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在线缴纳报名费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导师
详见《河海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报名前须与报考导师联系并征得导师同意。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8:00至12月31日17:00,
报名网址:登录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主页(http://gs.hhu.edu.cn→“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考生端)”)或http://yzss.hhu.edu.cn/logon,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
报名考试费标准:120元/人,报名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2.考生应认真阅读《河海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招生专业目录)》、《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学院(部)“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3.严格按照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流程及相关提示,准确、详细、真实地逐条填写报考信息。其中,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必须填写至考生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如:**单位人事处(部)、组织部、**大学**学院(系)党委(总支)、**人才交流中心等),通讯地址不能简称或简写。
4.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前务请仔细核对,一经本人确认、打印表格后将被锁定,不能再作修改。
5.为提高网报有效性,建议网报前先准备好以下材料:①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等证书的编号;②学习或工作经历;③主要科研成果信息;④奖励情况等。
三、提交报考材料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请按照以下相关安排和要求提交报考材料。
(一)提交方式、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所须提交的报考材料整理好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以EMS快递邮寄至各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部),务请信封备注“博士报考材料”以便查收,各学院(部)邮寄详细地址信息见附件。
材料邮寄后请在报名系统“报名状态查询”中登记材料邮寄信息,包含EMS邮寄单号、寄件人、寄件人联系方式、寄件地址。
(二)提交报考材料内容(各项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整理)
1.《河海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报成功后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表中各处签名务必完整、真实、准确。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3.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往届生的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申请者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科学研究设想(格式请至报名系统下载)。
5.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同等学力申请者还须按照申请条件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7.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情况。
8.两封由申请学科有关领域内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书(格式请至报名系统下载)。
9.其他学院(部)实施细则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其他
1.外语水平考核时间:预计为2021年3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时间:预计为2021年4月-5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4.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所有最新的博士报考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gs.hhu.edu.cn)和各学院(部)官网上公布,敬请留意。
6.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编:210098
电话:025-8378630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20
附件
各学院(部)报考材料邮寄详细地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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