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最近有什么是不可错过的, Netflix 开年新剧「弗兰·勒博维茨:假装我们在城市」一定榜上有名。
这部剧有多好看?
豆瓣 9.1 ,几乎每个人看完都会疯狂向身边人安利。
狼叔 Hug Jackman 看了一半就拍视频在社交媒体上疯狂推荐;
纽约时报的编辑也抱持着「爱 TA 就要为 TA 写文」的精神,出了好几篇安利稿哈哈哈。
「假装在城市」是美国女作家弗兰·勒博维茨( Fran Lebowitz )和美国著名导演马丁·斯科塞斯( Martin Scorsese )的第二次合作。
通俗点,可以理解为这是两位纽约「老炮儿」的一次强强联合。
在洋溢着自由、轻松的爵士乐氛围中,斯科塞斯将跟随弗兰游走在纽约城的大街小巷、酒馆和图书馆间,听她在镜头前毫不避讳地「吐槽」纽约这座城市和世间百态。
没有什么花哨的剧情,一部纪录片,硬是被弗兰说成了单人脱口秀,但是是那种「太短,看不过瘾」的类型~
Pretend It's a City
不知道弗兰·勒博维茨是谁并不妨碍你追剧,以及在看完第一集后爱上她。
被评为「最犀利毒舌的纽约知识分子」,这位今年已经 70 岁的女士一度成为千禧一代心目中 ICON 级的人物。
即使她对千禧一代毫无了解,并时刻表现出对千禧文化的不屑。但是在自我意识极强的纽约年轻人心目中,弗兰对现代社会幽默辛辣的评论、对自由且宽容社会的追寻,在更深层次上和他们有了齿对齿的契合。
她从不相信有罪的享乐:
-「你有什么感到罪恶的乐趣吗?」
-「我从不为享乐而感到罪恶」。
并拒绝用生活方式这个词:
-「你如何描述你的生活方式?」
-「我向你保证我绝不会使用‘生活方式’这个词。」
在青春、健康、艺术一切逐渐货币化的社会中,弗兰的态度先锋而革命。她时刻保持自我意识、不吝拒绝和反抗一切与自由对立的存在的态度,让人在金句频出的剧集间不时拍手称好、连连称赞。
很多网友在看完都忍不住赞叹道:
「我能听这个女人讲一天。」
纽约公共图书馆售卖的冰箱贴至今还印有她的半句引言:
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开口前先思考,
思考前先阅读。
1.
「我没有权力,
但我有一箩筐的观点。」
作为一个生活在纽约近半个世纪的地道纽约客,弗兰两三句话就会夹杂着对纽约的诸多可爱抱怨。
走在纽约的街道上,她常常觉得现在纽约人忘记了如何走路。她不懂为什么纽约街道上的行人过马路从不看路,还有年轻男孩骑单车可以一手发着短信,一手拿着披萨,用手肘骑车。
她感叹纽约人这样走路,每天竟然没有几万人被撞死!
「整个城市只有我会看路。」
弗兰说很多人走路都盯着自己的手机,压根没注意到脚下踩的铭牌。
她喜欢这些铭牌,尤其是纽约公共图书馆附近还有几块献给作家的铭牌,上面会引用作家的句子。
对于人们没有注意到这些铭牌,她有点暗自感伤,嘴里嘟囔着「若以为真的有人会看,那就太乐观了」,说完镜头就跟随着她的视线游走到了地上一个个精心打造的铭牌......
▼Some books are to be tasted,
others to be swallowed,
and some few to be chewed and digested...
看来以后去纽约又多了一个值得打卡的风景——纽约地上的铭牌~
▼Books are the treasured wealth of the world and the fit inheritance of generations and nations.
▼The universe is made of stories, not of atoms.
除了对现代人的「高效」吐槽多多,纽约街头带着瑜伽垫的女士们也不能幸免被弗兰吐槽。
「在纽约大街上,
大约三分之一的人都有瑜伽垫,
仅此一点就能让我远离瑜伽垫,
带着卷起的小毯子到处走真的...
纽约以前可比那时髦多了!」
哈哈~感觉有被扎心到~但是谁会讨厌弗兰呢?纽约时报的编辑最近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Everybody Loves Fran. But Why?」开头就形容认识弗兰就像是雷雨天恰好打到了出租车一样令人激动。
她的大段「抱怨」与其说是一种吐槽,不如说是知识分子对现代社会反思后的一种喜剧化表达——不会觉得被冒犯,但是句句都切开了要害,让人频频点头、拍手叫好的同时也会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
弗兰对瑜伽垫的犀利观点就是源于她对现代人热衷于养生、过度追求健康生活方式的不解。
在她看来——「养生是一种贪婪」,「是一种额外的健康。」
过度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与其说是现代人对自身的一种关注,更多的是,这种生活方式已经成为了一种身份的象征。
-「对 20 岁来纽约的年轻人有什么建议?」
-「带上钱!」
纽约的物价也经常让这位居住在纽约已经 50 年的女士抓狂。
她光是看房子就看了一整年, 100 套公寓,没有一套是满意的。更生气的是,纽约的房子还以每小时为单位一直在上涨。
最后她还是买了一栋比预期价格高出三倍的公寓,搬进去后觉得不完美,但是她总是下不了决心搬出来,她略带自嘲地形容自己这种状态就像——
「找了个英俊却一直打你的男友,你知道这关系行不通,但你也知道如果离开他,你就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看的男人了。」
哈哈~
极致诙谐的语言背后道尽纽约生活的不易,但是,纽约,不就是这样一座让人又爱又恨的城市吗?
生活在纽约,你会吐槽它的交通、吐槽它 24 小时无停歇的噪音、高物价,但你也很难忽略这座城市美妙之处正是在于它千变万化——没有什么是永久的,也没有什么是不可接受的。
大都市有它无可救药的弊端,也有它其他地方给不了的自由。纽约客也从不是一种地域划分,而是一种生活方式的代名词——自由、智慧、充满批判性。
2.
「我们生活在一个
为价格而非毕加索作品本身
鼓掌的世界。」
弗兰的「愤怒」体现在谈及公共文化事务时,总是一针见血。纽约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刚制定吸烟法时,弗兰就亲口和他说:
-「你知道坐在酒吧和餐馆里,喝酒抽烟的艺术家们被叫做什么吗?」
-「什么?」
-「那叫做艺术的历史,好吗?想想看,如果毕加索还得站起来,到外面去吸烟,那他可能会错过什么。
或许灵感就夭折了,或许毕加索的灵感没有那么重要。
「拍卖行里的艺术作品被展示出来的时候,人们总是鸦雀无声。
但是等拍卖槌落下,交易完成后,掌声也就跟着轰然响起来了。」
提到当下公众与艺术的关系,弗兰也保持了一位作家的警觉。
她质疑人们为什么不在艺术品一出场的时候就鼓掌;她质疑,我们是否已经生活在一个价格至上,价格决定艺术品价值的时代。
三个多小时的侃侃而谈中,弗兰并没有直言对过去那个自由的、没有吸烟法的纽约的缅怀,但是她的辛辣讥讽里无一不流露着对一个更加宽容的社会的向往。
去一个个艺术家派对、爵士乐大师就在眼前演出、轻松、欢快的乐符在耳边跃动。
不是新时代不如旧时代,而是曾经经历过的黄金时代太璀璨、太美好,即便是总以七分嬉笑怒骂示人的老纽约客也忍不住暗自神伤,一个时代已经过去,如今的自己已经成为「上一代人」了。
3. 
「读书就像
我的世界变大了十亿倍。」
七集看下来,深信不疑的一点就是,弗兰是个不折不扣的书虫。她家有一万册图书,如今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
有一集提及「工作」,她调侃说如果有躺在沙发上阅读的职业就好了,她应该可以靠这个在纽约买房了哈哈。
影片最后一集,她带着斯科塞斯来到她常去的纽约图书馆,感慨如今送书给别人已经不流行了,因为人们觉得太占地方。

但是她却不愿舍弃一本书,书籍在弗兰心中胜过周围的人群,她太爱阅读时那种和前人时时交谈于心、时时耳提面命的感觉了。
「书是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东西」,她说。
喜爱的物品,总是不吝分享。在第七集开头,谈到读书的志趣的时候,弗兰也是侃侃而谈:
「在书中,你有无数种活法,有颜如玉,也有黄金屋。」
「读书是一种志趣。我学会了如何阅读之后,有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但是读书就像,我的世界变大了十亿倍。」
对于当下年轻人抱怨无法在书中找到自己时,她也忍不住「吐槽」——
「书不该是一面镜子,而是一扇门。」
打开这扇门,期待得到的应该是更丰富、多元的人生。
4.
「我讨厌钱,
但是我喜欢物品。」
虽然嘴上说着「我从来没有为钱而激动过」、「我讨厌钱」,但是从弗兰每次出现考究的装束也可以看出,这位女士热爱物品,尤其对服装,有着自己的独特见解。
她上过「名利场」杂志国际最佳着装名人榜,那句关于羊绒衫的名言——「我不相信上帝,我只相信 Cashmere 。」也是出自她之口。
七集短剧看下来,不仅被弗兰机智诙谐的口才迷倒,她的始终如一的绅士穿衣风格也让人赞叹:
实在太酷了~
From Vanity Fair
From vogue.co.uk
她的装束并不复杂。
最常见的就是用一件 Savile Row 定制西装外套搭配 Levi's 501 牛仔裤,内搭的所有男士白衬衫则来自 Hilditch & Key 。
From bustle.com
鞋子是十年如一日的棕色翼尖牛仔靴,既有着英伦老派绅士的儒雅之气,又带着纽约客潇洒、率性的脾性。
👇之前从没想过牛仔靴塞在蓝色直筒牛仔裤中可以这么酷。
From Vogue.com
翻翻她年轻时, 8、90 年代的照片,会发现她在很早就确定了自己的穿衣风格。
深色素色西装和条纹西装是她不变的外搭,隆冬时,她会换成同样是西装版型的切斯特大衣。
走在纽约街头,是电影「安妮·霍尔」里好看的中性风女士的样子。
剧集中,每每拍摄到弗兰走在街头的镜头时,也总是有网友评论到:「大佬来啦!」
/
From W magazine 
在弗兰身上,还有一种老纽约客潇洒怀旧的姿态。
她钟爱定制,强调西装一定要定制的才算得上是合身的。她常去的 Savile Row 是伦敦很有名的裁缝店,一套两件式的西装常常需要 5400 英镑。
但弗兰觉得很值得。对于她来说,合身的西装可以穿很久。
From vogue.co.uk
她还很注重保养衣物,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把西装挂起来以保持平整,衬衫的袖扣会放到专属的小盒子里,定期擦拭。
晚上睡前,她也会把第二天要穿的衬衫早早挂好,熨烫平整。
快消时代,人们对物品的尊重越来越少,弗兰对物品的珍惜更显得难能可贵。
From newyorker.com
她常年佩戴的黑色玳瑁墨镜也是她风格中的一大特点。
去时装周的时候,看到很多人和她戴了同款墨镜,还吐槽到:
「 I feel very strongly that almost the entire city has copied my glasses.(我感觉整个城市的人都在模仿我的眼镜。) 」哈哈。
From vogue.co.uk
越来越多人倡导「 Less is more 」的当下,弗兰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并非所有断舍离都是极简主义,只有当你从心选择、认同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服装风格上的极简才足以成立。
From newyorker.com
☕️
虽然整部剧集只有三个多小时,但弗兰的金句太密集啦,因此这里也摘抄了一些其他好玩、有启发的句子、片段,分享给大家。
▪️-一个人如何学会幽默感?
-就像你想长个子一样。
▪️-你认为存在令人窒息的政治正确性吗?
-我给你的回答是,我的呼吸还算顺畅。
▪️人们总是这么说,我想挑战自己。这些挑战都是假的,爬山是假挑战,你不用去爬山的。有很多事情是人们必须做应该做的,但是他们不做。因为他们害怕或者他们很难做成,或者不擅长做。那些才是挑战。挑战是你必须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
▪️的确,我这个年纪的女人,我们小时候,父母绝不会叫我们必须考虑钱的问题。我相信,假如我是个男孩,我就不会对金钱如此漠不关心。父母不会允许我这样,我父亲一定会冲我吼:「你疯了吗?你不明白吗?」
经常有人跟我说,当初你的父母 希望你成为作家吗?没有。他们劝过你别当作家吗?没有。
是吗?那他们希望你做什么?
妻子,他们想让我成为一名妻子,他们假定我会成为一名妻子,他们希望我成为一名妻子。所以他们告诉我或者教导我的东西,全部都是为了让我成为一名妻子。
想起 E.H.贡布里希在「艺术的故事」里写的一段话:
「实际上根本没有艺术其物。只有艺术家,他们是男男女女,具有绝佳的天资,善于平衡形状和色彩以达到合适的效果;更难得的是,他们具有正直性格的人,决不肯在半途止步,时刻准备放弃所有省事的效果,放弃所有表面上的成功,去经历诚实的工作中的辛劳和辛苦。」
Fran Lebowitz 弗兰·勒博维茨,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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