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图引自公号《一间自己的屋子》
  痛苦的2020年终于滚蛋。
就在昨天,我还在计划着要写一篇“很丧”的文字,题目都想好了:《2020,我向你交枪投降》。
但就在我准备“投降”的当口,“前方”突然传来捷报:
我与“青年大院系”的官司宣判,貮條大获全胜!北京互联网法院驳回了“北京浮光跃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些被驳回的诉求包括:“道歉、赔偿损失及侵权支出”。
在我看来,这无疑是“网络批评权”的一次标志性胜利——它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胜利,也是那些默默支持我的人、以及在这个浮躁的网络时代依然坚持理性判断的人们的一次重要胜利。
这,当然也是法治的胜利!
在我手里这份长达9页的判决书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写道:
我认为,法庭给出的判决理由和逻辑,相当精当。更为关键的是,这份判决书为我们厘清了“网络批评权”的边界:
1.“绝对客观”的意见表达,是不存在的,对于时事新闻的评论者,其责任并不是追求绝对客观,而是还原事实。
2.判断某种言论是否侵害名誉权,对于“事实陈述”,行为人需举证证明其所言为真实,或经合理查证,有相当理由确信所言为真实。
按照我的“通俗理解”,就是:你有权在网络上发表你的观点(或批评意见),但所依据的事实不能胡说八道。
我对“青年大院系”的那篇“批评”,显然是有大量事实依据的。
在3月1日发布的这篇文章中,我对“青年大院系”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一.“青年大院”系用极其卑劣的手段,全方位收割网民情绪流量。
二.“青年大院”系公号涉嫌洗稿,已被多名原创作者有理有据控诉。
三.“青年大院”系涉嫌严重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
(据此)为了维护我们的网络生态,也为了我们自媒体人的行业声誉,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贰条在此倡议:全行业抵制“青年大院”系,直至将这颗毒瘤彻底清除。
在5月22日“不幸成为被告”之后,我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多达六组一共28个,均围绕以上三点展开,以证明我的批评均有事实依据:
这场“小小的官司”,相较于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时代来说,可谓“旷日持久”:
从3月1日发布那篇“著名的”文章;到5月22日,“北京浮光跃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我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索赔10万;再到10月29日,第一次庭审;再到12月18日,第二次庭审;再到2020年的最后一天,该案一审宣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一共经历了整整10个月时间
这,也是我有生以来遭遇的第一场官司:第一次成为被告,第一次因为写作惹上官司,第一次以被告的身份“站上”法庭。
而且,我竟然大胆到连律师都没请。(*如果还有第二次,我一定会请律师)
在长达半年的“忐忑”之后,我所相信的“朴素的正义”,最终大获全胜。
在这段“忐忑”的日子里,我曾经一度放弃“在法庭上获胜的希望”,但我也反复地告诉自己:我特麽做错什么了吗?没有!全方位收割情绪流量难道是对的吗?NO!那么,宁可输官司,也绝不输道义。
好在,苍天饶过谁?
2020年12月18日,青年大院被封号;2020年12月31日,法庭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这一次,正义没有缺席,也没有迟到。
2021年的新年钟声即将敲响,貮條惟愿读者诸君:
心中有火,眼里有光。
*再次感谢所有默默支持我的人们,贰條在此鞠躬致谢。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