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8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和治理成效,发布专项行动中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共同领导,河南省检察院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共同倡议发起,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办、河务局联合实施,主要是依法集中整治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
整治水域1707亩河道1937公里
黄河流域生态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自2018年12月7日专项行动启动以来,专项行动按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扎实开展,黄河“四乱”突出问题得到初步整治,黄河流域生态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截至2019年7月底,检察机关共受理水利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339件,立案1097件,发出检察建议102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0件。双方协同行动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707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937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80.8万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38.7万吨。
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确保专项行动无缝衔接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最高检和水利部专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和河南省检察院承担具体联络沟通工作。
沿黄九个省(区)检察机关均与当地水利部门、河长办等协作联动,多地建立“河长+检察长”等多种形式协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专项行动无缝衔接。
甘肃、山东建立重大情况通报、重大案件协商、移送督办等衔接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四川针对黄河流域阿坝段若尔盖湿地“四乱”问题,检察机关、河长办及湿地管理局等七个部门会签文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 陕西通过“一月一巡河、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简报”掌握清“四乱”最新进展情况。
→ 宁夏、内蒙古、山西联合印发河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会签了加强河湖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指导意见。
青海联合举办河湖长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培训班,强化培养办理生态环境案件的专业人员。
联合排查督促整改
列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办对境内黄河“四乱”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同梳理问题清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检察机关,进行联合整治。
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例如,河南先后三次联合组织15个检查组,分赴沿黄各地,分批逐件检查、督导问题线索整治情况,目前,266个问题已销号252个,整改销号率达94.7%。
对已销号问题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反弹回潮现象,对新增拟销号问题重点核查整治效果是否达到销号标准,对未销号问题逐个督促,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河南省检察院专门就专项行动期间涉“四乱”检察建议进行件件“回头看”,从办案质效和卷宗规范等方面督导问题整治,确保整治到位。
加大办案力度
聚焦难度大、社会关注案件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以办案促整改求实效。聚焦历时已久、难度较大、社会关注的案件,以案件办理推动问题解决。
例如郑州市惠济区“法莉兰童话王国”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案,行政部门先后作出九次处罚,仍未有效制止项目施工,对滩区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检察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帮助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最终使该违建全部拆除,370余亩土地恢复生态地貌。
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报道
凝聚社会广泛共识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各省(区)注重根据专项行动推进情况,结合不同环节工作特点,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例如河南省运用新媒体、工作简报等平台,对专项行动重大部署、关键节点、重大进展进行推送、宣传,河南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于“6·5世界环境日”在案发地公开审理了一起二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邀请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当地村民进行旁听,收到良好效果。
问题整治、生态修复
与民生保障有机统一
探索黄河湿地生态环境修复新模式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在凝聚各方合力坚决整治“四乱”问题的同时,检察机关特别注重检察公益诉讼同步推进被损害生态环境的生态修复工作,促进黄河生态保护与保障民生协调推进。
当前我国尚未对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出台统一标准,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等湿地修复措施尚无细化规定,检察机关针对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特殊保护和管理要求,结合保护区生态实际,广泛征求专家学者意见,探索黄河湿地生态环境修复新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主要特点有:①突出重点,聚焦黄河“四乱”问题,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②回应民众关切,造福沿岸百姓;③注重实效,持续跟进督促;④突出协调配合,注重形成合力。
回答记者提问
检察机关全面履职
共同推动黄河“清四乱”工作取得实效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答问时说,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当然要立足于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注重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坚决惩治破坏黄河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利于促进及时修复受损公益,达到诉讼经济的目的。专项行动期间,检察机关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9件,让违法者必须为挽回公益损害“买单”。

二是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依法及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对事实认定错误、定性错误、量刑明显不当的判决、裁定,强化刑事审判监督。
三是注重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一方面,对移交的案件线索进行逐件核查,依法依规从快办理;另一方面,发挥检察机关自身能动性,自行排查问题线索,河南检察机关就通过自行发现线索立案200余件。积极用好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两种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相关“四乱”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形成保护黄河生态的强大合力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答问时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沿黄九省(区)各级检察机关、河长办及河务局探索建立了一套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形成一套“发现、交办、整改、验收、销号”系统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推广实践“河长+检察长”的河湖监管新模式,做到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大案件及时研讨、重点环节及时协商,共同推动工作有效开展。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与有关部门深入合作,持续巩固常态长效机制,形成保护黄河生态的强大合力。
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
生动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姚文广答问时说,在水利部和最高检共同领导下开展的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说,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黄河流域河湖生态持续好转。
二是河长制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机制创新实现1+1大于2。专项行动过程中,流域各省(区)结合各自省情,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平台,推进流域水生态治理机制的完善。
坚决防止专项行动之后问题反弹
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副司长刘冬顺答问时说,“清四乱”专项行动后,水利部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专项行动之后河湖“四乱”问题反弹,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①切实压实责任;②加强监督检查;③夯实基础工作;④强化科技支撑。
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检察监督机制
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答问时说,关于黄河生态治理的长远治本之策,基于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加快推进黄河立法,编制黄河全流域整体规划。
→ 二是重点统筹推进滩区综合治理。从长远看,建议总体谋划、分步开展、有序迁出、最后达到全面迁出滩区。
→ 三是探索建立黄河全流域检察监督机制,与地方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形成黄河全流域协同有力的法治保障。
(文字/编辑:罗丽丽 图片:程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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