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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言
  • 澳洲法律对土地私有权的保护
  • 政府使用私有土地的方式
  • 什么情况下会被征收资产?
  • 谁在买澳洲物业?
  • 结语
前言
最近一条关于中国人在澳洲空置房将被“没收充公”的消息在朋友圈热传。
一时间,许多不明就里的朋友纷纷问我在澳洲还好吗?没收房屋的情况是真的吗?云云。
为此,我专门在网络上找了些此类“新闻”来一探究竟。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相关“报道”,不仅数据旁征博引,观点方面还引用“路透社”的消息来佐证。
这让我不禁感叹,假消息也太逼真了。

同时,也非常有必要来认真说说澳洲对待外国人购买房产的态度到底如何?

澳洲法律对土地私有权的保护
个人或公司在澳洲购买房产,在法律层面到底受到何种保护?

众所周知,澳洲早先是英国的殖民地,从英国继承了英国普通法系(Common Law)的传统。
而英国英国普通法系的一个重要核心即保护财产私有权私有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是基于土地私有权,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澳洲作为继承了英国普通法体系的国家,土地所有权制度已经经过上百年的发展,目前非常完善健全。
当前,澳洲大部分地区都认可业主对于物业永久的拥有权。目前产权大致分为托伦斯所有权 (TorrensTitle),分契式所有权 (Strata Title),社区所有权 (Community Title) 以及公司所有权 (Company Title)。
政府使用私人土地的方式
虽然大部分澳洲土地由私人所持有,但当政府因道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常会与土地持有方进行如下几种方式的交易。
1. 租赁方式
即政府向地主租赁,租期有1-100年,土地拥有人与租赁人协议决定土地使用与占有,要写明租金、负有的责任、土地用途等。
这种方式具有高度的法律保障,法庭可以执行,在租赁期间,地主也不能干扰租赁人。
2. 执照方式
即许可证,用于租赁不太重要的土地。这种方式法律执行度低,如政府想租一块地,用于堆放材料,就可以租赁邻近的一块地。
3. 协约方式
用于租用有特殊目的的土地使用权,如公用过道要通过私有的土地,可通过协约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即使地主要卖掉土地,新的买主也要继承这个协约。
4. 强制征收方式
即政府征收私有土地。政府用地可以先用以上租赁等方式,最后才用强制征收方式。
强制征收往往一般是最后的途径,实际生活中这种方式很少使用。这种方式在法律程序上非常严格,要由议会通过,根据《土地征收法》进行征收。且市政府一般没有强制征收权,州政府有权强制征收。
而关于开头报道的空置房强制征收为廉住房则是无稽之谈。
事实上,澳洲政府从2017年推出了一项房屋空置税政策,旨在打击炒房一族。
房屋空置税政策的主要内容,即如果在澳洲的房屋每年空置超过183天无人居住就会被征收空置税。
所以,空置房屋真实的情况应该是缴纳空置税,而非被政府强制征收。

什么情况下会被没收资产?
虽然澳洲法律保护私人财产,但在一些情况下私人财产仍然会被政府强制没收。
澳洲刑法授权政府可以没收个人资产。
《澳大利亚2002年犯罪收益法》(Proceeds of Crime Act 2002 (Cth))就指出无论是哪国人,在澳洲或国外发生犯罪行为,其在澳资产都有可能遭遇限制令。其限制令的主要目,则是防止犯罪收益被移走或处置。
此外,在物业持有人因无力偿还贷款等情况下,抵押的资产(如房屋)也有可能将被以拍卖的形式出售、接管、抵押赎回权等情况出现。
谁在买澳洲物业?
除去“强制征收”这点不实以外,另一个让人琢磨不明白的就是为什么总是针对中国购房者?

实际上,美国、英国、新加坡人士则是澳洲物业持有的大头。
据澳洲本地地产信息平台REA Group消息指,在疫情期间,来自美国和英国的对澳大利亚地产的搜索量激增而中国大陆买家减退。
来自Realestate.com.au的数据显示,到2020年,来自美国的搜索量较上一年增长了57%。
其次是中国香港(上升17%),新加坡(上升15%)和英国(上升10%)。
与之相对的则是来自新西兰和中国的兴趣则同比下降。
后记
中国人在澳洲空置房将被“没收充公”这样的新闻仅仅只是假新闻冰上的一角。还有很多关注国际局势的自媒体有着更加匪夷所思、完全站不住脚的观点和论据。
那它们到底在影响谁?
到底希望达成什么样的效果?
期待你的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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