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人性论的沉思者
作者:骆长捷 等  来源:选自《启蒙运动时期哲学家的智慧》
大卫•休谟(David Hume)是18世纪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代表人物,他天资早慧,在青年时期就以牛顿的自然实验科学为蓝本,提出了要在精神科学领域实施实验推理方法的设想,并于27岁那年出版了他的经典哲学著作《人性论》。休谟在哲学、宗教、政治、历史等领域都有广泛建树,他生前以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的身份闻名于世,在他去世后的二百多年间,其哲学理论却渐为人所重视,至今他已被看作西方哲学界公认的伟大哲学家之一。
他所提出的因果关系问题、“是”与“应当”的区分问题,被称之为“休谟问题”,困扰并影响了一代代哲学家,至今仍是哲学研究中的重要议题。德国哲学家康德深受休谟因果怀疑论的启发,创建了一套博大精深的哲学体系;20世纪上叶兴起的逻辑实证主义学派从同情和理解的角度,对休谟作出了极高的评价;就连科学家爱因斯坦也承认,他之所以能够发明相对论,得益于他从阅读休谟的理论著作中得以深化的那种批判性推理。
一、休谟的成长经历
1711年4月26日,在爱丁堡,一位来自奈韦尔斯(Ninewells)的、名叫约瑟夫•霍姆(Joseph Home)的律师喜得贵子。这名小婴儿被取名大卫,并在出生那天接受了洗礼,他就是几十年后闻名欧洲的哲学家——休谟。在其晚年所写的自传中,休谟这样来描述自己的出身和家庭:“我的家世不论在父系方面或母系方面都是名门。我父亲的家属是何谟伯爵或休谟伯爵家属的一支;至于我的祖先们,则历代以来曾经领有过我兄弟所领有的那些产业。我的母亲是发尔康诺爵士的女儿(发尔康诺是民事最高法院的院长),她的兄弟曾世袭了赫尔克顿勋爵的名号。”[1]
休谟的父亲约瑟夫既是一名律师,同时也是一名乡村地主。他在爱丁堡有职业,在奈韦尔斯有产业。他于1708年与他的继妹凯瑟琳(Katherine Falconer)结婚,共育有三个子女,长子约翰,女儿凯瑟琳和最小的儿子大卫。不幸的是,在大卫出生后短短两年,约瑟夫突然撒手人寰。他的母亲只好把他们兄妹几个带回了奈韦尔斯,守着田产勉强度日。
1.奈韦尔斯的童年时光
对于年幼的大卫来说,与贝里克郡接壤的奈韦尔斯是一处宜人的居住地。在这里,邱恩塞德高山拥抱着摩斯(The Merse)盆地,风光优美,被誉为“苏格兰的花园”。
苏格兰风光
奈韦尔斯所属的邱恩塞德(Chirnside)教区,位于摩斯盆地的最高处,这里茅舍处处,牛羊成群,丛林密布,散发出潮湿氲氖的气息。奈韦尔斯高高矗立在一处断崖绝壁之上,崖下是奔涌不绝的河水,这条河水由不远处的泉水汇聚而成,奈韦尔斯(含义为九泉)就以此命名。大卫和他的哥哥约翰经常到崖下的河边戏耍。当他们在池塘里逆流而上时,巨大的大马哈鱼会突然在水里打个挺,把哥俩吓上一跳。在这些游戏和运动中,与哥哥的身姿矫健不同,大卫通常显得笨拙、胆怯。
在父亲去世后,大卫的母亲凯瑟琳拒绝再婚,决心孤身一人将这几个孩子养大成人。她精心管理着奈韦尔斯田产,但由于约瑟夫去世前留有很多即将到期的债务,致使她经常感到入不敷出。大卫自己也承认,他生活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但对于年少的他来说,那却无疑是一段愉快时光。在休谟眼中,他的母亲“是一位特别有德行的人,她虽然年轻而美丽,可是她仍能尽全力于教养子女。”[2] 母亲总能为他们端上可口的饭菜、好的饮品,欢宴之际再伴随着家庭成员之间充满趣味的谈话:一件富有智慧的轶事,一个辛辣故事,友善的嘲讽和无伤大雅的玩笑,等等。他的家中有着丰富的藏书,其中包括大量的拉丁文经典,希腊文著作,较多的法语书和大量的英文作品。这使他很小就养成了阅读习惯,并对文学抱有持久的热情。
休谟的家庭在政治上倾向于辉格党。他们对1688年光荣革命持赞同立场,也支持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合并统一。但是尽管在政治上持自由主义立场,他们却反对宗教狂热,休谟的家庭成员都是长老会教徒,他的母亲凯瑟琳在信仰上非常虔诚,他们循规蹈矩,如期到教堂做礼拜。休谟认为,他年轻时候是有宗教信仰的,他接受了严格的加尔文主义原罪说,这一学说认为人是完全堕落的,必须毫不犹豫地接受命运的安排和上帝的拣选。由于少年休谟很严肃地看待自己的信仰,所以他开启了与罪恶作斗争的思维模式,并一度为拯救灵魂的工作所吸引:他从《人的全部义务》这本书中摘录了很多罪恶条目,然后对照自己的品格一一加以检验。他曾经尝试对自己做这样的测试:尽管他的功课良好,优于同班同学,那么他是否不存在骄傲和虚荣之心。[3]可以说,这一时期的休谟已经意识到道德问题的重要性,并开始为之思考。
2.读书爱丁堡
1722年,大卫和哥哥约瑟夫一同被送往爱丁堡大学学习。爱丁堡大学是当时苏格兰最好的大学之一,休谟在那里接受了系统的教育。需要指出的是,在18世纪早期,爱丁堡大学的教育更像是现代的高中教育,而非现代大学教育,这从休谟的入学年龄上也能看出来,他当时刚满11岁,学校将这些学生看作是仍需严格约束的儿童。
爱丁堡大学
休谟入校后学习了希腊语、逻辑学、形而上学、自然哲学等必修课程。当时的爱丁堡大学深受牛顿自然科学的影响。教授逻辑和形而上学的是德兰门德教授(Colin Drummond),他对新的哲学思想抱有浓厚兴趣,很有可能在课堂上讲授洛克和牛顿的思想,同时像当时的很多苏格兰逻辑学教授那样,他将逻辑学运用到修辞学和文学批评中去。罗伯特•斯特瓦特(Robert Stewart)教授自然哲学,他起初是一个笛卡尔主义者,之后转变成为一个牛顿主义者。他的讲义涵盖了物理学新的发展内容,包括牛顿和他的门徒所作的光学和天文学著作。数学教授詹姆斯•格利高里(James Gregory)同样是一位牛顿主义者,他在20年代已经年迈,不得不请人代他授课,所以1721-1722年,讲授这门课程的是罗伯特•华莱士(Robert Wallace),他后来成为休谟的朋友和其学说的积极捍卫者。1725年以后担任这门课的为柯林•马克劳林(Colin Maclaurin) ,他是牛顿的早期追随者中最为杰出的,他采用了当时流行的英文教材来讲授牛顿的新哲学思想。通过修习这些课程,休谟受到了广泛的牛顿主义理论的浸润。
除此之外,休谟还选修了精神哲学和伦理学课程。这门课程由约翰•普灵格尔(John Pringer)讲授,他的道德哲学讲义遴选了从西塞罗到马克•奥勒留等古代道德哲学家的作品,也选取了从普芬道夫到培根等现代作家的文本。在实践领域,他详细阐述了公民政府的起源和原则,解释了希腊和罗马等古代政府的兴起与衰落。学生们被要求根据指定的题目发表公开的论说。普灵格尔后来也成为了休谟的私人医师和朋友。同一时期,休谟还听取了历史学家查尔斯•麦基(Charles Mackie)的世界史课程。麦基是爱丁堡大学的第一位历史教授,他的授课内容从世界起源到近代历史,包括讲授罗马帝国的衰落,历史和历史记载者的错误,苏格兰历史等等。此外他还讲授文学史,在热爱文学的学生中广受欢迎,休谟也是其中之一,在这门课上,他学到了对历史事实进行哲学和心理学分析的方法,这对他日后写作《英国史》并不是无关紧要的。
除了上述课程的修习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场所对休谟思想和趣味的发展至关重要,这就是兰肯尼恩俱乐部(Rankenian Club)。该俱乐部大约于1716或1717年由神学院和法学院的教授和学生组织而成,爱丁堡大学校长威廉•维夏特(William Wishart)是其中成员,查尔斯•麦基、柯林•马克劳林、罗伯特•华莱士等教授也都是这一俱乐部的早期成员。该俱乐部与贝克莱主教一直保持着书面通信,他们宣扬贝克莱的信条,另一方面贝克莱也将这一小团体视为知己,对他们给予了很高的赞扬。由于这一俱乐部的成员为爱丁堡的最有智识的人群,因此它在传播新思想、传达好的英国风尚方面都发挥了巨大作用。尤其是,这一俱乐部有强烈的文学爱好和哲学倾向,这对休谟今后思想的发展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休谟很可能是在1725年离开爱丁堡大学,有一个事件与此有关——他奈韦尔斯老家的一处房子因失火而被毁坏,因此,全家人必须赶快回去处理此事。经过几年大学生活的洗礼,休谟对文学的爱好并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强;而他的宗教信念则经由对洛克、克拉克等人著作的研读而大大减弱了。课堂上弥漫的牛顿主义思想对这位未来的哲学家无疑产生了深远影响,并在他后来的经典著作《人性论》中有着集中体现。
3.求学成病
尽管早早就离开了学校,休谟仍然想继续他的学习生涯。由于他是幼子,不可能继承家中的大部分产业。摆在他面前的职业选择有:军队、教会、法律、医学、贸易等。休谟家族历来有从事法律职业的传统,因此休谟也被期望成为法律行业的一员。从1725至1729年,休谟主要研读法律和一般的文学,尝试从事律师这一行当。然而,正如休谟自己所说:“除了哲学和一般学问的钻研而外,我对任何东西都感到一种不可抑制的嫌恶。因此,当他们以为我正在批阅屋埃特(Voet)和维尼乌斯(Vinnius)的时候,我实际是在暗中贪读西塞罗(Cicero)和维琪尔(Virgil)诸位作家。”[4]
在1729年春,休谟放弃了法律学习,开始坚定他作为一名文人的宏伟目标。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这一时期的法律都白学了。我们看到,在他后来关于道德学和政治学的写作中,他的法律知识使他在某些领域驾轻就熟。此后,他开始全身心投入到哲学研究中去。经过六个月持续高昂的学习热情之后,休谟发现自己开始力不从心,他的思考再也达不到从前那样的高度了。他以为自己太懒散,做了加倍努力,可是,九个月后,伴随着精神上的不济,他的身体也开始出现了衰弱症候。此时的休谟年仅18岁,他又高又弱,骨瘦如柴,仿佛痨病鬼一样。
事实上,由于阅读和思虑过度,他已经患上了忧郁症。他的手指上先是出现了一些坏血点,他去找当地有名的医师,医师给他开了一种抗坏血的果汁,这种药有部分疗效。然而,不久他第二次去看医生,称他有口内流涎的症状,医生立即识别出了这种病症,嘲讽他患上了知识分子的通病,给他开了一种抗歇斯底里的药,并建议他每天饮用一英品脱的红葡萄酒,并做较长时间的骑马运动。
休谟接受了医生的建议。自此以后,他在学术钻研上稍稍放松了些,他的精神得到了恢复。在身体锻炼方面,他一周做两到三次的骑马运动,每天都散步。他在饮食方面的胃口变得极好,暴饮暴食很快使他从一个又瘦又弱的青年变成了一个健壮、红润的家伙。由于胖得太快,他患上了心悸的小毛病,即使在他的饮食慢慢恢复适当之后,这种毛病仍然持续。经过三四年的调理,休谟的身体基本恢复。在这段时期,他的主要工作是阅读、学习和进行哲学思考,并通过这些积累,逐渐打开了“一种新的思想图景”,籍此可以建造确凿的真理。然而,他的精神还很虚弱,不能进行较深、较多的推理。他的爱好文名的野心不断激励着他,而他的羸弱精神却无法担此重任,因此,这一时期的休谟处于失望和痛苦之中。
1734年春,休谟决定采取另一种办法来治疗他的精神失调。他认为,这种疾病的原因在于学习和闲散,而治愈它的最好办法,莫过于过上一种外在的忙碌生活。因此,他带着几封介绍信离开奈韦尔斯,取道伦敦抵达布里斯托(Bristol),到那里从事商业活动。
在18世纪,布里斯托是对西印度进行贸易往来的重要港口,它人口众多,街道拥挤,环境肮脏,充斥着浓厚的商业气息。但另一方面它也是文化中心,拥有古老而庞大的市立图书馆。休谟在这座城市仅仅停留了几个月。在这几个月中他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即将自己的姓霍姆(Home)改拼为休谟(Hume),因为他发现英格兰人没法很好地读出Home的正确发音。有一件重要的事情促使他的离开:他与他的老板米勒发生了激烈争吵。原因是,休谟孜孜不倦地批评并纠正米勒的信件中出现的语法错误和不当文风,最终把米勒激怒了。米勒宣布,他已经在英文写作上花费了两千磅,因此不打算再对他的英文作任何提高。在回顾这段生活时,休谟轻描淡写地指出,他发现这种生活完全不适合自己,因此离开。而这段经历可能使休谟更加清楚自己应当选择什么样的生活,也更坚定了他把工作重心重新转移到学术研究上来的决心。
1734年夏,休谟到法国隐居、疗养。他在那里停留了三年,法国生活的平静安适与他的精神十分相宜,在那里他完成了《人性论》一书的写作,该书是对他早年脑海中所勾勒出的新的思想图景的一次全面阐释。
4.著述等身
1737年秋,26岁的休谟从巴黎返回伦敦,马上开始着手其《人性论》一书的出版工作。1739年,他最终与出版商约翰•努恩签订了合同,计划先印出此书的前两卷,匿名出版。休谟并没有像当时的很多作者那样写上向某个大人物的致敬的颂词,也并不打算借助谁的帮助来使此书增色,从这个角度来说,休谟对他的第一部理性思考的作品可谓信心满满。但另一方面他一直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等待此书出版后的反应。他深深明白,一本书的成功与否不是取决于有多少人读,而是取决于由谁来读。
因此,他把书寄给了他所推崇的几位学者,包括皮尔•德梅叟(Pierre Desmaizeaux)、约翰•巴特勒(John Butler)、亨瑞•霍姆(Henry Home)和亚历山大•蒲伯(Alexander Pope)。令人失望的是,一切似乎都波澜不惊。休谟悲伤地称自己的作品“从机器中一生出来就死了”。但实际上休谟的著作并非完全为人忽视,只是它的影响远未达到休谟所期望的程度罢了。英国的杂志仅仅将《人性论》刊登在新书目录中,没有做任何介绍和评论。在莱比锡和海牙出版的书目中,出现了对《人性论》一书最早的简短介绍。
为引起更多注意,休谟着手写作并匿名发表了《<人性论>概要》一文,该文详细介绍了《人性论》的体系结构和主要意义,对书中的重要内容都有论述。然而,很不幸,这篇文章跟他的书一样很快就湮没无闻了。
灰心丧气的休谟回到了奈韦尔斯,他的兄长约瑟夫此时已继承家业,他每日与母亲和兄长相伴,重新投入到研读、写作中去。他继续修改《人性论》第三卷,并计划将之出版,同时也开始撰写道德和政治方面的论文。1741年,他的论著《道德和政治论文集》的第一卷匿名出版,获得极大成功,这在很大程度上补偿了休谟出版《人性论》之后的失意心情。
尽管《人性论》一书不受重视,但它却给休谟的职业生涯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1744年,爱丁堡大学的伦理学教授约翰•普灵格尔辞职,爱丁堡市市长约翰•库茨(John Coutts)推荐休谟担任这一职位,但却遭到大学校长威廉•维夏特等人的反对。理由是,休谟的《人性论》一书包含普遍的怀疑主义,否定因果必然性学说,否认灵魂的非物质性,否认德和恶、正义与非义之间的本质区别,等等。对于上述误解,休谟在写给库茨的信中作了辩解。他宣布,他的怀疑主义只是一种哲学态度,并不会对实际生活产生任何影响,更不会破坏宗教和道德原则,而他对因果关系的质疑也并不会导致无神论。这封信后来以《一位绅士给他在爱丁堡的朋友的一封信》为题匿名发表。尽管如此,休谟仍然没有获得爱丁堡大学道德哲学教授的席位。
这件事开启了人们批判《人性论》一书的序幕。苏格兰常识学派的代表人物托马斯•里德(Thomas Reid)、詹姆斯•贝蒂(James Beatie)等人都对休谟的怀疑论展开批评。休谟对这些人的批评始终反应淡漠,甚至表露出某种不屑。后来的德国哲学家康德对这段公案的评价颇为中肯,他认为,苏格兰常识学派对休谟的批评完全基于误解。“他们总是把他所怀疑的当作他所赞同的,相反,带着强烈的抗议,甚至常常带着极大的侮慢无礼去证明那些休谟心里从未想要怀疑的东西。……问题不在于,原因这一概念是否正确、有用,并且对整个关于自然的认知来说必不可少,对此休谟从未怀疑过;而在于它是否是先天地被理性所思考的概念,并且以这一方式具有独立于所有经验的内在真理,并因此具有一种不仅仅局限于经验对象的、范围更为广泛的使用。这才是休谟期待阐明的问题。他所讨论的只是这一概念的起源,而不是要讨论它在实用中的必不可少,如果前者可被发现,那么它的使用条件和适用范围问题就会迎刃而解。”[5] 
1745年,休谟接到安南戴尔侯爵(Marquess of Annandale)的邀请,去伦敦做他的家庭教师,陪同他一起生活,休谟欣然前往。他在那里整整干了一年。正是这一时期,英国发生了詹姆斯党人的反英叛乱。休谟目睹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并在这一时期写下了《道德和政治论文三篇》,它们分别是“论原始契约”、“论被动的服从”和“论新教继承权”。1746年,休谟离开安南戴尔侯爵家之后,又意外收到圣克莱尔将军(James St Clair)的邀请,请他以秘书的身份随军赴加拿大参战。这次战争是英国为支持加拿大而与法国人进行的战争。但最终英军并未攻下法国城市,只好匆匆撤退。休谟也再次从伦敦返回家乡,但没过多久,他又接受了克莱尔的邀请陪同前往维也纳和都灵。休谟在都灵时将自己已改写好的《人性论》第一卷的内容以“人类理智哲学论”命名出版。这一时期他还读到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一书,甚感兴趣,他提出了一些意见,寄给了孟德斯鸠。孟德斯鸠也读过休谟的《道德和政治论文集》,也很赞赏,他后来还将自己的《论法的精神》寄送休谟。[6]
1748年,休谟随克莱尔将军返回英国。这一时期,休谟由于担任的公职和节俭的生活方式,手头日渐宽裕。1749年,休谟再次返回奈尔维斯,与兄长住在乡下。他撰写了《道德政治论文集》的第二卷,取名《政治论》。他对《人性论》的第二卷、第三卷也进行了改写,分别取名“论情感”和“道德原则研究”,《道德原则研究》一书于1751年出版,休谟认为这是他的著作中最好的一部。这一时期休谟还写作了他的重要宗教性著作《自然宗教对话录》,他将初稿交给一些朋友审阅,并做了两次大的修改。但出于谨慎,他接受朋友们的意见,决定在生前不予发表。此书直至休谟去世后的1779年才被出版。
1752年,休谟的《政治论》在爱丁堡获得出版,甫一问世就受到极大欢迎,成为休谟著作中最畅销的一部。此外,他把“论情感”和“宗教自然史”、“论悲剧”、“论几何学的形而上学原理一起凑成《论文四篇》文集,试图出版,但受到一些批评和反对,直到1757年,休谟换下了“论几何学的形而上学原理”一文,补上《论趣味的标准》一文,仍以《论文四篇》为名出版。
早在担任安南戴尔的家庭教师时,休谟就有写作英国史的计划,但直至1752年他得到机会在苏格兰律师公会图书馆担任图书管理员时,才开始利用查阅资料的便利写作英国史。自1754年至1761年,休谟完成了六卷本的《英国史》。没过几年,他作为历史学家的地位已经被确立下来了。
5.功成名就
尽管在1749年时,休谟还在哀叹命运不公,致使他的著作无人问津,但此后不到八年的时间,他已经广为人知,并被全英国视为最为杰出的学者。他的一些作品逐渐成为上流阶层茶余饭后的谈资。1751年底,他当选为爱丁堡哲学学会的秘书。1752年,他被选为苏格兰律师公会图书馆的管理员。这一时期的休谟定居在爱丁堡,经常参加当地文人圈的聚会。著名画家小拉姆齐(Allan Ramsay)创办了“上流社会”协会(The Select Society),当时的很多文化界名流都是这一协会的成员,休谟和好友亚当•斯密、亨利•霍姆便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在苏格兰,人们称他为“伟大的大卫•休谟”,在英格兰,他的著作被视为经典。
然而,此时的休谟仍然不免有诸多失意。1752年格拉斯哥大学的逻辑学教授席位空缺。他的好友,时任格拉斯哥大学精神哲学教授的亚当•斯密提请他担任这一职位,却因教士们的反对而再次泡汤。自此休谟终身未能在大学里获得讲席。另一桩侮辱也给休谟带来了伤害:1754年,休谟在担任图书管理员时为图书馆进购了一批图书,但其中的几本被图书馆董事认定为“下流无聊”的读物,这些书被从书架下架,并从图书馆目录中勾销,人们决定今后管理员购买图书必须经董事会的批准。休谟为了写作《英国史》,只得忍辱负重,继续担任管理员职务,直到1757年才辞去这一职务。而当《英国史》第一卷出版后,休谟又遭到了狂风暴雨般的抨击。在他所写的自传中,休谟提到:“人们都攻击我,向我发出责斥、非难甚至厌恶的呼声来。英格兰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民权党、王党、教会中人、各派中人、自由思想者、宗教家、爱国者、宫廷中人,都一致愤怒我这个人,因为我擅敢对查利一世和斯特洛浦伯爵的命运,洒一掬同情之泪。”[7] 然而《英国史》第二卷出版后,情况发生了好转,它很受人欢迎,间接地减轻了第一卷带给人们的不快。自此之后,此书大大畅销,给休谟带来了很多版税收益。因此,休谟可以自称,此时的他不但经济独立,而且简直成了富裕的人了。
早在1751年,休谟的哥哥约翰结婚后,休谟就和妹妹凯瑟琳商量着搬到别处,以免打扰约翰的小家庭。作为一名苏格兰人,休谟始终没法融入伦敦的社交圈子,当时的伦敦人很难不带丝毫偏见地看待这位来自边陲小镇的哲学家。与之相应,休谟本人也并不喜欢伦敦。他更愿意呆在他家乡的城市——爱丁堡,这里曾是他学习、生活过的地方,有着天然的亲近感,而他在爱丁堡的社交圈中也一向为人所敬仰。
在写完《英国史》后,休谟终于在爱丁堡置了一处房产,准备在这里安度晚年。然而,1763年,休谟接到素不相识的何法德(Herford)伯爵的邀请,请他陪他一起到巴黎赴任大使,并许诺不久之后将他任命为使馆秘书,休谟动心了。要知道他对法国一直保持着美好的记忆,他与孟德斯鸠的友好往来、他对法国作品的阅读和欣赏,使他对这个国家始终保留着一份向往。10月份,他随同何法德一同来到了法国巴黎。此时的他已不是二十年前默默无闻的苏格兰青年,而是大名鼎鼎的休谟先生了。休谟来到巴黎后,就像卢梭来到伦敦一样,受到了隆重、热烈的欢迎。所有上流家庭的大门都向他敞开,所有的绅士淑女都以结识他为荣。休谟的到来令一位巴黎贵妇人格外高兴,这位妇人原名玛丽-夏洛特-希波丽特(Marie-Charlotte-Hippolyte),现为巴芙乐伯爵夫人(Comtesse De Bouffles),孔蒂亲王的情妇。早在几年前,伯爵夫人就曾给休谟去信,表达对他的思想的由衷敬意和对他本人的仰慕之情。他们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伯爵夫人曾真诚邀请休谟能来巴黎,并表示愿意为他提供住处。
来到巴黎的休谟自然受到巴芙乐夫人的热情款待,并很快被夫人介绍给巴黎的社交名流们。在她的文化沙龙中,休谟得以与法国百科全书派学者结识。这些启蒙思想家们对他的思想和为人都给予了极高的赞赏。尽管如此,无论是在礼节上还是在思想上,双方仍然存在一定的偏差。虽然巴黎人对休谟的思想和为人感到好奇,争相一睹为快,却难免会在暗地里对休谟笨拙的举止、质朴的模样掩嘴窃笑;虽然法国的思想家们赞叹休谟在哲学、政治和历史等方面的高见,却对他在宗教信仰上的含糊性表示不满。同样,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学者们很多人持有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立场,这在休谟看来也似乎未免偏激。但总体上讲,休谟在巴黎的生活是很愉快的,他所到之处都受到很好的款待,也收到了数不清的赞赏。对于这位在英格兰一向遭受冷落的哲学家而言,这真不啻为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1765年,由于何法德伯爵调任爱尔兰总督,休谟在代行公职四个月后,于1766年初返回英国。他原本打算在爱丁堡住处消磨闲暇时光,但很快何法德伯爵又将他举荐给他的弟弟康威将军,请休谟担任将军的次等秘书。休谟在这项职务上干得很好,与康威将军建立了良好关系,并获得对方的信任。休谟在任期间曾处理过苏格兰教会事务,在国际问题,尤其是英国与北美殖民地的冲突问题上,休谟反对印花税法,支持北美的独立。1768年康威将军辞职,休谟也再次离职。1769年,他离开伦敦,重新回到了爱丁堡。
此时的休谟已颇为富有,每年差不多有1000镑的收入,他重新购置了居所,在那里度过了他人生中最后的时光。由于他的名望,他的居所所在的街道被命名为“圣•大卫”街。1771年美国思想家富兰克林访问爱丁堡,专门去拜访休谟,休谟再次重申了他支持北美独立的立场。1772年,休谟开始感到自己身体的各方面都在衰弱下去,1775年,他患上了肠胃病,症状是发烧、腹泻和内出血。他料知自己余日不多,就写下了一个简短自传来说明自己的一生。在总结自己的性格和为人时,休谟这样来描述:“和平而能自制,坦白而又和蔼,愉快而善与人亲昵,最不易发生仇恨,而且一切感情都是十分中和的。我虽是最爱文名,可是这种得势的情感并不曾使我辛酸,虽然我也遭遇过几度挫折。……许多人虽然在别的方面都超卓,可是也往往遇到人的诽谤,致使自己不悦。至于我,则不曾被诽谤的毒齿所啮、所触。”[8]
在休谟去世前的那段时间,休谟最关心的是宗教问题,他至死都抱着对宗教迷信的批判态度。他曾经跟好友亚当•斯密谈到他读琉善的《死亡对话》后的感想。他说,当他来到冥河渡神卡伦(Charon)的船边时,他想拖延上船时间,却苦于找不到借口,因为他既无房屋要修建,也无子女要去抚养,更无怨仇未了。最后,他想出这样的理由:“好卡伦,我一直在修订我的著作的一个新版本。请给我一点时间,以便我能看到公众对修改本是怎样看的。” 卡伦说:“如果你看到了结果,你又会作改动的。你的这个借口就会没完没了了。尊敬的朋友,还是请上船吧!”休谟说:“耐心一点,好卡伦,我一直在努力使公众睁开他们的眼睛。如果我能再多活几年,我就可以满意地看到某些流行的迷信体系的垮台了。”[9]
1776年8月25日,休谟在爱丁堡的家中逝世。四天后,他的葬礼在大雨中举行,大批人聚集在圣•大卫街看着他的棺木被抬出。人们无意中听见有人说道:“啊,他是个无神论者。”一个同伴则回答道:“不要紧,他是个诚实的人。”[10]
选自骆长捷等著《启蒙运动时期哲学家的智慧》天津人民出版社 2020年
注释:

[1] [英] 休谟著,《人类理解研究》,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1页。
[2] 同上。
[3] Einest Mossner, The Life of David Hum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0, p. 34.
[4] [英] 休谟著,《人类理解研究》,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1-2页。
[5] Kant. Prolegomena to Any Future Metaphysics[M]. trans. & ed. Gary Hatfiel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8-9.
[6] 周晓亮著,《休谟及其人性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17-18页。
[7] [英] 休谟著,《人类理解研究》,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5页。
[8] 同上,第8页。
[9] 周晓亮著,《休谟及其人性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38页。
[10] Einest Mossner, The Life of David Hum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0, p.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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