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励50万元!苏北县域扶持律师行业发展也有大手笔
新年伊始,江苏省泗阳县政府出台律师业扶持新政,鼓励律所做大做强,鼓励新所引进注册,鼓励律所争先创优,加强律师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律师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一起来了解一下。
1.对泗阳县注册设立一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专职执业律师人数首次达20人(含20人)以上且年营业收入达3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达30人(含30人)以上且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达50人(含50人)以上且年营业收入达8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对本地律师事务所通过吸收合并其他律师事务所实现规模扩大的,按照上述奖励标准的70%予以兑现。
3.对在泗阳县新注册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自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专职执业律师人数稳定在7人以上,按照每人6000元的标准给予律所一次性开办补助。
新设律师事务所(分所)以县外执业律师迁入人数计算开办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对于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级律师协会命名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在泗阳县新设立分所,除按照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兑现开办补助外,另追加品牌所开办奖励5万元、3万元。
5.对于首次被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级律师协会评为国家、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6.对于积极研发法律服务产品(项目),当年获评国家、省级优秀法律服务产品(项目)的律师事务所,分别奖励2万元和1万元。
7.对于积极组织律师撰写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案例,被省级以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案例库采用或评为优秀案例的律师事务所,按照国家级、省级每件1万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案例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仅限纸质媒体)采用的,按国家级、省级每篇3000元、2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8.实习律师在泗阳县律师事务所实习,自实习之日起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
9.对执业律师当年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或获评国家、省、市优秀律师荣誉的,分别给予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
10.县政府专门设立律师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于促进泗阳县律师行业发展。
11.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注册、纳税在泗阳县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服务于泗阳县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严禁挪作他用。
12.律师事务所应当将获得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壮大本所发展。律师事务所获得的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专项资金不超出本所当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
13.对于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和个人,应承诺享受扶持政策后继续在泗阳县依法营业或执业三年以上;未满年限注销或迁出本县的,应主动退还取得的奖补资金。
14.对于引进泗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以及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积极参与调处疑难矛盾纠纷、作出较大贡献的,实行“一事一议”奖励。
来源:泗阳司法行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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