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苏省工程法学研究会主办,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将于2021年9月18日在江苏苏州举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 《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的理解与适用;
2. 《民法典》背景下工程总承包法律问题;
3. 《民法典》实施与《建筑法》修订;
4.  其他相关议题。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1年9月17日
会议时间:2021年9月18日
报到及开会地点:苏州金融小镇会议中心一楼报告厅
地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1幢(苏州金融小镇内)
三、会议费用
本次学术研讨会不收会务费。
除主办方正式邀请外,其他与会人员住宿费与往返路费敬请自理。
四、论文提交方式及会议回执
烦请欲参会者,请将参会论文与回执一并于8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会务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采用与论文文档相同的命名格式,即“姓名:论文题目”,报名回执详见附件。会议拟编制电子版文集,论文的具体格式要求参见《法学研究》论文格式规范。
五、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需咨询有关本次年会的其他事宜,请联系孟涛:(电话:68552662)
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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