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万港漂都在这儿
香港有个罪叫“不小心过马路罪”,具体说起来就是闯红灯、没斑马线却横穿马路,或者翻围栏等等,换成内地的词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
(图片来源:头条日报)
虽然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也不是什么不可饶恕的大事,圈妹估计不少港漂都偷偷闯过红灯
当然,还是要提醒大家注意安全,不要乱来!如果被警察抓到,最高可罚款2000港币!
(图片来源:香港经济日报)
但就是这样一件小事,却在香港引起了一场耗时多年的大风波,看得香港人目瞪口呆!
直到最近这场风波才有了结果……一位随便横穿马路的女保安被判无罪,而那位审案子的法官却要赔给被告170多万!
源于一件小事……
故事还要从几年前说起。

2016年4月,一个尼泊尔籍的女保安Thapa Kamala,在大潭道附近横穿马路,被一辆的士撞到。
(图片来源:头条日报)
虽然她是伤者,但毕竟也有过失,于是附近巡逻的汤警官如实记录她“突然冲出北行线而被撞到”,还给她开了张500块的罚单。
要换成别人可能就直接交罚款了事了,但这位女保安觉得自己没错,
是对方超速在先,于是在法庭上不认罪。
不是图中的人
(图片来源:头条日报)
按香港法律程序,被告不认罪就要打官司,要请律师辩护,找证人、证据......
但交通案始终是小case,香港法院几乎每天都有,快的1天能审好几场,慢的有个2、3天也能结案。
可万万没想到!女保安这个小案子一审就是4年!还延伸出了好几个案中案,甚至发出了通缉令、连创几个记录、闹到全港皆知……
(图片来源:香港01)
第一位被法官通缉的大律师
这个案子在2018年1月初开庭审理,断案的是法官何丽明(具体职位是特委裁判官,主要一些处理小案子),而被告代理律师是梁耀祥律师
(图片来源:头条日报)
梁耀祥
不知为何,双方常常在法庭上争论不休,梁律师一会觉得何法官有偏见,要求换人,一会觉得专家的证词不可信,要求换专家;换专家后,何法官又觉得这个专家不够格。
单是“专家是否有资格做专家”这件事,双方就吵了10天。
开了几十次庭,拖了一年,连证人的证词都没听完......
(图片来源:头条日报)
每次开庭双方都剑拔弩张,有一次梁大律师还直接脱口而出:Are you insane(你是否疯颠)
这可把何法官气得不轻!天天上班因为过马路这点小事扯皮,这也就算了,还要在庭上被骂。
下次开庭时梁律师没来,法官认为他不尊重法庭和她本人,当场签了一张逮捕令,全港通缉抓捕梁律师。
(图片来源:网络)
堂堂大律师却成为通缉犯,这真的闻所未闻,这两个人立刻成了司法界的“风云人物”!
而这位被全港通缉的大律师,正满是委屈地向记者诉苦……

大概就是说:何法官不断质问自己是否精神有问题,说他没记性;还不断重复否定一些事情,而自己只是在关心对方的精神状况!
梁律师公司
(图片来源:头条日报)
到底谁侮辱谁,外人也说不清,不过梁律师是香港有执业资格的大律师,光一张逮捕令还不够抓他,需要上级签字,所以这事便不了了之了……
“逮捕令”风波是告一段落了,但案子却是越发失控了……
换人再战!
闹成这样,梁律师是不好再上庭了,所以被告一方换了事务所的侯律师辩护。

大家都是一个公司的,
这位侯律师可能想为梁律师出口气!
侯律师
(图片来源:网络)
这次开庭,双方吵得更激烈了,而且争论点不只是
“被告是否违法,证人证词是否可信”
,而是越扯越远。

两位法学专家越发向着语言学发展,他们讨论的都是:
收回言论经常和道歉一起连用?那收回是否能等于道歉?
good能否等于morning?

梁律师到底有没有道歉?

侯律师的英文是否有口音?你说的到底是“line G”还是“奶猪”?

何官为什么不能迁就侯律师的时间开庭?

侯律师和何裁判官,到底是谁在拖延时间……
(图片来源:网络)
就这样双方又吵了大半年,本来几天就能审完的案子拖了足足89天,全网都在吃瓜他们如何扯皮辩论!
结果高等法院看不下去,破天荒地直接给何官下令:案件只涉小事一宗,毋须再传召该证人,尽快听取结案陈辞结案。
翻译过来就是:一个小案子,不要再折腾了,赶紧结案吧!
(图片来源:香港经济日报)
此后双方终于收敛脾气把案子给结了,结果是被告罪名不成立,500块钱不用给了……
过马路的案子解决了,但这事还没解决,因为还有案中案!
史上首次!
何法官最后4个小时的宣读判决时间里,有3个小时都在讲侯律师和梁律师的过失(看来恩怨真的不浅啊)
侯律师站立陈词时将双手插袋、还把汽水罐放在台上,梁大状将文件丢在主控的桌子上……(控诉他们没礼貌)
当然这都是小事,最重要的是:他们耽误了时间!
(图片来源:香港经济日报)
法院开庭也是有成本的,他们一直扯皮,理应要交诉讼费,两人一共60多万……这两位大律师是绝对不会给钱的,所以他们准备把官司打到底!
正当两位律师面临诉讼费问题时,何裁判官也面临着170多万的赔偿问题。
没想到吧,以往都是法官判案,这回法官竟然成了被告,还要赔钱。
女被告在开庭第二天迟到了1分钟,何法官让她交100港币作为担保金,让她以后准时出庭。
被告一方立即申诉了,虽然法院把钱退回来了,但女保安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情感伤害!

(图片来源:网络)
她的意思大概就是:
我已经因为车祸受伤了,还要一直出庭,都没有自由了,天气又这么冷,法庭又这么冻!何裁判官又不知道为什么老骂我的律师!
我天天跑法院没成本吗?每天往返东区法院的交通费是29港币,午餐不少于30港币,另要申请司法覆核讼费5000港币,医生检验报告费2600港币,还有精神损失费100万!
总之,女保安起诉了何法官,要求对方赔偿自己170.88万!
不止如此,她还起诉了开罚单的汤警官和他上司,还有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要他们赔自己600多万!
不过法官觉得她在无理取闹,驳回了要求。
(图片来源:香港01)
但何小姐就没这么好运了,代表她的律政司觉得这个起诉“无聊琐碎”,所以没有交答辩书申辩,法院最后直接判她:赔钱!
没错,这场香港史上首次被告起诉裁判官的案子,竟然让被告告赢了!
只是不知道具体金额会不会真的是170万,也不确定是由何丽明本人赔,还是她代表的律政司赔?
(图片来源:香港01)
真没想到区区500块钱,居然能够在香港掀起这么大的风波!不过更多网友觉得一个小案子拖这么久,浪费的是纳税人的钱!这个损失到底该算谁的?
港漂们?你们觉得呢?
  本文作者  
天天被爸妈远程催婚的 @圈妹
图片及资料源于网络,本文为港漂圈原创,转载请联络港漂圈。
参考资料:
1.《不小心过马路案|女保安如厕迟到被要求交保释金感受创索偿胜诉》,香港01,2021-11-2
2.《女裁判官遭被告入禀索偿170万司法史首宗》,雅虎,2019-4-8
3.《乱过马路案审足1年半脱罪尼籍女子向郑若骅索偿》,东网,20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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