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核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相关学院根据选拔方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月16-3月29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
联系方式:
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27-88663907,[email protected]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8663060,[email protected]
说明:
1.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学院确定,考生如对拟录取结果有疑问,可向报考学院咨询和反映。
2.正式录取名单由学校审核后,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经录取检查通过后确定,时间为7月上旬。在录取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者,由招生学院告知考生。
3.拟录取的考生要按照本网站关于办理拟录取手续的通知要求办理拟录取手续。
附件:湖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核拟录取名单.pdf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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