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清华西方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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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园鸣谢
语义学/语用学的分界是否可能?
—— 对 Stotts非心智/心智策略的考察
贺宇峥 (HE Yuzheng)
摘要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分界一直以来被视作当代语言哲学步入语用学转向的核心内容,但近来这一分界可能受到无意义派的挑战。为了应对这种挑战,Stotts改良了前人的方法,提出了非心智/心智”(Non-mental/Mental)策略,这种策略以语境中的非心智要素与心智要素作为类别(kind)为语义学与语用学划定了明晰的界限,一言以蔽之,即非心智的是语义的,心智的是语用的。经过我们的考察发现,该策略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可能会不精确,由此,我们还需把对言者的普遍意向与特定意向听者对言者意向推断的真假的考虑纳入到该策略中。经过详尽的论证,非心智/心智策略是简明、严谨而有效的,这也回证了语义学/语用学分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语义学;语用学;心智的;非心智的;意向;交际;普遍意向;特定意向
Is The Distinction of Semantic/Pragmatic Possible
An Investigation of Stotts’ Non-mental/Mental Strategy
Abstract: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semantics and pragmatics has always been regarded as the core content of the contemporary philosophy of language stepping into the “pragmatic turn”, but recently, it may be challenged by the “meaningless faction”. In order to face this challenge, Stotts improved the previous methods and proposed a distinctive strategy based on the premise of non-mental phenomenon and mental phenomenon. This strategy takes mind as a category to draw a clear boundary, that is, non-mental is semantic, and mental is pragmatic. After detailed argumentation, although some of the details need further consideration,such as “general intention and specific intention” and “the truth or falseness of the listener’s inference of the speaker’s intention”, may lead to a conclusion contrary to Stotts, but it can not be denied that the non-mental/mental strategy is concise, rigorous and effective, which also proves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semantic/pragmatic distinction. 
Keywords: semantic; pragmatic; mental; non-mental; mental state; intention; communication; general intention; specific intention
分析哲学晚近时期,由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的出版,极大地改变了这一思潮的走向,其首要特点就是整体上从人工语言转向了日常语言。而作为分析哲学源流之旁支的语言哲学,自Grice提出What is said策略(strategy)之后(Grice1989211-223),开始普遍关注话语中的语境(context)和意向(intention),逐渐形成了语言哲学的语用学转向,与此同时,Grice的工作也奠基了当代语义学/语用学的分界。
语义学/语用学分界的关键有两个。其一,是否可以分界;其二,如何进行分界。自语用学转向以来,学界在这两个问题上进行了多次交锋,在第一个问题上,我们可将其分为无意义派有意义派无意义派对语义学/语用学的分界持消极态度,比如这几种说法:时光如箭,我逐渐失去了划分语义学与语用学界限的信心,甚至我都不知道在寻找些什么。结果是,就像童年时期的信仰一样,并不是放弃,而是从某种意义上讲逐渐消失,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不再能够看到为什么这个问题如此重要了(Dever2013: 104-144)。” “根本没有语义/语用上的区别,寻找它简直是浪费时间。这种区别不会做出任何重要的解释性工作......最好的解决方案是让我们所有人都决定不再使用这些可怕的单词(Cappelen2007: 3-24)。总而言之,持这些看法的学者把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分界看作是一种过时、幼稚和浪费时间的无意义的工作。
与此相反,有意义派可分为界面观融合观分界观”[1]界面观认为,语义学和语用学既有各自的研究领域、方法和对象,二者又可各自相互补充;融合观以持默认语义观的学者Jaszczolt为代表,主张意义是动态的统一体,以之为研究对象的语义学/语用学应当走向融合merger)或互动interaction)(Jaszczolt200741-46);而作为有意义派中最尖锐的分界观认为,必须给语用学/语义学明晰地划开界限,二者需泾渭分明,比如,Bach界面观作出批评:界面乃是一种误导,语义学与语用学分工明确,不存在界面问题(Bach2007: 22-44)。StottsBach同持分界观,剑锋直指无意义派并表示担忧:如果认为这种区分无意义,长此以往,便会消解掉这两种术语(Stotts2018185-208)。为了防止这种趋势,必须将语义/语用分界,以此,他提出了一种分界策略,即非心智/心智(Non-mental/Mental)策略”[2],这种策略批判继承了前人的工作,包括Grice的显白/隐含[3](What is said/What is implicated)的分界策略,Montague提出的基于语境的严格分界策略Montague197495-118),以及KingStanley提出的基于语境的温和分界策略”[4]King&Stanley2005111-164)。本文主要通过介绍Stotts的工作以说明分界语义/语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和探究,以使得该策略更为坚实有力。
1
// Stotts对前人的工作的批评与继承
 GriceWhat is said策略
Grice的策略是,显白(字面意思)即语义的,隐含即语用的。比如,一封研究生的入学推荐信上的内容:
安妮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而且总是很守时。
这句话的显白显然是描述了安妮的两个优点,而隐含的内容则并未在话语的字面意义中呈现出来,即安妮没有研究生入学资格。这样,我们基于该策略,似乎就完成了语义和语用的分界,但该策略要面临一个问题,即著名的“Grice循环Levinson2000172-198)。我们知道,为了推断出某句话的隐含,就必须先理解这句话的显白。Levinson提出,当我们想要理解某句话的显白时,这看起来跟弄清楚隐含没什么区别——这就无异于兜圈子,换言之,我们无法准确地区分,对一句话的理解什么时候是基于显白,什么时候是基于隐含。比如,当我问朋友今天做的早餐是否够吃时,她说:我吃过早饭了。我知道将此理解为她一生中至少吃过一次早饭是一种非常不友好和不配合的,所以,我只好理解为她在今天早上确实吃过早饭了。因此,显白似乎同时决定了隐含,又被隐含所决定。Stotts认为,Grice的策略对于言内之意与言外之意的区分不敏感,所以它不适合成为一套理论,但这也因此表明,语义学和语用学的分界是必要且重要的。
(二) 基于语境的严格分界策略与温和分界策略
严格策略与温和策略都是以语境为基点来探讨的(实际上What is said策略也基于语境),但语境与语义内容的关联形式不同。
在严格策略中,一个复杂句中的语义内容由两个要素(elements)所决定:
1)该复杂句中包括的几个简单句的无关语境的意义(the context-independent meaning of the simple expressions it contains)。
2)以句子的句法形式编译的构成规则(the compositional rules encoded in the sentence’s syntactic form[5]
比如,今天是星期四这句话中的今天就是一个语义问题(semantic matter),而“2020731则是语用问题,因为“2020731这个内容不满足今天是星期四这句话中的上述两个语义要素[6]。严格策略的缺陷是:过度限制(缩小)了语义范围。今天“2020731的不同之处在于,在不同的语境中,今天的指称对象确实指的是不同的日子,但最关键的是,在今天的情况下,言者并不比“731的情况更能决定今天指的是哪一天,而由这两个词的普遍规则(universal rules)决定,亦即某个语言共同体的语言使用规则,也就是说,无论言者打算如何,这个表达都指同一个特定的日子。
与严格策略不同,在温和策略中,一个表达的语义内容不仅包括与严格策略中的(1)无关语境意义和(2)构成规则,还包括:
(3)编译(encode)为无关语境意义的语境要素。
在这种策略中,在“2020731所说的今天指的是“2020731这一事实,从而就是一个语义内容,因为作为语境部分的“2020731可被编译进今天的意义中。
温和策略虽然避免了过度限制语义的问题,但是也有它的缺陷。如前所述,按照严格策略,语义事实(facts)和语用事实之间的差异是类别(kind)上的差异,即语义事实只与无关语境的意义和构成规则有关,而语用事实与语境要素有关,语义学与语用学之间有明确的分界及其依据。然而,在温和策略中,某些语义事实部分地由语境要素决定,正如语用事实一样,因此,温和策略的分界是模糊的,因为它并没有给出一种语境要素编译(转化)为无关语境意义的根据和方法。
(三)新策略的三个条件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三种方法都是有缺陷的,Stotts根据这些缺陷总结出了三个条件,只要满足了这三个条件,一种新的策略就是科学、有效的,它们分别是:
1)避免兜圈子;
2)不要过度限制语义;
3)根据类别以达到明晰的分界。
这一节的内容我们可以下表1来加以清楚地说明语义/语用分界的三种基本要素及其对应的三种策略的关联情况:
三种要素
Grice策略
严格策略
温和策略
无关语境意义
语义的
语义的
构成规则
语义的
语义的
语境要素
语用的
语义的与语用的
旧策略的缺陷
兜圈子
过度限制语义
缺乏根据
新策略的条件
避免兜圈子
不要过度限制语义
有根据和明晰地分界
1:三种要素与其对应的三种策略的关联情况表
2
// 非心智/心智策略
由此观之,只要非心智/心智策略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就可以说它是合理、有效的。何为非心智/心智策略?又如何完成语义/语用的分界?如前文所述,语境是划分语义学/语用学的关键,但由于语境要素的编译缺乏根据(体现在温和策略中),导致无法清晰划界,故,与Bach对宽式语境与窄式语境的划分(Bach199733-50)类似,Stotts将语境(宽式语境)[7]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语境中的非心智要素,比如话语发生的时、地与物及其关系等,非心智的就是语义的;另一方面是心智要素,包括言者的心智状态(mental states)与听者对其之推断(inferences),心智的就是语用的。
非心智事实由以下三点构成:
(1)无关语境的意义;
(2)构成规则;
(3)语境中的非心智要素(且必须可被编译为无关语境的意义)。
其中,(3)是必不可少的——我们不用说话也可以通过语境中的非心智要素获得信息。比如,我注意到桌上有两杯水(非心智要素中的时、地、物),便知道我谈话的对象所处的房间还有其他人。
(一)语义层面对该策略的确证
只要以下三点都可以证明是非心智的,那么该策略就是可行的。
(1)无关语境的意义必须是非心智的。
没有人可以否认语境中的非心智元素(例如时间和地点)是非心智的,但是对于无关语境的意义是非心智的这一说法却可能存疑,比如这样一种解释:无关语境的意义中也包括语言使用者的意向(intention)和信念(belief)。如下面这句话:
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语义学/语用学的分界。
Stotts坦然承认了这一点:语言使用者对无关语境的表达意义的认识的一部分是心智的(意向和信念)。但是,这只是他们自身对于话语意义的认识,放在群体中,听这句话的人根本无法知道这一点(这意味着在语义层面,实质上还是非心智的)。比如,我把这句话解释为,当我在说演讲的主题的时候,我其实是想撒个谎,以说明,我演讲的主题作为无关语境的意义具有心智要素,因为里面蕴含了我想撒谎的意向,但个人的这种认识无法构成共识,所以,这与我们的策略是不矛盾的。
(2)构成规则必须是非心智的。
这一点并不否认使用构成规则的语言使用者的内在能力。
(3)语境的非心智要素,且必须可被编译为(1)。
       “桌上有水的例子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
所以,我们可以将语义现象的三个要素概括为:复杂话语的语义内容是由无关语境的意义、句法的构成规则和语境中的非心智要素构成的(其作用是编译为无关语境的意义)。语义内容都是非心智的,因而我们的策略(非心智的是语义的)是有效的。
(二)语用层面对该理论的确证
Stotts给出了一种原则,来确定哪些心智现象确实在语用中起作用,即:话语(utterance)作为根本线索(essential clue)。由此原则便可得出,言者以话语为根本线索意向让听者去揭示其心智状态显然是语用的,因为话语是从心智状态中继承了语用内容。不仅如此,言者意向将听者以话语作为根本线索来对其做出某些精确推断的意向也显然在确定语用内容方面也起着作用,这种意向通常是复杂的,也就是说,言者通常会对听者应该在话语之外的特定线索有辅助意向(subsidiary intentions),以便得出关于言者心智状态的内容的预期推断。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语用层面起作用的是言者的意向,这种意向是听者使用语境中的某些(可能是非心智的)要素作为线索,而不仅仅是语境自身的要素[8]。
在语用学层面,言者的一方与决定(determine)语用内容的要素有关,而听者一方则与发现语用内容的过程有关。具体而言,听者对言者心智状态内容的推断以话语为根本线索进入语用层面,若此完成,这也就让交际(communication)得以成功了。反之,如果没有这一限定条件,即听者的推理必须以话语为基本线索才能在语用学中发挥作用,我们将允许听者进行语用推理pragmatics inferences),但这种推理只是一种关于心智状态的侦查工作(detective work),而不是交际过程的一部分。例如,如果我注意到朋友家门口有一个手提箱,并推断出他打算去旅行,在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我对他心智状态内容的推断与交际过程毫无关系。另一方面,如果我的朋友说:我要离开这里一段时间,我可能会发现与前一种情况相似的意向,但这一次却是以一种依赖于话语的方式进行的,这使它成为一个交际的例子,而不仅仅是关于心智状态的侦查工作。
由此,我们便可作出结论。语义现象的构成要素分别是:无关语境的意义、构成规则以及非心智要素的语境内容——起到可编译进无关语境的意义作用。而语用现象可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言者的部分。言者的心智状态主要表现在语用方面:
1)言者意向听者以话语为根本线索来揭示其心智状态。
2)言者的意向,即听者应该得出什么样的、关于其心智意向的推断,这种推断以话语为基本线索。
3)言者的辅助意向(subsidiary intentions),即听者在做出这些推断时应该利用话语之外的线索。
其次,是听者的部分:
4)听者对言者心智状态内容的推断以话语为基本线索进入语用层面。
分别对语义层面和语用层面进行确证,不难发现,非心智/心智策略满足了避免兜圈子、不要过度限制语义和根据类别加以明晰分界的三个前提条件。
3
//  Stotts对于该理论的三种质疑的应对
(一)对指称与语义的过度限制的回应
在一个艺术品展览馆中,有人说“That is beautiful”,我们很自然地认为,至少有一部分是她[9]的指称意向(referential intention)决定了他说出“that”,也就是说,她挑选一件特定艺术品的意向,但是,对比我们前面一直讲到的今天“731的例子,这里并没有显示出一种普遍规则,但许多人都认为这个指示词“that”是一种语义问题[10]。这似乎说明指称由意向决定,但这与非心智/心智区分法是不相容的(没有任何心智现象是语义的)。另外,如果让语境要素中的心智要素的部分编译为无关语境的意义,这也无法与非心智/心智策略达成一致。综上,非心智/心智策略可能面对着一种新型的过度限制语义的问题。
Stotts根据对“Gauker标准Gauker2008: 359-371)的改造,便可确定:一个标记指示词(token demonstrative)的指称不取决于言者的意向(或任何其他心智现象),这将表明,在不破坏非心智/心智方法的情况下,可以将陈述的指示词的引用归为语义学的,从而化解了这种挑战,这套标准有以下六条:
1)对于听者感觉的因果联系:该对象可以对听者的感官起作用,亦即是一种听者能感知到的东西。
2)先前指称(prior reference):对象已在对话之前被指称过,这种先前指称必定是语义的,而不是语用的。
3)相关性:此对象与最近的行为或话语的语用特征紧密相关。是一个因果性、相似性问题,而不属于对话者的心智活动。
4)与话语的语义兼容:比如,艺术品展厅角落里的一个垃圾箱,不是“that”要指称的一个好的备选对象。
5)指向:该对象相交于言者手势指向的那条直线。
6)在一个系列中的定位:如果言者和听者处于一系列展示对象的环境中,则该系列中的下一个对象成为指称的备选。
一个指称对象能满足的标准越多,那么我们说“that”时,就是指这个对象[11],根据以上标准的满足程度,就可以确定指称的确是非心智的,也就是语义的,通过这些标准,我们就可以确定指称的对象而排除了心智要素。
(二)对梯级含义与语用的过度限制的回应
人们可能还会担心非心智/心智策略过度限制了语用内容。我们通常认为某些交流的内容仅仅是语用的,但听者似乎是在不考虑言者的心智状态的情况下发现的,比如,考虑梯级含义(scalar implicature)。梯级含义是一般会话含义的一种:设一套命题所描述的事物或情景按照某种语义维度被置于语用刻度(pragmatic scale)中 , 言者通过对刻度上一个成分的命题陈述来传递他关于刻度上其他成分的命题含义(朱永生&蒋勇,2003: 1-4)。例如,如果一位老师在某个实地考察中向另一位老师说有些孩子迷路了,她似乎隐含并非所有的孩子都迷路了。由于这些含义过于普遍,因此听者可以立即把握它们,而似乎没有考虑言者的心智状态。这表明在梯级含义的情况下,言者可能也不想让听者在揭示隐含的内容时考虑言者的心智状态。因此,似乎非心智/心智区分法无法将梯级含义的内容归类为语用的。这种结果有问题的原因在于,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梯级含义是语用的:它们是可取消的(cancelable)(Grice1989: 29)。也就是说,老师可以继续说出此外,所有人都失踪了,而不会前后矛盾。
Stotts认为,尽管听者在恢复梯级含义后不必自觉明确地思考言者的心智状态,但我们可以将其视为对言者心智状态的可撤销的(defeasible)的假设(assumption)。由于梯级含义非常普遍,因此我们对言者说出可能产生这种含意的句子时所具有的心智状态有一个固定的假设,同样,由于我们知道当我们说出可能会产生梯级含义的话时,会根据这样的假设进行解释,因此,我们通常只会以这样的方式来说明这样的句子。
因此,非心智/心智策略可以将梯级含义归类为语用的,这就避免了语用范围的过度限制(缩小了语用学的范围)。
(三)对意向优先于语义的回应
约翰到达巴斯克地区,向他的两个东道主(hosts)打招呼,英文发音中,“Nina’s John”和巴斯克发音“Ni naiz John”发音极其相似,故而无法区分(“I am John”是巴斯克语对“Ni naiz John”的翻译)。在这种情境下,其中一位东道主会认为,约翰说尼娜就是约翰,也许是为了开个玩笑,另一位则认为他说出了“Ni naiz John”,亦即是将自己介绍给巴斯克人。KortaPerry认为,当我们问约翰说了哪句话时,他的回答似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约翰想做的事情提供的,他在发出声音时的意向是什么,由于John发出的声音与“Nina is John”“Ni naiz John”同等相似,因此似乎需要用John的意向来确定他说出的话(Korta&Perry 2011)。
Stotts的化解办法是,约翰的话语具有“Nina is John”还是介绍自己的“Ni naiz John”意思取决于他所使用这句话的习惯,也就是因果历史关系,并不是他的意向。比如,他受到尼娜的过去话语的影响,他会说尼娜是约翰,反过来说,他受到“ni”“naiz”的过去话语的影响,他会说“Ni naiz John”,这里的关键在于,基于因果关系来说话,显然是非心智的,毋宁说,话语与过去的话语的悠久历史之间的联系并不是任何人的心智状态,而是语言行为的实际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链,非心智现象先于语义去决定一句话的语义特征。
综上,Stotts将看似是心智的先于语义的意向化解为非心智的因果历史关系,避免了这一疑难。
4
// 对该策略的进一步考察和深化
经过严谨的论证,非心智/心智策略的确是简明、明晰和有效的,但在一些复杂的情况下,可能需要进一步强化。
基于语境的严格区分法中,假如我在今天(星期五,731日)对一个不知道日期的人说:今天是星期六,那我的意向显然是在捉弄他,让他误以为今天是周末,听者如果相信了我的话,便会认为今天星期六,81,从而被我捉弄。这足够表明,严格区分法是有效的(今天是语义的,“81是语用的),在我们亲知的现实世界中(遑论某个可能的世界),今天是星期六今天仍可指涉“81(与实际日期不同),而不是Stotts所说的无论怎么样都指涉一个普遍共识的今天731。按照Stotts的理论,他会这样回答:的确如此,但这里夹杂了意向,所以是心智的,而不是非心智的,所以81日不能被编译进语义用法中。
在非心智/心智策略中的言者的语用用法中,Stotts认为,言者的辅助意向,即听者根据话语之外(beyond the utterance)的非心智语境要素进行推断可作为语用用法的条件之一,但在谈及听者部分的时候,却基于一种成功的交际,区分了基于话语为根本线索和基于侦查工作(detective work),认为只有基于话语为根本线索,才是语用的,而侦查工作是一种语用推断(pragmatic inference),不能成为沟通的一部分。但是,侦查工作似乎与话语之外的非心智语境要素一样,都是根据一些非心智语境要素(时、地、物等)来进行推断,为何不能成为语用用法的条件之一?
这里其实有两个关键,即意向交际。言者的辅助意向,是一种让听者能够理解其意向的意向,根据心智-语用的确证,一切有意向的都是心智的,心智的都是语用的。但这种情况则不同,这种侦查工作是听者对言者意向的语用推断,我们当然可以说,听者是有意向的,但这并不能进入交际的闭环之中(如下图1,我们可以把这种交际的闭环称为交际场域)只是听者单方面的心智活动。一言以蔽之,若某人没有跟我交际的意向,或者说跟我不在一个交际场域之中,我就算是其肚子里的蛔虫,能知晓他的一切行为,也只是我的单方面行动,就无所谓语用不语用。
可见,非心智/心智策略是经得起考量的,但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我们必须考虑听者推断的真假。若听者没有推断出言者的意向,那么今天是星期六是语义的,还是语用的?按照Stotts的理论,听者根据话语来对言者的意向进行推断,是语用的。但是并未在文中讨论听者误解了言者的意向时,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可能这种情况已经包含在Stotts的讨论中——就算听者误解了言者的意向,那么依然是语用的。
那我们继续考虑这样一种情况。讲台上有一个人说今天是星期六的时候(对所有人说,但不与特定的人说),如果他记错了时间,这时,对于这句话的发生而言,显然是非心智的(没有意向),但是,听者以此推断出了言者的意向而认定说话的人在骗他!在这种情况下,这句话是语义的,还是语用的?根据Stotts的理论,是语义的(非心智的),但却起到了语用的效果,而Stotts也似乎想把这种情况纳入语用范围中。
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会有一些不精确,本文试图在对以上情况的讨论中抽丝剥茧地进一步讨论,可分为两个方面。
(一)言者的普遍意向与特定意向
我们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即言者的普遍(一般)意向对象the objects of general intention)与特定意向对象the objects of specific intention)。普遍意向是言者对普遍对象的意向,特定对象是言者对特定对象的意向。我们可以假设一种符合上述情景的情况,比如在奥巴马的一场竞选演讲中,他对所有人传达的今天是星期六显然是想让听众都知道今天是星期几,符合Stotts的非心智层面的三条原则,因而是语义的,这一种意向是普遍意向。但假设奥巴马说这句话不仅包含这种语义用法,还可能包含语用用法,比如同样是这句话对人群中的一个人或几个人而言,有特定的意向和用法,可以由语境中的心智要素(比如他们之前约定好,当奥巴马说今天是星期几时)推断出奥巴马的言外之意,从而带头鼓掌,这体现出言者的特定意向。普遍意向和特定意向都满足Stotts策略中的交际场域,而且在该场域中,也同时包含了意向与话语这两个关键要素,但经过二者的区分,我们就可以更明晰地区分语义的与语用的,其关键在于,普遍意向中的意向并没有指涉某个或多个特定对象。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奥巴马记错了今天的日期,那么相对于听者来说,无论是普遍意向对象(群众)还是特定意向对象(个别人),就要更进一步来考虑。一方面,对于群众来说,他们推断出了奥巴马记错了日期这一事实,看似无法被编译为无关语境的意义,从而是语用的,实则不然,原因是,对于奥巴马来说,根本没有意向让群众推断出他记错时间这个意向,只是在描述今天是星期几这一语义事实;另一方面,对于特定意向对象的个别人来说,就会涉及到更深一步的讨论当中,即听者的推断真假问题。
(二)听者对言者意向推断真假
我们知道,在四(一)的讨论中,如果不考虑作为普遍意向对象的群众也像奥巴马一样记错了日期,从而导致更为复杂的讨论发生[12],那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知晓,这种情况的确是语义的。但涉及特定意向对象时,情况则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今天是星期六这句话就无所谓语用还是语义。我们可以假设这几种可能,奥巴马与他的特定意向对象约定好在他说出今天是星期几的情况下带头鼓掌,从而引发群众效应,但由于奥巴马记错了日期,在本该是星期五的时候说了今天是星期六,那么他的特定意向对象必定会发生以下两种可能的推断:其一,他们认为是奥巴马故意说了一句荒谬的话提示他们不要鼓掌;其二,他们开始认为奥巴马的意向是让他们不鼓掌,但根据语境中的其他非心智要素(比如说话时的情绪和状态等)可辅助推断出奥巴马的真实意向,所以最后选择鼓掌。通过这两种可能发生的情景,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听者对言者的意向推断为假,则无所谓语用不语用。如果推断为真,那么则可将其归入语用层面,虽然话语作为根本线索无法直接推断出言者的意向,但还可根据语境中的其他非心智要素推断而来[13],同样,这些非心智要素无法脱离话语,只是作为辅助,而话语依然是第一位的。反之,如果推断为假,则无法构成交际闭环,就不能说是语用的。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听者对言者意向的真实推断以话语为根本线索进入语用层面,语境中的非心智要素也可作为推断的辅助而编译为语用内容。
不过这样一来,在语用内容的听者层面,非心智要素便夹杂在了语用内容之中,似乎与Stotts的原则相悖。不过,我们的用意显然不在于抬杠式的对话,而在于使得一种理论更具有力量,而更能经得起检验,同时,也不妨碍Stotts提出相应的化解之法。
5
//  结语
经过我们在极端情况下的精细考察,我们可以看到Stotts的非心智/心智策略的可行性是毋庸置疑的,大体上具有普遍性,只是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讨论而已。语义学/语用学的区分是必要的,这不但体现在在语言哲学和语言学的学理上,且也体现在实践生活中,尤其对于交谈双方的言行的严谨性要求或约束,可起到重要作用,同样,如果表达不具备严谨性,从而产生含混与误解(还觉得理所应当),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有人反驳说,语言必然无法保持绝对没有误解,这依然是不负责任的,这就好比说生活中善的东西很少,就否认有以及应该向善一样。总之,非心智/心智策略为当代语义学/语用学分界的进路提供了可行的指南,我们可以沿着这条道路一直行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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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于2020 117日受邀参加中山大学主办的中华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和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2020年年会。特此致谢北京大学哲学院教授、国际哲学院院士陈波对本文提出的修改意见。
** 贺宇峥,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哲学部(HE Yuzheng,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Party School of Sha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 Xi’an, China)。
[1] 学界语义学/语用学相关派别之概述成果丰硕,如见伍思静&刘龙根(2012),伍思静&张荆欣(2018)。本文不在乎于梳理流派,所以只作简单概括。
[2] 学界对“mental”一词的译法很混乱,甚至于在同一篇文章中出现了“心理的”、“心智的”和“心灵的”三种译法。必须强调的是,mental必须译为“心灵的”或“心智的”,不可译为“心理的”,原因包括不限于以下几点:其一,“心理的”有其对应的“psychological”;其二,“mental”一词正是作为分析哲学旁支的当代心灵哲学与语言哲学中的“心灵的”或“心智的”对应词,而他们一开始就是反心理主义(anti-psychologism)的;其三,与“mental”(心智的)相关的是“mentalism”,即“心智主义”,比如乔姆斯基的心智主义。此外,尽管当代语言哲学的确与心理学有一定融合并产生了一些新兴学科,如心理语言学(Psycholingushtics),但这是另外一回事。此处特别致谢庄振华老师(陕西师范大学)和陈波老师(北京大学)的建议。
[3] 学界大都将“what is said”和“what is implicated”译为“所言”与“所含”,虽大体符合其原意,但不能体现出“显”、“隐”之别,故本文将二者分别译为“显白”与“隐含”。
[4] 后文将“基于语境的严格分界策略”和“基于语境的温和分界策略”分别简称为“严格策略”和“温和策略”。
[5] 后文分别简称为“无关语境意义”和“构成规则”。
[6] 也就是说,在“今天是星期四中”这句话中,如果按照其语义要素(1)和(2),就无法得出“2020731日”这一内容,从而将“2020731日”划分为语用事实。
 [7]宽式语境也称广义语境,关于广义语境与狭义语境的区分参见沈阳(2005254)。
[8] 只有意向才是语用层面起作用的条件,虽然这种意向是通过听言者的一些非心智的语境要素得以表达(如时、地、物及其关系),虽然没有说话,但实质上这些非心智的语境要素也作为线索以达到言者创造听者推断其意向条件的意向听者获得推断言者意向的条件之作用。
[9] Stotts文中此处为“her”,西方由于女权主义盛行,导致第三人称都用“她”,这是一种新的约定俗成。
[10] Kripke1977),Kaplan1989),Bach1992),Akerman2009)。
[11] Stotts也承认这种情况并不是万无一失的,论证相当繁复,此处不赘。
[12] 事实上,本文不认为这种讨论是有意义的,应该用“奥卡姆剃刀”将其剔除掉。
[13] Stotts的论证中,将话语之外的其他要素称作侦查工作,这仅是交际场域的外围行为,而话语本身则作为语用事实中的根本线索,也就是说,没说话就无所谓语用不语用。而在我们的补充论证中,我们确实使用了某些类似于侦查工作的活动,话语作为交际中语用事实的根本线索依然存在且有效,因为听者对夹杂了奥巴马的错记时间的前提下的今天是星期六这句话的推断确实包含在了全部推断过程中,但我们也可借助其他语境中的非心智要素,比如奥巴马演讲时的情绪或状态,将此作为辅助推断出奥巴马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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