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经学院认真讨论,制定本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本公告针对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方向)专业考生。
一、复试分数线
法学理论:外语≥47,专业课≥70,总分≥225。
宪法学:外语≥45,专业课≥65,总分≥185。
二、复试考生名单
法学理论:
姓名
准考证号
李*
102761111001023
刘**
102761111001015
郑*
102761111001012
杜*
102761111001037
刘**
102761111001032
宪法学:
姓名
准考证号
黄**
102761111003024
张**
102761111003011
胡*
102761111003029
霍**
102761111003032
张**
102761111003033
谭**
102761111003009
舒**
102761111003008
李**
102761111003022
三、复试形式
线下(现场)面试
四、复试安排
法学理论:
时间
事项
地点
5月7日9:00--9:30
报到、资格复核
新教304
5月7日9:30起
专业能力面试、
外语能力面试
新教305
宪法学:
时间
事项
地点
5月8日13:00-13:30
报到、资格复核
新教304
5月8日13:30起
专业能力面试、
外语能力面试
新教305
注:请考生从光复西路进入新教校区(长宁校区)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
、资格复核
1.考生资格复核时,需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博士生准考证;
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
④学位学历证书(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
⑧应届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提交关于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承诺书(附件)。
3.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4.外语语种为日语、俄语、德语的考生参加小语种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因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在开考前三十分钟到达考场),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考场及候考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将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3.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应提供行程码和随申码“绿码”进入校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和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
关于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的承诺书.doc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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