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非锐。
今天要讲的案子很久远,它发生在清代同治年间,距今已将近150年。按照清政府刑部的官方称谓,案名叫作“浙江民人葛品连身死案”,但你一定更熟悉它的另一个称呼“杨白案”,以及涉案的两位嫌疑人:杨乃武和小白菜。
这起案件被认为是体现清代司法制度的最典型案例。涉案官员多达300余名,30多名官员被革职查办,上至慈禧太后、内阁重臣,下至小小门丁仵作,无不在这场审理大戏之中,扮演着自己的重要角色。而在案件之外,杨白案也因为新型传媒的出现,成为街知巷闻的民间“热点”,在正史、野乘、戏曲、影视以及当时和后世的所有媒体中,被不断地演绎和流传。
而这些时光蹉跎过的字里行间,究竟有多少才是真实的杨白案?请诸君听我从头道来——
(本文字数:9,593
*因为疫情,没能去余杭实地拍照,文中照片由杭州美女袁小圆提供。
澄清巷中的杨乃武
案子发生的地点,在浙江余杭县,按照如今的行政区划,大约是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俗称“老余杭”)一带。余杭县的古县府在苕溪北岸,在县衙和学署之间,有一条古老的闹市街,名字叫作澄清巷,这起震动朝野的冤案男主角杨乃武,就住在这条以“澄清”为名的巷子西首。
(余杭地图/《余杭县志》)
杨家世代以务农和养蚕种桑为业,家境小康。杨乃武的父亲名叫杨朴堂,有二子一女,长子杨乃文(不是中国台湾那位歌手哦)早夭,小儿子就是杨乃武。
杨朴堂的女儿名叫杨菊贞(淑英),是一位颇有见识、性格刚强的女子,杨乃武还在襁褓之时,便由她照看抚养,姐弟两人感情很深。杨菊贞少年守寡,之后立意守节,搬回娘家居住,杨朴堂去世后,她便和弟弟一家一起居住。
杨乃武字书勋,又字子钊,因为排行第二,人称“杨二先生”。他出生于1836(胡瑞澜《招册》)或1838年(《申报》),案发时38岁或36岁。
和世代务农养桑的祖辈不同,杨乃武从小聪明好学,很早就考中生员(秀才),同治十二年(1873年)八月,杨乃武中举,成了当时余杭县唯一的一名举人,若不是这起“杨白案”,他大概会成为杨家光宗耀祖之人。
(明清科举各级考试名称)
大家知道,从明代开始,中国的科举制度就开始逐渐走偏,失去了选拔人才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但是参加科举的人数,却成倍地增加,而一旦走上“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条道路,科考(做官)就成了唯一的目的,几乎没有其他出路,只能终其一生被困科场。
一方面是竞争人数逐年增加,另一方面考试本身有失公平,那么考场失意的大多数,自然会产生许多怨愤和不满。格局比较高的人,也许会开始反思制度本身的弊病,但大部分的落榜者,难免就会把自己的嫉恨交加,迁怒在科举得意的“幸运儿”(比如杨乃武)身上。导致“杨白冤案”的原因之一,也与这种“嫉妒”脱不了干系。
(广东贡院中的号舍/1873年)
但是,杨乃武的举人身份,同样成为他日后平反的一个重要原因。举人和秀才虽然只差一级,但秀才只是有了“功名”(进入了“文化人”的阶层),举人却具有了做官的资格,算是进入了统治阶级的圈子。
所以杨乃武虽然还没做官,但已经被浙江籍的大小京官和浙江乡绅(退休官吏和文化精英),默认为“自己人”,日后浙江士人联名申冤等一系列的“洗冤运动”,实际上维护的是浙江“士林同类”的共同声誉。
(1894年会试真题)
杨乃武一共结过三次婚,第一任妻子吴氏早亡,第二任妻子姓杨,后来被称为大杨詹氏。大杨詹氏在案发当年(1873年)九月初八死于难产,杨乃武又续娶了妻妹詹彩凤(小杨詹氏),案发之时,詹彩凤刚刚嫁入杨家未久。
杨乃武考中了举人,但尚未入仕途,虽然家中世代务农养蚕,会有一部分收益,但除此之外,杨乃武还需要有某种与自己文化人属性相符的“职业”。
关于杨乃武的职业,有两种说法。他的妻子詹彩凤呈控上说,杨乃武“以授业教书为生”,但这一点没有任何佐证;按照杨乃武女儿的回忆,杨“偶尔替人写状书”,相当于一位兼职讼师。
(周星驰的《审死官》就是以讼师为主角的电影)
讼师又称状师,类似今天律师的角色,因为中国古代一般老百姓多为文盲,更不通晓法律,所以诉讼需要“有文化”的士人代劳。明清两代,江南一带讼师很多,收入也颇为可观。
但在正统观念中,讼师被认为是挑拨社会秩序的“讼棍”,朝廷也会刻意打压讼师。所以杨乃武妻子的呈控,很可能是考虑到这个职业的负面形象,将丈夫的职业改成符合正统的塾师。但实际上,杨乃武对法条和诉讼程序都非常精熟,显然不是一个“只业私塾”的教书先生能做到的。
那么,杨乃武是不是后世许多文学作品中的专业“讼棍”呢?杨乃武是“讼棍”的说法,最早源自绍兴人李慈铭,他在日记中称杨乃武为“讼棍无赖”,这本《越缦堂日记》名声极大,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后来杨白案作品的改编。
李慈铭与杨乃武虽然是同代人,但从未有过交集。况且李才名虽大,人品却颇令人诟病,他身为御史对权贵“不敢置一词”,却在日记里“是非颠倒”(文廷式),“看不到真心,却时时看到一些做作”(鲁迅)。所以李言之凿凿的“讼棍无赖”一说,真实性其实很可疑,杨乃武女儿“兼职讼师”的说法,应该更接近真相
(拘押讼棍/清《时事报馆戊申全年画报》)
但即使是兼职讼师,也不免和当地官员结怨,因为讼师的所作所为,本质上是对朝廷法律权威的一种挑战。
与杨乃武同代的文人(比如上面提到的李慈铭),都对这位兼职讼师的举人相当鄙夷,批评他不守(文人)本分,“好持吏议短长”(对当地官员指手画脚)。而杨乃武女儿回忆中,杨乃武“性情耿直,平日看到地方上不平之事,他总是好管多说”,无疑对应了这一点。
总结起来,这位新科举人,和所有以儒家济世精神要求自己的传统知识分子一样,有着很强的社会责任感,性格上刚强孤傲,原则性很强,也有不谙世事险恶的天真。但同时,他和许多江南人士一样,头脑灵活精明,很会应付考试,也具有很强的“实战”能力,可以说兼具“滑头”和“刺头”,显然不是符合封建理想的安分忠顺型文人。
这也是冤情昭雪之后,清政府官方和主流文人仍对杨乃武阴阳怪气地讽刺和大泼脏水的一个原因,其中颇有一点警诫士林的意思。
(清末地方衙门审案,原告被告匍匐于下,讼师没有资格出庭)
除了偶尔代人写状,杨家的另一项收入来自房租,也正因为出租房屋,他和案件的另一位嫌疑人小白菜,才开始有了交集。
仓前镇上的小白菜
这话还要从小白菜的身世说起。
小白菜本名毕生姑(野史中广泛流传的“毕秀姑”是讹名),生于咸丰五年(1855年),案发时18岁。毕生姑生于余杭仓前的毕家塘村,父亲名叫毕承祥,太平天国占领杭州时(1860/1861年)死于战乱,毕生姑的母亲王氏带着女儿贫苦度日,后来改嫁了一个名叫喻敬天的小贩(另说是粮差)。
(余杭仓前老街/袁小圆)
毕生姑相貌秀丽、皮肤白皙,从小就是个美人坯子,但继父喻敬天却对这个“拖油瓶”颇为嫌恶。从小开始,毕生姑的日常,就是整日帮助母亲做粗活。喻敬天家隔壁邻居姓沈,家主沈体仁是个木匠,沈体仁的妻子同样是续娶的,这位后妻也姓,是喻敬天的远亲。
喻氏的亡夫名叫葛奉来,两人有一个独子,名叫葛品连(讹名葛品莲),乳名小大,出生于1845年前后。葛奉来去世很早,喻氏独自抚养葛品连,太平军攻打杭州时,葛品连被太平军掳去,当时无夫无子的喻氏于同治二年(1861年)改嫁木匠沈体仁。
然而第二年(1862年),葛品连从太平军那里逃了回来,继父沈体仁便推荐他到豆腐店当伙计。沈、喻两家当时是邻居+远亲,又各有一个“带过来”的孩子,两家便为他们订了亲。这桩婚事的主动一方,是葛品连的母亲喻氏,订婚时葛品连大约17岁,毕生姑只有7岁。
(1990年电视剧《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毕生姑,陶慧敏饰)
一晃到了同治十年(1871年),毕生姑成年(15岁),出落得亭亭玉立,因为她喜欢穿白衣绿裙,所以人称“小白菜”(然而这个绰号,并不见于当时的官方文献和新闻报道,只是在民间广为流传)。此时葛品连也已经二十五六岁,他找来母亲喻氏,到准丈人喻敬天家商量成婚事宜。
喻敬天虽然对继女颇为嫌恶,讨要起彩礼却绝不马虎,他要葛品连建造新房,并拿出洋钱(银圆)80元做彩礼。清末物价波动大,购买力也与现在不同,折算出一个具体的等价数值有点困难,但80银圆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更别说除彩礼外,还要再拿出一套新房。
身为豆腐店小伙计的葛品连自然无力筹措,他只好求一位姓许的干妈说情,两家最终讲定,葛品连先借用岳父家房屋作为婚房成亲,除彩礼80元外,再拿60元洋钱作为“宴席费”,也就是说,喻敬天总共索要了140元洋钱(后来翁同龢在批改供状时,称此为“巨款”),终于同意让继女出嫁。
当时喻敬天一家,已经搬到澄清巷居住,杨乃武家因为祖宅毁于战火,也暂时租住在一家姓姚的人家里,姚家和喻家相邻,杨、喻两家算是成了暂时的邻居。后世野史中杨乃武与小白菜“为近邻早有私情”的说法,大约源自于此。但其实,杨家在喻家隔壁暂居不过数月,祖宅修缮完毕,杨家便搬了回去。
葛、毕两人于同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成亲,婚后两人先是住在喻家,但喻敬天很快便借口房屋狭窄,催促两人赶快搬走。
葛品连的继父沈体仁,是杨乃武家重修祖宅时聘用的木匠,杨家新盖的屋舍有三层三底(每层三间屋子,一共三层),颇为宽敞(这也说明当时杨家经济状况不错),还有几间闲房。
葛品连的母亲喻氏便托人和杨乃武签订租约,月租800文,葛、毕两人于同治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成婚一个半月后),正式入住杨乃武家。
毕生姑的身世和她与葛品连的婚事,是这个案件中资料最翔实的地方(很多都精确到月日),然而讽刺的是,无论是当时还是后世,新闻报道还是文学创作,毕生姑的早年经历,却恰恰是与事实出入最多的地方。
一个比较盛行的“改编”是,毕生姑是葛家的童养媳(由婆家从小养育,待成年时圆房,一般也无须彩礼),这种说法虽然与事实严重不符,却流传广泛。
将毕生姑写成童养媳,除了会令她的身世更加凄苦(类似的还有毕是被拐卖的孤女等等),更有“看点”外,更深层的原因在于葛、毕二人婚姻的“不般配”。
毕生姑聪明伶俐、年轻貌美,葛品连则“肥矮痴丑”,成婚时已年近三十(按清末社会标准,绝对属于大龄剩男),加上“童养媳”这个身份,可以很方便地解释“笨伯得喜耦,巧妻伴拙夫”(清黄南丁氏《杨乃武与小白菜》)的不合理之处。
(传统花轿1870s-1880s /汤玛斯·蔡尔德/ Sidney Mishkin Gallery)
虽然毕生姑的继女身份以及继父讨要的大笔彩礼,也能解释通这种“不般配”,但是童养媳的身份(婚姻不自主),却能为杨、毕二人的“自由恋爱”,赋予某种情感上的合理性。所以这类作品,一般都走才子佳人路线,渲染的是杨、毕二人的“孽缘”。
还有一种和事实违背的“再创作”,就是让毕生姑妇德有亏。因为这样的叙述,在“名节大于天”的社会里,葛、毕二人婚姻的天平,便会向“老实人”葛品连无限倾斜。比如杨白案同代人编写的《清代野记》和《清朝野史大观》,就大肆渲染毕生姑的“土娼出身”,出嫁前便“丑声早著”,这桩冤案也变成了艳情猎奇故事。
其实,在案件初始阶段的主流舆论中,杨乃武“风流放宕”(《申报》)、“好渔色”(《余杭大狱记》),是这起桃色案件中的“引诱者”,这也无疑更符合社会叙事的“逻辑”(杨年长、社会地位高,更有情场经验)。然而随着舆论逐渐向杨乃武倾斜,他身上的“污点”被洗刷成了“清白”,那么,要如何解释一位贫苦的新婚少妇,能够成功诬陷一个比她年长、比她社会地位高许多的举人呢?
(1963年邵氏电影《杨乃武与小白菜》)
于是毕生姑的“属性”,便被不断地“加码”,从一开始那个婚姻不如意、被引诱的“水性”弱女子,变成了寡廉鲜耻、谋害亲夫后诬陷正人君子的蛇蝎毒妇,不但拥有庞大的奸夫团(“据其自述,所私者可坐四五席”),而且奸夫中全是知县儿子、县衙仵作、衙役这类能够左右判案的人物。
实际上,这个案子从头到尾,从未有过一项证据,能够证实毕生姑和任何人有私情,然而毕生姑的“不清白”却从来毋庸置疑。就像她的婆婆喻氏在供词中讲不出儿媳的出轨证据,却反复强调毕生姑“生得好”,知县刘锡彤在审判中说“你如此年轻貌美,怎么可能没有奸夫?”,毕生姑的美貌,就足够成为罪证本身。
那么,杨乃武和毕生姑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我们不妨先来看一下,这起案件中关于两人“私情”的证据。
(1963年邵氏电影《杨乃武与小白菜》)
“私情”与流言
葛、毕两人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四月二十四正式入住杨乃武家,葛品连因为需要凌晨起来做豆腐,常常住在作坊里,很少回家。杨家当时的女主人是杨乃武的第二任妻子大杨詹氏,杨乃武的姐姐也和他们同住,毕生姑常常帮忙做家务,杨家人都很喜欢她,经常叫毕生姑与他们同桌吃饭,毕生姑也常请杨乃武教自己识字。
毕生姑幼年丧父,继父喻敬天用她赚取一大笔彩礼之后,便催促新婚夫妇搬走(在房子尚未有着落的情况下),在日后所有事件中,全都处于“事不关己”的状态,他对这个继女的嫌恶冷漠可见一斑。
杨家的家庭环境,则和毕生姑的原生家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杨乃武和姐姐杨菊贞感情很好,岳丈家不仅家产丰实,对这位女婿也颇为欣赏。杨乃武受冤被判死刑后,杨家人不惜倾家荡产进京告御状,足见家人之间有着深厚的信任(要知道杨可是“与人妻通奸谋害人夫”这种严重伤害夫妻和岳家感情的罪名),即便以现在的标准来看,也称得上一个相当难得的家庭。
(杨乃武教毕生姑读佛经/余杭杨乃武与小白菜奇案展示馆)
毕生姑未嫁和初嫁时,经常遭受市井无赖的调笑骚扰,自从搬入杨家租住,因为杨乃武性格强势刚直,无赖们不敢再招惹毕生姑。毕生姑在这个家庭里,可以说第一次感受到某种安全感和温情。
那么杨、毕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情愫?也许。杨乃武恐怕是毕生姑从小到大,唯一对她表现出一点和善怜惜的男人,她和杨乃武同桌吃饭、请杨乃武教她习字这些举动,看起来也的确有些暧昧。
按照当时正统的礼法,年轻少妇不应与“外男”有这类的接触(哪怕有旁人在场)。但这样的规矩,更多是中上层的行为准则,穷苦人家就不会这样“讲究”(毕竟很多时候,妇女不得不抛头露面维持生计),毕生姑很可能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受西方文化影响,清末的社会风气渐渐开放,“男女授受不亲”这样的“铁律”,在实践中不免发生了松动(比如《老残游记》中,未婚女子会自己招待陌生的男客人)。
杨乃武性格“落拓不羁”,与三教九流接触得多,大概不太在乎这些“规矩”。况且毕生姑习字的目的,也不是“共读《西厢》”式的调情,而是读佛经。
明清两代佛教在平民妇女中非常盛行,信佛本不稀奇,但一个新婚妙龄少妇主动学习佛经(而不只是仪式上的拜佛敬香),这一点还是颇为反常。她对宗教的“求知欲”,更多的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方式和精神解脱,来补偿从小就匮乏的温情,一个女人要对幸福有多么绝望,才能在最美好的年华向往空门呢?
(电视剧中的毕生姑和杨乃武/1990年《杨乃武与小白菜》)
另外毕生姑的真实性格,也远远没有社会舆论里那么“鲜活”,有关她的证据里,毕生姑永远沉默木讷,被丈夫毒打时也一言不发,实在被逼急了便剪断头发打算出家。这实在和那个被塑造出来的有手腕有心计的蛇蝎毒妇相去太远。
事实上,案发时毕生姑成婚未久,葛品连又常不在家,年仅18岁的她,很可能对男女情事依旧很懵懂,对人心险恶和世俗“礼法”也知之甚少,比她年长一倍的杨乃武,也许更接近她向往已久的父亲形象。在杨家这个她从未拥有过的和睦家庭里,毕生姑偷偷享受着一点善意和安宁,然而好景不长,谣言很快便接踵而至。
前面说过,杨乃武为人厉害,无赖们不敢上门,于是开始炮制“羊(杨)吃白菜”的谣言,据说还画了张“羊吃白菜”,夜里张贴到杨家门墙(此事真实性存疑)。但这样的谣言也能从侧面说明,对毕生姑,无赖们未能得手。
另外,如果毕生姑真的“丑声早著,街坊皆知”,注重名声、马上就要参加乡试的杨乃武,岂能同意让她做房客?
(北京曲剧《杨乃武与小白菜》)
据杨乃武的女儿回忆,这类流言蜚语传播时,“我父亲母亲尚不知道”,不过谣言倒是很快传到葛品连耳中(很有可能就是故意让他听到的)。
葛品连屡次看到妻子与杨乃武“同桌共食”(注意这里的“同桌共食”并非只有杨、毕两人,还包括杨的妻子和姐姐),于是怀疑两人有奸情,连续几个晚上悄悄潜回家中,躲在屋檐下窃听,不过只听到杨乃武教毕生姑读佛经。尽管如此,葛品连还是把这些传闻汇报给了母亲喻氏和丈人喻敬天。
喻氏于是也偷偷潜入杨家观察,看到毕生姑和杨家人同桌吃饭,便向街坊邻居大肆谈论此事。后来杨家要涨房租,葛品连又找到母亲“商借”,喻氏便对儿子说外面闲言很多,劝他另行租屋居住避嫌,葛品连于是携妻搬到了喻敬天表弟王心培家隔壁居住,杨、毕二人从此再未见面。
这段“避嫌移居”看似合理,但有几个地方相当奇怪:一是喻氏向街坊谈论毕生姑这件事。前面说过,无论是葛品连还是喻氏,都没有发现杨、毕“私情”的真凭实据。
那么喻氏为何在毫无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不顾儿子的脸面,宣讲儿媳的“不检点”呢?(试想一下,如果你发现儿媳和房东有点暧昧,会不会转头就和街坊邻居八卦自家儿媳出轨了?)
(1990年中国台湾电视剧《梦断江南》,毕、杨分别由俞小凡和张晨光饰演)
另外就是葛品连搬家的时间点。按理说,如果喻氏真的觉得儿媳和杨乃武有私情,或是为了避免流言蜚语(虽然她自己就是流言的一大源头),那么就应该尽快劝儿子搬家。同理,如果葛品连真的怀疑妻子和杨乃武不清白,自然也会想要尽快搬走。
葛品连母子二人暗中侦查的事情,发生在同治十一年七八月间,然而直到同治十二年闰六月,葛品连才携妻搬走,也就是说,从谣言出现到葛品连搬家“避嫌”,中间隔了将近一年,搬走的真正触发事件,却是杨乃武要涨房租(另说葛品连欠租数月,杨乃武向他讨要)。
我们再来看葛品连的性格,杨乃武在京控的供词中,称他“凶狠好斗,树敌众多”,主审的胡瑞澜则援引据地保王林供述,说葛品连“盛(素)行懦弱”。
考虑到杨乃武更像是为自己脱罪而扩大嫌疑人范围(若葛品连真是如此暴徒,杨乃武会把他招为房客,和妻子、姐姐同住吗?),地保王林的证词大抵上更接近事实,但若说葛品连完全懦弱可欺,倒也未必如此。
从葛品连能从天平军中独自逃回、曾经聚众打群架(但他没敢像其他人一样咬断手指,地保便以此作为葛“懦弱”的证据之一)、怀疑妻子不贞便暗中窥探、托人监视,之后又对妻子痛骂殴打等等事情来看,此人并非完全没有“心眼”和“脾气”。
与其说他懦弱可欺,不如说是“没主见”和“没分晓”,比如,他会选择相信无赖的谣言(虽然这些人连杨家的门也不能靠近)而不相信自己妻子,虽然没有发现妻子任何出轨迹象,还把此事向母亲和丈人“汇报”等等。
(电影《小白菜》1955年)
葛品连搬家后的行为,也能体现这种性格。搬家之后,葛品连请王心培代自己监督(监视)妻子(文艺作品里负责监视的“葛三姑”是杜撰),以防她再和杨乃武往来。
毕生姑在杨乃武家居住时,葛品连不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除了偷窥和打报告),还在杨家又住了将近一年(每天仍然上夜班)。等到搬家之后,明明偷情机会大幅度降低,葛品连却在此时开始严加防范,这番操作不是很奇怪吗?
所以更有可能的是,让葛品连想起“提高警惕”的,是母亲喻氏“外面闲言很多”这番话。葛品连看似奇怪的态度,其实是几度起伏的结果,即:听到无赖的谣言——怀疑妻子——潜回家偷窥却没发现证据——疑心未消——向母亲、丈人汇报——又住了将近一年——听喻氏说起流言——疑心又起——拜托王心培监视妻子。
葛品连搬家之后,王心培兢兢业业地履行自己的“监督”任务,没有发现毕生姑与杨乃武(以及其他任何男性)往来。那么毕生姑的“本分”,有没有让葛品连稍微安心了呢?
答案是没有,不仅如此,在八月二十四这天,葛品连以家里没有腌菜为由,对妻子痛骂殴打,毕生姑难以承受,剪断了头发想要出家。这件事甚至惊动了喻氏和丈母娘王氏,当王氏斥责他“怎么能因为这种小事打我女儿?”时,葛品连才辩解说,自己只是为毕生姑和杨乃武之前的事出气。
这种说法很令人困惑,所谓杨、毕“之前的事”,就是“教授佛经”和“同桌共食”。这在当时的确算是“不检点”(私德有亏),按照当时的社会规则,葛品连也的确有理由生气(打老婆)。但问题是,这两件事情发生在同治十一年的七八月间,葛品连“隐忍”了一年多,此时却突然义愤填膺,想起来为自己出气吗?
如果之前是因为在杨家隐忍不发,他完全可以在搬家之初就“教训教训”毕生姑,如果毕生姑有新的“不检点”,他完全可以说“你怎么又和杨乃武如何如何”,无须另找一个蹩脚的借口。葛品连以腌菜为借口打妻子,其实也说明他的“理亏”。
(杨乃武手书,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那么让葛品连如此痛打老婆的“气性”,究竟是从何而来呢?
我们之前说道,葛品连是个很容易被他人言辞左右、不会理性思考并且多疑的人,所以这次“痛打老婆”事件最有可能的导火索,不是葛品连时隔一年才“反应过来”,而是市井中新的流言。也就是说,关于杨乃武和毕生姑的流言蜚语,在八月末这个时期,又重新兴盛起来,葛品连听在耳里,于是“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回家便痛打了妻子一顿。
可我们都知道,关于男女情事的谣言,大约是这个世界上传播最快的东西,可杨、毕两人之间的“八卦”,却“按捺”了一年多,才开始广为流传,这难道不也很奇怪吗?所以更有可能的是,虽然谣言的内容没变,但传播者却换了。从头到尾,杨乃武和毕生姑的谣言,其实至少经历了三波“发酵”。
第一波谣言发生在同治十一年夏天,制造和传播者是未能染指毕生姑而眼红的无赖们,这波谣言影响力一般,绯闻男主角杨乃武和重要相关人士大杨詹氏全都一无所知;
第二波谣言的主要贡献者是葛品连的母亲喻氏,传播范围大约比之前的大一点,但影响范围依旧有限;
而第三波谣言,参照葛品连痛打妻子的时间点,发生在同治十二年八月末,到九月初杨乃武妻子大杨詹氏难产去世,街坊便又流传出大杨詹氏是因为与丈夫发生口角(发现了两人奸情)去世,杨、毕二人之间的谣言也达到了最高峰。
葛品连搬家之后,杨乃武和毕生姑再未见面,根本也没有新的互动,按理说不应该引发新的“爆点”。那么八月末到九月初这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导致两人之前的“黑历史”被重新扒了出来,一下子成了“热点”新闻呢?
唯一的变化,就是杨乃武中了举。
(同治十二年癸酉科江南乡试题目)
江南的乡试,多在八月初举行(所以叫“秋闱”),一般要考九天六夜,阅卷时间则规定为10天,故而放榜日(要择日支)在八月末或九月初,正和流言甚嚣尘上的时期重合。实际上,当时关于杨乃武的流言,不止“杨吃白菜”一种,杨的“绯闻对象”,也不止毕生姑一个。比如《申报》关于杨白案最早的这篇报道中,就提到杨乃武的丑闻,不仅包括家暴妻子,还说他早就和前小姨子、后来的妻子小杨詹氏有不伦关系:
“禹航某生者,素以风流放宕自豪,不拘绳检,其轶事常流布人口。相信其阃君失欢于生,遭其殴毙;接脚夫人则本属小姨,冒提鞋划袜之嫌而蹈南唐故辙者也……”
(申报《记禹航(余杭)某生因奸谋命事细情》1874-1-6)
实际上,杨乃武续弦妻妹是由丈母娘力主的,考虑到大杨詹氏死于难产(传言中却是杨家暴殴打致死),杨乃武丈人家很可能也是为外孙考虑(如果杨乃武续娶别家女子,大概率不会像亲姨妈那样疼爱遗孤)。
当时的社会,小姨嫁给姐夫的情况,并不少见,但随着杨乃武风光中举,他就陡然拥有了许多“生活作风问题”。他和毕生姑的“私情”,其实只是当时众多流言之一。然而不幸的是,就在这个当口,葛品连暴毙而死。
葛品连不会知道,他的死亡不仅会彻底改变毕生姑和杨乃武的命运,并将在浙江官场掀起惊涛骇浪。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关注我们,明天上午9点推送下篇。
版权声明
本文作者:安非锐,编辑:考利
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
图片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字版权归没药花园和创作者所有
欢迎转发朋友圈,转载请联系我们
精选案件专辑 
关注后回复专辑名称 
连续阅读专辑文章
国内大案 | 国外迷案 | 亲密关系中的谋杀 | 连环杀人案 | 国内外冤案合集 | 山东临沭少女失踪案 | 漂流瓶人格 | 视频专辑 | 寄居蟹人格 | 和儿童有关的案件 | 那些我悟出的道理 | Wapi的案件专栏 | 知更鸟at没药花园专栏| 真实讲述 | 漂流瓶人格 |  法律科普 |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