两门课程成绩取平均值)×2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根据导师的招生计划,按照报考导师依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拟录取名单于考核结束后第二天在环境研究院网页公示。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根据安排进行体检并缴纳体检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关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与档案、工资关系
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及学习态度、职业道德、诚信记录、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政审合格,方可录取。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除我校专任教师和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实验课程的工程实验人员外,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政审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2-58631986
联系人:杨老师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环境研究院办公室,邮编:266237
九、以上方案,若有未尽事宜或有与学校通知相违背,请以学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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