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联系电话:0571-87951349;邮箱:[email protected])或纪委监察处(0571-88981500)联系。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1年4月29日
附件:浙江大学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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