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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加州很多华人企业的老板对员工的加班费问题要么是置之不理,要么是糊里糊涂。洛杉矶华人律师郑博仁24日用实际案例结合2022年最新出台的劳工法讲述了老板拒付加班费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郑律师表示,有些公司的老板对员工每天加班一两个小时的问题不予理睬,认为这是应该应分的。但法律规定,如果员工每天加班2小时,一周内工作了60小时,比规定的40小时多出了20小时,雇主就应支付20小时的加班费,否则如果员工提告,雇主将面临最高一年的牢刑或加班费一倍的罚款。引起这类法律诉讼的罪名包括:1、加班制度不健全;2、加班加点;3、午休和间休被占用;4、拒付加班费;5、没有加班统计表。
一位居民在洛杉矶林肯岗一处临时检测中心检测病毒。侨报记者邱晨摄
劳工法规定,每个员工在连续工作5小时内享有一次用餐30分钟的权利,每工作4小时享有一次10分钟间休的权利。任何一名员工,不论在何种工作环境,每天工作都不能超过8小时,或一周超过40小时,除非每天8小时以外的加班时段雇主支付一倍半的薪资,超过12小时的加班雇主支付两倍的薪资。
劳工法规定的不用支付员工的费用只有员工上下班路上的报酬,此外例如手机费、汽油费、意外伤害,甚至由员工自己造成的损失都应由雇主支付费用。
郑律师还介绍了很多2022年新出台的法律,包括SB1383(病假扩展)、AB1003(克扣工资)、SB572(冻结资产)、SB331(不再沉默法)以及最低工资发等,其中的SB1383法案要求5人以上的公司,员工可在一年内申请带薪病假12周,不仅可用于自己的病假,还包括照顾生病的丈夫妻子、岳父岳母、兄弟姐妹在内的亲人,病假结束后雇主必须按照原来的职位和薪水让员工回到工作岗位。
SB331法案是针对过去的“花钱消灾”的庭外和解案件。郑博仁表示,过去的庭外和解有一条保密协议,就是被告赔偿了原告后,原告不允许在公共场合继续散布或诋毁被告的名誉,即便他所说的都是事实。但”不再沉默法”允许原告即便在庭外和解后仍可以继续在公共场合揭露被告的违法行为。郑律师认为这项法律会导致庭外和解越来越少,而被告把官司打到底的案件会越来越多。
郑律师提醒大家,由于疫情的再次爆发,加州已将口罩令延期到2月15日,该项命令要求公司员工在工作场合必须戴口罩,但因特殊情况,例如健康、精神疾病或宗教信仰等原因不能戴口罩的人除外。郑律师强调,过去说的“完全接种”指的是打了两针疫苗,现在这个概念已被更新为“两针疫苗外加一针加强针”。

本文为美国侨报记者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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