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一名学生本来已经签好租约,但搬家前2周,房东发短信查问接种情况,最后由于没有接种疫苗被房东拒绝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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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开始,安省高校将恢复正常返校,埃里克·福柯的儿子是阿冈昆学院的学生,同样需要考虑在学校附近租房。
三个星期前,福柯儿子去看附近一个房子地下室的一个房间,和另外两个租客共用厨房、浴室和其他一些公共空间。
地下室分门出入,房东和妻子住在楼上,有自己的厨房和浴室。
房东会对租客的区域进行一些清洁,但租客无法进入楼上房东的生活空间。
看房当天,房东拿出了房规,达成了口头协议。福柯的儿子支付了押金,收到了房东的收据,并准备在 8 月 1 日搬家。当时没有提到 COVID-19 疫苗接种要求。
7月16日,在 Eric Foucault 的儿子搬进房子前 16 天,他收到房东发来的短信,询问他的 COVID-19疫苗接种情况。
根据与《渥太华公民》报报道的截图,该学生解释说,他还没有接种疫苗,目前还没有决定是否接种。
房东回复道:“对不起,不打疫苗是不行的。” 
房东解释说:“我必须把家人的安全放在首位,请过来拿你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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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返校季,福柯儿子的情况就房东和租客关系提出了一些疑问。包括:
1、房东可以要求租客透露他们的疫苗接种状态吗?
2、因为没有接种而拒绝租房,房东合法吗?
3、房东可以要求现有的租户去接种吗?
福柯认为他儿子准房东的行为不合法,于是投诉到媒体要求一个答案。
父亲福柯说:“他是个好孩子,他不接种疫苗并不意味着可以接受伤害。他只是犹豫不决,你知道现在世界上有多少人还没准备好接种吗?”
不管他们的原因是什么,加拿大大约有近20% 的符合资格人,尚未接种任何剂量的 COVID-19 疫苗,大约有三分之一还未完成第二剂接种疫苗。即使对于那些已经接种疫苗的人,也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意向房东透露自己的医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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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渥太华公民》报采访了几名律师,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合法性并没有一致的看法
渥太华房东兼租户律师瑞安·迪肯 (Ryan Deacon)说:“根据加拿大隐私法(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房东需要有一个合法的目的来收集个人信息,例如某人是否接种了疫苗,并且该目的必须是‘合理的人会考虑的’ ……在这种情况下是合适的。”
迪肯说:“我很难找到一个很好的提问理由。任何有关对 COVID-19 采取适当措施的目的都将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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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律师专业人士认为房东可以询问潜在租户是否接种了疫苗。其中包括律师行合伙人兼东安省房东组织主席约翰·迪基(John Dickie)律师。
迪基说,一般来说,房东甚至可以要求该租户提供证据,如果他们拒绝回答或未接种疫苗,则拒绝向他们出租
迪基继续解释说,豁免的原因是基于安省人权法,该法禁止基于一个或多个“受保护理由”:年龄、种族、残疾和其他许多方面歧视行为和领域,包括住房。
不过,持反对意见的迪肯律师则认为,拒绝不租房给未接种疫苗者可能是所谓的“建设性歧视”。有些人由于健康原因(他眼中的残疾歧视)无法接种 COVID-19 疫苗,而其他人,例如刚抵达加拿大的难民,可能因为没有时间接种疫苗而未接种疫苗( 因此,存在基于公民身份的歧视)。
迪肯说:“房东不能存在故意的歧视,这可能只是政策的连锁反应,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雇主无一例外地要求所有员工在周六工作,而对于那些宗教信仰要求当天不需要工作的人来说,这种做法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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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人权委员会表示,住房提供者必须为可能因残疾等原因无法接种疫苗的人提供住宿,“除非这样做会造成不必要的基于成本的困难,或者健康和安全。”
委员会还指出,如果潜在租户能够证明疫苗接种证明要求由于受保护的理由而对他们产生不利影响,则可以使用该守则的保护范围,“将取决于所有事实。”
他们指出,对于集体住房和非集体住房以及共享个人住宅,围绕健康和安全风险的考虑可能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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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如果您必须与业主或业主的家人共用浴室或厨房,则该守则不适用。《 安省住宅租赁法》(Ontario’s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简称RTA)也是如此。
在为现有租户实施疫苗接种要求方面,这将改变游戏规则
安省一间律师行合伙人迈克尔·蒂勒(Michael Thiele)律师解释说,根据 《 安省住宅租赁法》,一旦房东和租户签订了租赁协议(书面、口头或暗示),房东就不能仅仅因为租客没有接种疫苗而不再租住。
换句话说:房东无法终止您的租赁,除非是出于 《租赁法》 中的“有因”(for-cause)原因之一,或为数不多的“无过错”(no-fault)原因之一。
蒂勒律师说,所有这些都不可能成为理由,包括:“我不想再租给你,因为我不喜欢你;我不想再租你,因为你没有接种疫苗;我不想再租给你,因为我不想再当房东了。”
但是,如果 《租赁法》RTA 不涵盖租赁安排,情况就不同了。 
迪基说,如果房主将房间出租给被要求与他们共用厨房或浴室,并且其他人拒绝接纳没接种疫苗的人,房东通常可以终止租赁
目前尚不清楚福柯儿子和准房东之间的安排是否会被视为《租赁法》豁免范围。
《渥太华公民》报采访了房东,房东拒绝对这件事发表评论,但房东确实说,他认为这是出于室友的担心,而且厨房是共用的,因为他们使用的是同一间洗衣房。
从理论上讲,安省的房东可以尝试使用 N5 通知终止租赁,或者使用 N7通知 以严重损害住宅区中另一个人的安全为由
如果租户收到这些假设的 N5 或 N7 通知而没有搬出。房东可以向房东租户委员会申请驱逐令,委员会将安排听证会,但房东必须证明他们在通知中声称的内容。
不过,蒂勒律师说:“我在猜测,房东租户委员会不会命令租户接种疫苗,否则将会是惊天动地的。”
前几天,我们刊登了一则房东和房客分层而住,各自出入;但房东的儿子被得了新冠的房客感染而去世的案件。由此可见,混住的房东拒绝没打疫苗的租客是有一定道理的。而公寓楼的租客可能会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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