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和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和录取工作。成员由5或7名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组长1名,配备助理1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 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 位);
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证班)考生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3.我院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高校专任教师除外)。考生录取后须在入学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海南大学(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高校专任教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按相关文件规定)。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报名流程
2021年我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5 月 25 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考生应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页面,完成实名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报考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上传的照片须为近 3 个月彩色免冠蓝底 jpg 格式,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报名结束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报名信息。没有确任的报名信息无效。确认报名信息后,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 信息简表》,并确认签字。
(二)资格审查,采用网络远程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资格审查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6月1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的,报名无效。
2.使用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阿里钉钉等(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3.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最后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 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身份 证原件、完成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2)凡在国(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
(3)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考生需提交所有报考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4.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1)材料清单(注明考生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签名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8)满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9)《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与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订的《202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11)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和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12)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021年5月17-26日,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以PDF文档的格式,整合成一个文件(文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2021年普通招考+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6月4日前将材料装订成册,以顺丰、EMS的方式邮寄到学院法研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社科楼C栋111办 金老师收 电话:66270162 邮编:570228)。
因提交信息有误、超期等因素所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用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实名加入QQ群(群号:930110531群名: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网络远程考试”的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使用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阿里钉钉等。
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需要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安排在2021年6月4日(星期五)进行。
2.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主要包括英语知识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其中英语知识考核(专业英语)30分,专业知识考核(按《海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70分。
加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照招生计划的20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划线排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1.面试时间
2021年6月8日(星期二)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30分钟。
① 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
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自行到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务必于6月8日前将体检结果提交给学院(发送PDF版)。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
计算公式为: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学院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当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当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笔试专业英语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如果英语成绩还相同,则启用备用试卷重新笔试。
3.复试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工作,根据学校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海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实施。
八、申诉及联系电话
1.考生如对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环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70162。
海南大学法学院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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