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VC阶段和面谈阶段,常常会聚焦到美国申请人的担保资格上。也有很多朋友未雨绸缪,在移民局阶段甚至是递交案件之前就开始考虑这个难题。本文如对您有所帮助,给我们点个赞以及在看哟!
很多申请人一直未能顺利面谈或是面谈结束后被要求补材料,就是因为在担保问题上出了错,所以这些朋友的考虑并不是“杞人忧天”。再加上随着美国每一财年更迭,又需要提供最近一年的税单。无论是税单的更新,或是表格的细微变化,都能让人犯难。
今天我们截取担保问题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来和大家讲解——“税单上的失业金到底能不能拿去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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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如何在税单上体现?
美国税单复杂,项目细化程度高,一般都会委托会计师代办纳税,所以很多申请人对税单并不熟悉。税单上能把报税人的每一项收入或损失体现得十分清楚。我们以1040 税单为例:在第一页即能体现报税人最近一年收入”total income”的整体构成,其中也自然包括了失业金。
以2021年的Form1040为例:当报税人有领失业保险时,会在”Schedule 1(Form 1040) item 7”显示,可以清楚地看到"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 的金额。我们都知道无论是NVC阶段审核或是在领事馆面谈阶段,我们都需要提供完整的税单。只要提供税单,他们都能看出报税人总收入的具体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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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失业金真的可以拿去作担保吗?
从字面意义上看,失业金的确能作为报税人”total income”构成,但是建议大家不要把这当作理所当然,失业金不属于稳定收入。当报税人税单上的总收入大多数来源于失业金时,他们其实并不能作为一名合格的担保人。所以建议大家可以看回自己的税单,无论是个人报税还是有联名报税,都需要检查一下总收入的构成。
最后,如果大家发现扣除了失业金的金额后,总收入并不能达到联邦贫困担保线的标准。其实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公式:“Totalincome”-“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联邦贫困担保线,就需要寻找联合担保人或是用其他资产来担保。
关于移民担保还有很多需要甄别的地方,大家在判断自己的担保资格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和细心。好啦,今天先分享到这里,如果大家对于自己的经济担保有疑问,欢迎添加“侨梁小助”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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