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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亚当斯密经济学(刘胜军微财经出品)
作 者 | 刘胜军
近日,《求是》刊发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其中有3处谈及房地产:
• 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协调发展。
• 要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点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问题。
• 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瞬间,房产税即将到来的预期再度升温。笔者认为,上述这3段话很重要,但问题没有大家想得那么简单。
01
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协调发展”这种政策态度并不新奇,但这一次中央的确是对房地产动真格的了:
• 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金融回归本源”,其中抑制“脱实向虚”是重要任务。所谓“向虚”,现阶段最为典型的就是房地产泡沫化。
• 2018年刘鹤副总理提出四句大白话——“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掀开了“金融回归本源”的大幕。从安邦保险,到海航、恒大债务危机,再到P2P团灭、蚂蚁金服遭遇“强监管”,都是金融回归本源的标志性事件
• 虽然房地产调控早就不是新鲜事,但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三条红线”绝对是有史以来杀伤力最大的一次。不仅恒大,相当一批头部房企依然挣扎在“三条红线”生死边缘(任泽平,别吹了)。
重拳出击背后,有两个重大的时代背景:
• 针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国内大循环”而言,房地产泡沫化,既不利于供给侧(实体经济),也不利于需求侧(居民消费),已经成为实现国内大循环的关键梗阻。
• 2021年5月,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凸显人口出生率下降、老龄化加速的趋势。抑制“未富先老”的必要性更加急迫。导致出生率下滑的原因,固然有计划生育的滞后效应、青年人生育观念的变化等因素,但“生育恐惧症”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而造就“生育恐惧症”的原因,就包括高房价、上学难、鸡娃现象导致出生率降低的是房价!笨蛋!)。
02
虽然这次再度提及房地产税,但从历史上看,并不一定意味着会很快实施:
• 2013年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加快立法
• 2015年8月,房地产税法第一次明确进入中国人大立法规划。
•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表述为“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原因在于“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
•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提到“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 2018年9月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 2019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回应,“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亦提到“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 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未提及“房地产税”。
从2013年至今,已经8年。关于房地产税立法的表述,从“加快推进”,到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2018-2023)提请审议,再到“条件成熟时”、“稳妥推进”、“稳步推进”,足见这一改革的复杂性、争议性和艰巨性。
回头再看“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这句话,笔者认为有几点含义:
• 先试点,再立法。目前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并未产生预期中的效果。进一步扩大试点,并观察实际效果,对于缩小立法分歧和不确定性是必要的。
•“积极稳妥推进”,比过去多了“积极”,但依然必须“稳妥”
•“立法”与“改革”并重,破解房地产难题,不能指望“房地产税”一招制胜。
笔者认为,中央之所以慎之又慎,原因在于房地产问题堪称中国经济问题“第一难”。具体而言,难在以下几点:
• 从国际范围来看,房地产被称为金融危机之母,处理不慎,可能一地鸡毛。郭树清指出:“上世纪以来,世界上130多次金融危机中,100多次与房地产有关。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可以说,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对于“灰犀牛”,一要高度重视,二要敬畏,不可大意,犀牛发怒可不好对付。
• 根据《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中国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317.9万元,住房占资产近七成,房贷占家庭总负债的75.9%。可见,房地产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财富”。一旦房价大跌,不仅会放大金融风险,也会给亿万民众的生活和心理带来冲击。
• 国际经验表明,房地产具有长周期的鲜明特征。我国本轮房地产牛市从本世纪初开始,已将近20年之久,给民众形成了强烈的“房价只涨不跌”的刚性幻觉。要打破这种幻觉,并非易事:力度太小,效果不大;力度太大,要担心引发恐慌。
上海房价走势
• 房地产与其他因素的高度“捆绑”。房地产天然具有金融属性。目前,房地产与经济增速、地方财政、金融体系资产高度捆绑,令调控陷入“投鼠忌器”的两难。2015年全国房价一度下跌,但在经济增长压力、地方财政压力之下,最终还是以“去库存”和随后的房价大幅度反弹而逆转。
03
还是“空置税”好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一文中,下面这段话需要认真理解:
• 要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点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问题。
笔者认为,这段话至少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重点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问题”:这种提法体现了“一切向前看”的改革思维。所谓新市民,一类是未来进城安家的农民工,一类是毕业后留在城市的大学生。
• 如何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给定目前的高房价,有三种解决办法:1)把房价降下来,这不现实,冲击太大;2)长租房,即不买房但可以长期租房。这样也可以起到“安居乐业”的效果;3)对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最近,香港宣布建设人口容量250万人的北部都会区,体现的就是这种思路。
所以,未来的思路重点有两个:
• 对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
• 对其他人群,要靠市场化的“租房”来居住。
笔者认为,这种思路是最具现实性的策略:力图在不戳破房地产泡沫的情况下,让买不起房的人可以通过租房来解决居住问题。
沿着这种思路出发,未来的重点就是要:1)增加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2)降低租金,让年轻人能租得起房。
要实现上述目标,有一个现成的好办法:
• 目前有大量新建住宅空置,也就是说很多人买了房,却不装修,等着升值,这是典型的“炒房”。问题是,消耗了巨大社会资源建好的房子,长期闲置,既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不利于“碳中和”目标。房屋闲置的社会危害,比买了汽车却不开还要严重。荷兰和瑞典的房屋闲置率不超过2%。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2017中国城镇住房空置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城镇地区有6500万套空置住房,住房空置率达21.4%。这种现象是对实现“碳中和”是极为不利的。
借鉴欧洲、香港等地的做法,对空置的房屋征收“空置税”,如此以来,持有多套房屋的人,要么抛售,要么装修后出租。用于出租的房屋多了,租金自然会下降。
从现实可操作性出发,“空置税”大大优于“房产税”:
• 中国的土地制度与欧美不同。由于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出让金已经获得大量收益,如果再征收“房产税”,势必加重民众负担,不利于扩大中产阶级收入的战略目标。
• 房产税如果太低,像上海和重庆那样,没有效果;如果太高,又担心引起恐慌。这是两难。
• 空置税则不然,它惩罚的是那些买房却长期闲置导致社会资源浪费的人,带来的结果是增加出租房供给。
•空置税既不会对房地产市场带来过大冲击,又可以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还可以降低新市民租房的成本,真是“一箭三雕”!
其实,中央多次提及的“房地产税”,本身就是一个综合概念:房产税、空置税都属于房地产税。
中央财办原副主任杨伟民曾经提到:
• 我们曾经请有关单位通过对用电量对全国住宅的空置情况摸底调查,显示我国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住宅的空置率都相当高。比日本这种高度老龄化、少子化、城市化的国家还要高,日本是13%。这很不正常,说明用来炒的房子真不少,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空置标准。
笔者建议,慎重考虑房产税,大胆征收空置税。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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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军
坚持讲真话的经济学家
国是金融改革研究院院长
2014 年参加总理经济座谈会
70 后经济学家代表人物之一
著有《下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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