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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为保障博士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和学科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组)
2021年法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及导师(组)如下(招生导师根据二年科研积分排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导师
招生方式和计划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上官丕亮
招生方式:
①硕博连读
②申请考核
招生计划:
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6名。
030105
01民商法学方向
赵毅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王克稳
030109
  国际法学
郭树理
030105
01民商法学方向
李中原
030105
01民商法学方向
章正璋
030105
01民商法学方向
张学军
030105
 02 知识产权法学方向
刘铁光
三、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
1.报名对象应为全日制二年级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学术型,不含单独考试和定向就业研究生);
2.身体健康,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遵守校纪、校规,无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师生关系和谐;
3.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申请人需按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已经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课程学习的平均成绩应当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外语不低于85分);
4.能比较熟悉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写出论文摘要;
5.具备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攻读博士学位的目标明确,有望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具体体现为:
(1)有科研成果,即发表过论文或有阶段性科研报告;
(2)博士阶段拟研究内容来源于指导教师主持的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项目,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条件,研究经费充足;
(3)博士指导教师对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预期科研成果提出明确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该要求不得低于《苏州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中相应的基本要求。
6.如果是跨学科攻读博士学位,需说明两个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已有的学科基础对博士阶段研究工作的支撑作用,并需提供考生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申请考核制
1.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公布的年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报考条件。
2.在入学前须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为学术型),且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硕士阶段须就读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高水平学科(专业)。申请人本科或硕士阶段必须是全日制法学专业。
3.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
4.申请人须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具体要求见“申请考核制”提交材料第5项)。
四、材料要求
(一)硕博连读
纸质材料提交:网报期间,申请人将《苏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的纸质版提交给王健法学院B303研究生办公室胡老师收,逾期不予受理。
硕博连读申请材料(整本文件用大燕尾夹装订整齐并装袋)包括:
① 文件封面、目录。文件封面写明: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目录另起一页,并标注页码起止(可手写)。
② 《苏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及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内容如下:“我承诺,我提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可信,所有复印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如有材料不真实情形,我自愿承担所有不利后果。”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③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研究生证复印件。
④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 研究生成绩单。
⑥ 英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⑦ 已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证明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以及社会实践报告等;
⑧ 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一份(若硕博属于同一个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则毋须提交);
⑨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制
申请人向拟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向法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术背景、工作经历、拟报考专业的知识储备的自我评价和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科研情况,以及就业目标等,2000字左右)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4.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全日制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再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已取得且至申请考核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申请考核时起向前推算。例如,2021年9月1日入学的考生须提交2018年9月1日以后参加IELTS、TOEFL考试的成绩,以此类推):
(1)英语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60分以上;
②托福80分以上(IBT);
③雅思(A类)6.0分以上;
④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
⑤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的,须由王健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小语种
小语种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大学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考试,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460分的水平;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或日语、德语、法语、俄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在日语、德语、法语、俄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毕业后五年内可以申请攻读我院博士研究生;或德语、法语、俄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及以上(即:德语达到德福TestDaF总分12分及以上且各模块最低分不低于3分)或DSH1及以上,法语TCF达到400分及以上或者DELF/DALF达到B2级及以上,俄语达到ТРКИ2级及以上);或日语(JLPT)达到二级(N2)级及以上。
法语、日语、德语、俄语以外的小语种,申请人需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由王健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结合导师意见予以认定。
注:考生必须提供上述至少一种证明。获得过外语专业学位的考生仍需提供上述合格的外语成绩证明。
6.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7.证明学习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
8. 政治思想考核表原件;
9.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0.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入学报到前应补交全文)。
1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拟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相关科研成果、未来发展构想等)。研究计划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
以上申请材料请务必编排目录并按编号顺序排序。整本文件用大燕尾夹装订整齐并装袋。文件封面写明:姓名、报考专业、意向导师、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目录另起一页,并标注页码起止(可手写)。
(三)电子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上列申请材料同时要求扫描成PDF格式,按给定顺序编码存于文件夹,并压缩为一个附件在报名截止日后的48小时内发送至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联系人胡老师邮箱。电子材料文件夹名称及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均为“申请人姓名+报考导师姓名+硕士毕业院校”。邮件确认是否送达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综合考核
(一)    考核内容
1.     硕博连读
(1)法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和秘书,考核小组一般按一级学科由至少5位导师组成。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录像、录音、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2)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和素质考核,具体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与道德品质、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外国语等,其要求参照该专业统招博士生入学水平掌握。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申请人思想政治品德、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主要有如下:
① 研究生在学期间的课程学习综述、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以及社会实践等;
② 调查报告或其他在研项目(产生效益、鉴定情况);
③ 参加本学科领域前沿的、带有创新性学术活动情况;
(3)综合考核分值100分,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生得分。
2.申请考核制
(1) 材料审核。不少于5名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以百分制打分,取平均分。
(2) 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和素质考核,具体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与道德品质、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外国语等,其要求参照本专业统招博士生入学水平掌握。
(二)考核形式
综合考核方式是笔试+面试,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组织笔试的也可以只进行面试,具体方式由综合考核小组决定;
若复试包含笔试的,由二级学科组织出题、评分;
综合面试:由不少于5名专家进行综合考核面试,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按平均分计算;
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综合考核小组根据不同的考试方式,计算考生的最终综合考核成绩,考试总成绩中各部分所占比重详见“复试规则”(将于复试前公布)。
(三)具体安排
2021年3月4日前完成申请材料初审,确定复试名单。
2021年3月16日前完成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复试总分按“材料审核分40%与综合考核分60%”加权相加,总分100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经复试考核确定为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名单,学院根据校研招办规定时间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列入我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校本部南门王健法学院B303室
联系电话(传真):0512-65227483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胡老师
学院(部)主页:http://law.suda.edu.cn/
八、其他事项
1.本单位博士生招生督查电话:0512-6522878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为更好地处理问题,来电来信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本细则由王健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2021年1月8日
附:王健法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导师联系方式:
(不含博士生候选人招生导师)
姓  名        职  务           E-mail              办公室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方向
王克稳         教  授    [email protected]                 A205
上官丕亮        教  授    [email protected]                 C310
民商法学专业方向
张学军        教  授    [email protected]                     C325
李中原        教  授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C303
章正璋        教  授    [email protected]                   C323
赵  毅       教  授    [email protected]               C337
国际法学专业方向
郭树理        教  授    [email protected]                           C306
知识产权法学专业方向
刘铁光        教  授    [email protected]                     C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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