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进行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52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92名,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60名。
三、招生方式
2021年全日制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
四、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培养类型
分两种类型:
(一)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均以“100”开头)
医学学术性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均以“105”开头)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具有本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专科临床实践技能、熟悉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心理学和社会知识的临床医师为目标,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或“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六、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心理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心理健康要求,能够保证在校正常学习。
(三)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境外所获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2、全日制在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取得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申请,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达到我校要求的英语水平。
(六)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研究生毕业专业相同。应届毕业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否合格以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2、临床医学、中医硕士学术性学位研究生,本科须为全日制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且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
3、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医师,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作要求,但须符合1、2款要求,且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相同。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原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1号)文件要求,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毕业研究生,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作要求,但须符合1、2、3款要求,同时须获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七、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为3至8学年。
八、报名及提交材料方式
(一)请考生5月1日-10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注册登录进行网上信息提交和下载填写相应的表格。相应表格也可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学院)网页(http://yjsxy.xjmu.edu.cn/)下载中心下载。
(二)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及填写个人信息(切记:仅限报考一名相关专业的导师。考生报名前请查看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1、专业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2)。网报时务必将导师姓名及报考学院填写在考生备用信息栏内(网上报名流程见附件2)。凡不符合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方式: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费全部采用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逾期不提交报名材料及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信息,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
(四)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提交的审核材料(PDF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并发送至各学院指定的邮箱: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历届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地(无工作单位)审查并签章);
3.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见附件3);
4.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在职研究生仅需提供硕士学位证扫描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6.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它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4);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9.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等;
10.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报告等);
11.考生须根据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2.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支撑材料,录取后博士新生报到时,验证所有证书原件。
九、考核方式
我校2021年拟采用线上远程网络面试,拟定使用教育部开发的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或者腾讯、钉钉等软件,各学院5月20日左右完成考核,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通知为准。对考生的线上远程网络面试要求同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要求(见附件5)。
十、选拔与录取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录取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6)。选拔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安排参见各招生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2、博士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报到时,体检和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十二、学费
我校各专业学费具体以《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为标准执行。
十三、奖学金和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学校奖助贷体系,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
十四、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十五、其他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核实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退还报名费。
2、报考前请考生确认报考的学位类型,专业学位代码为105XXX,其余代码为学术学位。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提交后将不予更改。
3、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务必严格按要求如实填报各信息,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信息须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分清门类,准确填写各代码和名称。因为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结束后,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及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1)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
2)复查体检不合格;
3)提供的原始材料不真实;
4)应届毕业生在博士入学报到时未获得硕士学位;
5)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应届考生在博士入学前未能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入学三个月内复查不合格。
5、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所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7、考生的报名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十六、如在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七、招生咨询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在相应的时间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新疆医科大学(http://www.xjmu.edu.cn/)或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首页(http://yjsxy.xjmu.edu.cn/)。
(二)咨询电话: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备注
基础医学院
杜老师
13899828379
公共卫生学院
闫老师
13579939479
药学院
陈老师
0991-2110356
中医学院(含附属中医医院)
刘老师
13139912104
中医学院
郭老师
0991-5565907
第四临床医学院
护理学院
杜老师
0991-2110346
口腔医学院
马老师
0991-4362628
儿科学院
张老师
13579426801
临床医学院(含附属医院及非隶属医院)
萨拉老师
13609902087
第一临床医学院
李老师
13565832063
第二临床医学院
董老师,张老师
0991-7968169
第三临床医学院
古丽老师
0991-2638013
第六临床医学院
龙老师
0991-8562285
自治区人民医院
丁老师
0991-4992029
新疆军区总医院
研究生学院
穆老师、刘老师
0991-2110117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流程
3.新疆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
4.新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书
5.远程网络复试要求
6.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
研究生学院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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