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遭遇极端灾害天气,省会郑州等多个城市被淹,从7月21日02时30分起,河南已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级应急响应,而暴雨还在持续。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于供水系统毁损、食物安全难以保障、居住条件受到破坏、人群与病媒生物的接触机会增多、人口流动性加大、人群抵抗力降低以及卫生服务可及性降低等因素影响,极易发生各类传染病疫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和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的暴发和流行。
《洪涝灾害灾区传染病暴发疫情调查与控制要点(2017年版)》提示,洪涝灾害发生后应重点关注霍乱、痢疾、伤寒副伤寒、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钩体病)、乙型脑炎(乙脑)、血吸虫病、流感、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红眼病)等传染病。
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设定了灾区症状监测表格,这些症候群已经囊括了较为全面的灾后需要关注的传染病病种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经过多次灾害事件卫生防疫工作实践检验,具备参考价值,详见下表:
症状监测中常见选用的症状
症候群
症状
全身
发热、发冷、全身疼痛、流感症状(病毒性)、虚弱、疲倦、厌食、嗜睡、乏力、出汗、畏光、头晕、烦躁
胃肠道系统
腹部疼痛、痉挛、恶心、呕吐、腹泻、腹胀、肿胀
呼吸系统
鼻塞、咽痛、扁桃体炎、鼻窦炎、流涕、支气管炎、咳嗽、哮喘、气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肺炎
皮疹
黄疸、丘疹、疱疹、紫癜、荨麻疹、瘀斑
出血
呕血、鼻衄、血尿、上消化道出血、直肠出血、阴道出血、出血点
肉毒中毒
复视、视力模糊、畏光、语言障碍、吞咽困难
神经系统
头痛、偏头痛、面部疼痛、麻木、震颤、抽搐、意识障碍、晕厥、共济失调、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精神状态改变、眩晕、脑震荡、脑膜炎、颈部僵硬
中疾控提示,洪涝灾害发生后,为减少疾病发生,灾区群众应做到以下几点: 
1.饮用水卫生。不喝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装水器具必须干净,并经常倒空清洗;对临时的饮用井水、河水、湖水、塘水等,一定要进行消毒;混浊度大、污染严重的水,必须先加明矾澄清后再消毒;饮用水消毒剂漂精片、消毒泡腾片必须放在避光、干燥、凉爽处存放(如用棕色瓶拧紧瓶盖)。自来水水管或水龙头如被污染,退水后应充分清洗管路,水龙头表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2.食品卫生。食物要煮熟煮透,生熟分开,餐具须清洁并消毒后使用,进食前要洗手;不吃腐败变质或被洪水浸泡过的食物;不吃淹死、病死的禽畜、水产品;不吃剩饭剩菜,不吃生冷食物;不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摊档购买食品。 
3.环境卫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彻底的清理,做到先清理、后消毒、再回迁。排除积水,清除污泥和垃圾杂物;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清洗家具,清理室内物品,必要时对房间墙壁和地面进行消毒;整修厕所,清刷卫生间,修补禽畜圈。不要随地大小便,粪便、排泄物和垃圾要排放在指定区域。 
4.病媒生物控制。在居所内安装纱门、纱窗、蚊帐等防蚊、蝇设施;推荐使用蚊香、气雾罐、苍蝇拍等家庭灭蚊蝇措施;抗洪值守人员应配备防蚊帽、穿长袖衣裤,裸露部位可喷涂驱避剂。应使用高效、安全的抗凝血杀鼠剂灭鼠;灭鼠后及时搜寻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水灾鼠类死亡或迁徙时,体表寄生虫脱离或逃逸,灭鼠时,应在居民安置点喷洒杀虫剂,消灭离开鼠体的游离蚤等寄生虫,做好鼠虫并灭。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异常增多时需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部门。 
5.手部清洁。不用手,尤其是脏手揉眼睛。各人的毛巾与脸盆应单用。如果不得不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病人共用脸盆,则应让健康人先用,病人后用,用完以肥皂将脸盆洗净,并常用消毒剂浸泡消毒。 
6.预防皮肤溃烂。应保持皮肤清洁干燥,随时用毛巾等擦汗。可在皮肤皱褶部位扑些痱子粉。下水劳动时,每隔1~2小时休息一次,擦干脚,在阳光下曝晒片刻。每次劳动离水后,一定要洗净脚,穿干鞋。当发现脚部皮肤破溃并有加重趋势时,如情况许可应暂时不下水。要设法穿长统靴。有足部皮肤病的应少下水。 
7.预防血吸虫病。在血吸虫病流行区,不接触疫水是预防血吸虫病最好的方法。接触疫水前,在可能接触疫水的部位涂抹防护油膏。在防范高温中暑的前提下,可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靴、胶手套、胶裤等。接触疫水后应主动去血防部门检查,发现感染应早期治疗。 
8.及时就医。如果感觉身体不适时,要及时找医生诊治。特别是发热、腹泻病人,要尽快寻求医生帮助。其次是遵听医嘱,配合传染病隔离,注意药物使用方法。 
9.心理健康。灾后易出现急性应激反应,多数在30天内明显缓解。保持积极的心理状态和良好的生活规律,如超过一个月仍未恢复,应向精神科医生求助或到心理危机干预机构咨询。 
10.特殊人群护理。为老、弱、幼以及病人尽量营造较好的环境,减少伤残和死亡。
附:
洪涝灾害灾后疾病防控知识要点(2017年版)
一、肠道传染病
肠道传染病是病原体经口侵入肠道并引起腹泻和/或其他脏器及全身性感染的一类疾病。灾区常见肠道传染病主要有细菌性痢疾、霍乱、伤寒和副伤寒,其它如沙门菌、副溶血性弧菌、空肠弯曲菌、致病性大肠杆菌、耶尔森氏菌等细菌引起的细菌性腹泻病、轮状病毒、杯状病毒、肠道腺病毒和星状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引起的病毒性腹泻病,以及隐孢子虫等寄生虫引起的寄生虫腹泻病。其它肠道传染病还包括甲型肝炎、戊型肝炎、手足口病等。
)霍乱。
不进食生的海(水)产品,海(水)产品加工存放容器要做到生熟分开,煮熟后食用,清洗海鲜人员要彻底洗手再接触食品和餐具;不喝生水,只喝开水和合格瓶装水;避免大型聚餐和吃剩饭菜;不随地大小便,更不要在水井和河边大小便;发生无痛性腹泻和呕吐须立即就医;粪便和呕吐物污染的地面、容器、厕所、水龙头、衣物被褥等应进行清洁和消毒。从事饮食服务、垃圾粪便处理,或者一般人群根据专业机构推荐可及时口服霍乱疫苗。
(二)细菌性痢疾。
不进食未洗净的瓜果、蔬菜,瓜果要削皮吃,少吃凉拌菜,不吃或少吃熟肉凉盘食物;食用生大蒜有助于预防;食物加工要煮透;饭前便后、加工食物前要洗手;防止饭菜被苍蝇叮爬;不喝生水,只喝开水、合格瓶装水。不随地大小便。发生水样便、稀便、脓血便,伴腹痛、里急后重应立即就医。儿童发生高热惊厥应就医排除是否为中毒性痢疾。
(三)伤寒和副伤寒。
不进食未洗净的生菜和瓜果;不吃未煮熟的贝类等海鲜。不喝生水,只喝开水、合格瓶装水;饭前便后、加工食物前要洗手;不随地大小便。目前伤寒、副伤寒病情一般不典型,当出现持续3天以上发热,头痛、食欲差,排除感冒等疾病,有不洁食物或生冷食物进食史,应立即就医治疗。从事饮食等服务、垃圾粪便处理,或者一般人群根据专业机构推荐接种伤寒疫苗。
(四)甲型肝炎。
不进食未洗净的生菜、不吃未煮熟的贝类等海(水)产品。不喝生水,只喝开水、合格瓶装水;饭前便后、加工食物前要洗手;不随地大小便。不共用水杯等餐具用具;出现皮肤、眼睛巩膜发黄、恶心、厌油、食欲差等消化道症状应立即就医治疗。从事饮食服务、垃圾粪便处理,或者一般人群根据专业机构推荐接种甲肝疫苗。
(五)手足口病。
经常用清水和皂液洗手,特别是在接触口鼻前、进食或处理食物前、如厕后、当手被水疱、呼吸道分泌物污染时、更换婴儿尿布后及处理被污染的物品后要彻底洗手。经常清洁和消毒日常接触的餐具、用具、物品或表面(如家具、玩具和共用物品)以及分泌物、呕吐物和粪便等污染的物品用具。尽量不要共用毛巾或其他个人物品。成人外出回家应更换清洁衣服和洗手后再接触婴幼儿,不要喂食婴儿经成人咀嚼过的食物;避免与手足口病患者密切接触,如玩耍、亲接吻等。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感染机会。家居或幼儿园室内做好通风。根据专业机构推荐3岁以下儿童可接种肠道病毒71型(EV71)疫苗,以减少EV71感染发病及其导致的重症和死亡。
二、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
自然疫源性疾病是指在自然条件下长期存在、在野生动物间流行,并在一定条件下会感染人类的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受自然因素的影响比较显著,由于洪灾期间自然环境的改变,包括温度、湿度、水位及媒介生物的栖息地变化影响了病原体、传染源、传播媒介和宿主的生长繁殖和生活习性;另一方面,自然灾害发生期间灾区群众居住条件恶劣、营养不良、精神心理压抑,使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下降及灾区卫生防病措施被损害等均易导致自然疫源性疾病的流行和暴发。洪灾后需要重点预防的自然疫源性传染病有肾综合征出血热(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血吸虫病、鼠疫、炭疽、布鲁氏菌病等。
(一)肾综合征出血热。
肾综合征出血热(又称流行性出血热)是由汉坦病毒引起、以鼠为主要传染源、可通过多种途径传播的自然疫源性疾病。主要传播途径包括:携带病毒的鼠类分泌物、排泄物等被搅起飘浮到空气中形成气溶胶,经呼吸道吸入或经粘膜接触而感染;被鼠类咬伤或破损伤口直接接触带病毒的鼠类血液和新鲜排泄物而感染;进食带毒鼠类粪便污染的食物,经口腔或胃粘膜而感染。潜伏期为4~45天,多为1~2周。该病起病急、畏寒、发热;全身酸痛,乏力,呈衰竭状;头痛,眼眶痛,腰痛(三痛);面、颈、上胸部充血潮红(三红),呈酒醉貌;眼睑浮肿,结膜充血,水肿,有点状或片状出血。
群众要做好卫生及自我防护工作,如确保家及工作场所无鼠;妥善保管粮食、防止食物被鼠污染;清扫有鼠类尿、粪污染的地方时,要适当防护,戴橡胶或塑料手套,戴口罩;做好防鼠灭鼠措施,防止鼠类进入室内;不采取人工捣动鼠窝等灭鼠措施。
(二)钩端螺旋体病。
钩端螺旋体病(简称钩体病)是由致病性钩端螺旋体引发的一种自然疫源性急性传染病。钩端螺旋体的主要宿主为猪等家畜和鼠类,人主要通过接触被猪和鼠的带菌尿液污染的疫水及土壤而感染发病。我国大多数省份都有钩体病的存在和流行。钩体病是全身性感染疾病,病程常自限性,由于个体免疫水平上的差别以及菌株的不同,临床表现可以轻重不一。病原体侵入人体后7~14天发病,短者3~4天,长者可达一个月。该病主要症状和体征有发热、头痛、全身乏力、小腿肌肉触痛、浅表淋巴结肿大和眼结合膜充血等,严重者可造成肝、肺、脑、肾等重要器官受损,并危及生命。钩体病的治疗原则是“三早一就”,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和就地治疗,早期治疗核心是抗菌治疗,首选青霉素,次选庆大霉素,强力霉素、四环素等亦可酌情选用。
7~9月是钩体病高发季节,受灾地区是钩体病高发地区的,值此洪涝灾害季节,群众接触疫水机会增加,发病风险增加,汛期发病人数可能会增加。灾区群众要避免接触疫水,对猪等牲畜进行圈养,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灭鼠等爱国卫生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医。参加抗洪抢险人员和参加水稻收割的农民,必要时可接种疫苗,或者开展预防性服药。
(三)炭疽。
炭疽是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牛、羊等食草动物为主要传染源。人类主要通过接触炭疽病畜毛皮和食肉而感染,也可以通过吸入含有炭疽芽胞的粉尘或气溶胶而感染。炭疽主要有三种临床类型:皮肤炭疽、肠炭疽和肺炭疽,有时会引起炭疽败血症和脑膜炎。其中皮肤炭疽最为常见,占全部病例的95%以上。人体感染炭疽杆菌后一般1~5日发病,也有短至12小时,长至2周,急性肠炎型可12~18小时发病,同食者相继发病,类似于食物中毒。皮肤型炭疽的皮损好发于手、面和颈部等暴露部位,其特征为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疱,周围组织肿胀及浸润,继而中央坏死形成溃疡性黑色焦痂,焦痂周围皮肤发红,肿胀,疼痛不显著。肠炭疽可表现为急性肠炎型或急腹症型。肺炭疽表现为高热,呼吸困难,可有胸痛及咳嗽,咯粘液血痰。炭疽治疗原则是隔离患者,尽早治疗,抗生素首选青霉素,并给予对症治疗,防止发生并发症。
我国炭疽自然疫源地分布广泛,炭疽病例时有发生,7~9月是炭疽的高发季节。洪灾是动物炭疽疫情暴发的危险因素,受灾地区存在局部地区炭疽疫情暴发的风险。因此灾区群众要预防炭疽,最重要的措施是不接触病死动物,发现牛、羊等动物突然死亡,要做到“三不”,即不宰杀、不食用、不买卖,并立即报告当地农业畜牧部门,由该部门进行处理。一旦发现自己或周围有人出现炭疽的症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及时就医。注意从正规渠道购买牛羊肉制品,不购买和食用病死牲畜或来源不明的肉类。
(四)布鲁氏菌病。
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感染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疾病。患病的羊、牛等疫畜是布病的主要传染源,主要传播因子是流产物、乳、肉、内脏、皮毛等。布鲁氏菌主要通过破损的皮肤黏膜、消化道和呼吸道等途径传播。重点防护人群是与牲畜接触密切的一些职业人群及疫区和牧区的居民,如兽医、放牧员、饲养员、屠宰工、挤奶工及乳肉加工人员等。食用生奶和或未煮熟的肉类也可导致感染发病。
接触患病的羊、牛等牲畜时,要戴手套、口罩和防水围裙。不喝生奶,不食用未煮熟的肉类。布病急性期病例以发热、乏力、多汗、肌肉、关节疼痛和肝、脾、淋巴结肿大为主要表现,出现疑似布病症状应该尽快就医,延误治疗可导致慢性化,对身体伤害更大。
(五)血吸虫病。
1. 警惕灾区血吸虫病流行。我国血吸虫病主要流行于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云南等省份,外地抗洪救援人员要特别警惕当地是否有血吸虫病流行,向当地居民或疾病防控机构咨询、了解当地血吸虫病流行情况,以及当地水系洪灾期间是否有周边血吸虫病流行区来水。
2. 注意用水安全。在血吸虫病流行区,或可能受血吸虫病流行区来水影响地区,禁止直接饮用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洗手、洗衣等生活用水应进行消毒处理,每50千克饮用水加漂白精0.5克或漂白粉1克。
3. 避免接触疫水。禁止在流行区自然水体中游泳、戏水、洗手、洗衣等,避免接触疫水或者有钉螺分布的水体。
4. 做好个人防护。必须接触疫水时,应在身体可能接触疫水的部位涂抹防护油膏,持续接触疫水超过油膏中药物有效时间时应再次涂擦药物;在防范高温中暑的前提下,可穿戴不透水的长统胶靴、裤、手套等防护用具。
5. 主动接受血吸虫感染检查。如接触疫水时未能采取足够的防护措施,特别是外地救援人员,应主动到血防部门进行血吸虫病检查,发现感染应早期治疗。
6. 出现症状及时就诊。接触疫水后如出现发热、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尽快寻求医生帮助,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曾在血吸虫病流行区接触过疫水,尽早诊断和治疗。
7. 临时居住地附近有钉螺分布的小水域和草滩地可用氯硝柳胺进行处理,杀灭尾蚴和钉螺。喷洒剂量为2~3g/m2;浸杀剂量为2~3g/m3水体。
8. 加强家畜、粪便管理。洪灾期间,尽可能将牛、羊等家畜集中圈养,禁止到有钉螺的区域放牧。人及家畜粪便尽可能及时收集,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粪便流入水中。
(六)疟疾。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于水体面积扩大,积水坑洼增多,使蚊类孳生场所增加。此外,因居住条件简陋,卫生条件极差,多数灾区群众住在无防蚊设备的帐篷等设施内,人蚊接触机会增加。因此可能增加疟疾的传播。当洪水消退后疟疾流行区出现疟疾暴发、流行的情况并不少见。为减少疾病发生,灾区的疟疾防治应采用以下综合措施:
1. 加强疫情监测,建立疫情监测点,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分析趋势,进行预测,为制订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2. 加强发热病人的血检,及时发现传染源,规范治疗现症病人,及时开展疫点处置,防止传染源的积累与扩散。
3. 开展媒介控制措施,对疟疾高发区且蚊媒密度较高的灾区群众集居地和居住场所用拟除虫菊酯进行室内滞留喷洒。
4. 提倡使用蚊香,杀虫剂浸泡蚊帐或长效蚊帐,有条件的地方,在居所内安装纱门、纱窗等家庭防蚊措施。提倡穿着长袖长裤、在暴露的皮肤部位喷涂酊剂、霜剂、液剂等驱避剂,改变露宿习惯等,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减少蚊虫叮咬。
5.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杂草污泥,填平坑洼,改善环境卫生,减少和消除蚊媒孳生场所。
6. 开展疟防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灾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与防护能力。
三、其它疾病
(一)食物中毒。
食物要煮熟煮透,生熟分开,餐具须清洁并消毒后使用,进食前要洗手;不吃腐败变质或被洪水浸泡过的食物;不吃淹死、病死的禽畜、水产品;不吃剩饭剩菜,不吃生冷食物;不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摊档购买食品;不吃发霉食物;不自行采摘野生菌类食用。避免误用工业盐当食用盐;食品应储存在干燥、低温处,且不易被鼠类和苍蝇、蟑螂侵害,并防止鼠药污染食品。洪灾期间和退水应避免或减少大型聚餐。
(二)水源性疾病。
不喝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装水器具必须干净,并经常倒空清洗;对临时的饮用井水、河水、湖水、塘水等,一定要进行消毒;混浊度大、污染严重的水,必须先加明矾澄清后再消毒;饮用水消毒剂(漂精片、消毒泡腾片)必须放在避光、干燥、凉爽处存放(如用棕色瓶拧紧瓶盖)。自来水水管或水龙头如被污染,退水后应充分清洗管路,水龙头表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集中性供水应严格按照规范消毒,末梢水余氯须达到国家标准。
(三)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注意手部清洁。不用手、尤其是脏手揉眼睛。各人的毛巾与脸盆应单用。如果不得不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病人共用脸盆,则应让健康人先用,病人后用,用完以肥皂将脸盆洗净,并常用消毒剂浸泡消毒,不能使用酒精消毒剂,应使用含氯消毒剂。
(四)皮炎。
洪涝灾害发生后,尤其是内涝积水长期不退的地区,皮炎的发病率很高,主要是指人体四肢由昆虫叮咬、污水浸渍等多种原因引起的皮肤炎性感染。洪涝期间发生的皮炎,除因抗洪抢险、打捞抢收庄稼引起的浸渍糜烂型皮炎、蚊蜢叮咬后搔抓引起继发性皮肤感染外,多为动物尾蚴皮炎。
减少皮炎应该采取的预防措施包括:
1.下水工作期间,在可能的情况下,每隔1~2小时安排一次离水休息,起水后擦干双脚,有阳光时将双脚在日光下曝晒片刻。劳动完毕后,用清水洗净双脚后穿干的鞋袜。
2.下水工作前可在脚部、小腿等处涂擦凡士林、皮避敌、防蚴笔等防护用品。皮避敌涂擦一次有效期可持续4小时。防蚴笔涂擦一次有效期可持续8小时。
(五)中暑。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于灾区居住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人民群众生活直接暴露在阳光直射条件下,机体体温调节障碍,容易出现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及神经系统功能损害等症状,极易发生中暑。
中暑的主要症状包括发热、乏力、皮肤灼热、头晕、恶心、呕吐、胸闷; 烦躁不安、脉搏细速、血压下降等。重症病例可有头痛剧烈、昏厥、昏迷、痉挛。
出现中暑症状后,应该立即移至阴凉处或空调室中,并给予物理降温,重症者迅速降温,头部戴冰帽、颈两侧、腋下腹股沟大动脉附近放冰袋,静脉注射复方氯丙嗪。 纠正水、电解质平衡。 同时防治合并症控制感染。
灾后减少高温中暑病例应该采取的预防措施包括:
1. 定时喝水:不要等口渴时再喝;多喝加淡盐的温开水。
2. 合理饮食:饮食以清淡为好,多食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B、维生素C的食物。多吃凉性蔬菜、苦味菜、吃各种瓜类。
3. 保证充足睡眠、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4. 减少不必要的活动。
5. 加强健康教育。教育灾民在中午太阳直射期间尽量选择荫凉的场所避暑;教育群众不宜在炎热的中午强烈日光下过多活动;中午尽量不要外出,如必须外出,宜穿宽松透气性好的浅色衣服,并戴防护眼镜和遮阳帽;酷热时,不论在户外从事什么活动,都应放慢速度;随身带上必要的防暑药物如清凉油、人丹、十滴水、风油精等,一旦发现不适,可及时使用。
6. 增加防暑药物和解暑药品的储备并及时下发。
7. 驻点医疗队加强巡诊,随时处理病情。
资料来源:中国疾控中心官网
整理:医学界
责编:田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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