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内容提到:支持在青高校高精尖和紧缺学科专业建设,力争6所高校整体实力和学术影响力进入国内高校前100强,国家一流学科数量增加到8个
《通知》中关于高等教育的内容如下:

扩增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进一步集聚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支持和引导高等教育机构相对集中的青岛西海岸新区、蓝谷、高新区、院士港等区域打造科教园区。高标准建成康复大学,推动中科青岛科教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科教新城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创新发展基地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二期中国海洋大学西海岸校区建成投入使用,加快推进中国石油大学古镇口科教园区中央美术学院青岛项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项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青岛眼科研究院山东艺术学院电影艺术产学研基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国家产教融合青岛基地山东体育学院青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青岛大学上合校区等项目。完善高等教育机构规范管理体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制定分类支持政策,促进引进高校可持续发展。支持在青高校高精尖和紧缺学科专业建设,力争6所高校整体实力和学术影响力进入国内高校前100强,国家一流学科数量增加到8个。完善市属高校发展的政策体系,促进市属高校内涵化、特色化发展。

全方位增强融合发展能力。引导在青高校和高等教育机构主动融入城市重大战略部署,汇聚创新资源和要素,加强高水平应用研究,培育和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推动高校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高校参与国家重大源头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引导高校优化学科设置,重点培育符合青岛产业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专业,加快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发展一批特色优势学科和新型交叉学科。实施在青高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建设计划,促进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支持在青高校建立跨学科、跨专业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技术转移转化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支持高校面向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支持引导高校面向社会开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体育场馆等设施资源。深入实施结对高校联合育人计划,发挥高等教育对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
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继续打造与毗邻国家、上合组织国家和东盟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教育发达国家的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新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5个、合作办学项目10个,打造3—5所融合中外文化元素的国际化学校。推进中德工业大学建设,建设10所高水平中德职教合作院校,打造平度中德乡村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中德生态园智能制造示范区,定期举办“山东(青岛)中德产教融合发展论坛”,建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德常态化交流合作平台和中德合作办学项目。服务上合示范区和青岛自贸片区建设,支持建设中国—上合组织经贸学院。积极吸引国(境)外知名企业在青独资办学,鼓励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在青举办职业院校。健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制度,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保障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有序开展。
鼓励在青高校扩大职业教育本科和专业硕士、专业博士招生规模
建设海洋人才培养高地。做优做强海洋高等教育,支持涉海高校在青项目和在青高校高水平海洋学院、涉海学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构建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引导高校调整增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等专业,推进工业互联网教育学院、研究院、产业学院建设,开展紧缺人才培养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大数据、先进计算等关键性重大技术跨学科研究、标准研制、产品研发、应用推广等工作。
提升教育国际影响力。鼓励在青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教师培训基地和学生实习基地、开展援外培训、建设分校和培训机构。加强与全球中文学习平台的合作,支持在青高校办好孔子学院(课堂)
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继续实施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制度,支持中小学与高校合作,加强高素质教师培养。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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