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根据各学院复试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现将我校2021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含2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候补名单予以公布并公示,公示时间:5月31日—6月11日,
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0591-22991792,[email protected];校研招办,0591-22865506,[email protected]

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外,我校2021年拟录取的考生均为全日制非定向类型,考生须将人事档案作为学生档案转至相关学院,学院汇总调档情况后于6月12日前向研招办反馈;若考生无法按要求调档,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其录取资格。若公示期内发现拟录取正选名单存在不符合条件考生或最终未能通过国家录检,则无法被我校录取,候补考生依次递补。
另:招收科研博士的导师须向学校缴纳6万元培养费,可从科研经费中的人员经费、结余课题经费以及横向课题经费等中支出,请相关导师做好准备,具体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福州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及候补名单公示(不含直博生,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已于2020年10月公示)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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