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某乎上收到一个很有意思的提问,大致意思:男友母亲是美国绿卡持有者,男友已经快30岁了,女主一直催他结婚,男友却一直以正在申请移民当中不能登记结婚为由,迟迟不跟我结婚!我不了解美国移民法是否真的有这个条例在,求各位大神指点,我一直认为他这个推辞,是不够爱我。
要绿卡身份还是爱情?
这个问题通常是发生在F2B和F1申请人身上,即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申请超龄未婚子女。这两个类别都是有排期的,目前是6-7年。一旦选择和爱人在中国结婚,F2B就会失去移民受益人的资格。F1类别就需要转为F3,排期增加6-7年。
这些移民申请人常常是父母以F4、F3类别,或者其他劳工、投资类别移民拿到美国身份的,因为孩子超龄没有办法随同移民,所以在拿到绿卡身份后重新为子女递交移民申请的。

因为这些孩子已经年满21岁,在父母为他们递交的移民申请后,经常会出现需要“爱情与绿卡身份”的两难的选择 。
就上述问题来看,男友其实并没有欺骗女主,因为F2B这个类别,确实是不允许登记结婚的,但是允许是有事实婚姻的。可以同居和生孩子,未婚生的孩子可以申请加名在移民名额上,这个是不受影响的。
如果女主日后也想获得美国绿卡,那么只能等男友顺利拿到美国绿卡后,然后再回国登记结婚,递交F2A申请,整个F2A申请周期也要约2~3年。
温馨提示
如果是F2B类别,切记在递交移民申请期间不要登记结婚,或者不要一离婚后,就马上递交申请,然后拿到绿卡后就马上回国和前妻/夫复婚,为TA递交移民签证,这样很容易让领事官怀疑移民目的的,有可能会出现补材料,甚至被拒签或者做豁免申请的都有。
美国亲属移民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很多申请人因为不了解移民法,时常掉坑的。如果您的移民申请遇到问题,欢迎添加“侨梁小助”微信咨询,在移民路上我们一直在,为各位移民申请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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