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昨天晚上的时候,明星龚俊和任嘉伦工作室先后发表声明,表示终止和“维他奶”品牌的一切合作。
我去查了一下,事情是这样。
7月1号的时候,大家都在庆祝一百周年,香港却发生了一起自杀式袭警事件。
视频显示,两位在铜锣湾街上驻守执勤的警员,背靠背,互相看着对方的背后:
然而凶徒背着个包,从警员视野盲点冲了过去,把刀插在了其中一名警员的背上:

受伤警员中刀后迅速跑开,不给凶徒再伤害他的机会:

同时另一名警察拔枪指向凶徒,不让凶徒逃脱或者伤害路人:
同时附近巡逻的其他警员也都掏枪围了上来,此时凶徒在逃跑途中用刀自插胸口,走向墙根,靠墙倒在了地上:

香港警方本着法制以及人道主义精神,还在现场对这名凶徒进行了急救,并把他送往医院救治,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联合早报报道

而被捅伤的警察今年才28岁,他左背肩胛骨中刀,伤口10厘米深,伤及肺部。所幸送院及时,现在经过救治,已经由“危殆”转为“情况严重”,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之后,警方发现今年50岁的凶徒仍然和父母住在一起,并且在案发前已经留好了遗书:
同时,警方还搜出了他受到分化和激化”的资料

再加上整件事全程都有影像资料纪录,实在没任何脏水可以往香港警方身上泼。所以警方最终把这件事初步定性为“孤狼式本土恐怖袭击”

外媒也都接受了这一说法,比如某经常撰写反华文章的媒体,也表示这是“恐怖袭击”,也就是说这名袭警暴徒是恐怖分子。

随后的调查显示,这位恐怖分子是香港维他奶的采购部主任梁健辉:
02
可能有人要说了,员工是恐怖分子关公司什么事,公司也管不了员工的所有事情啊。
这点我同意,员工行为确实不能上升到品牌头上,所以也不是这起悲剧发生后大家就开始抵制维他奶,真正让人不满的,是事情发生后维他奶向他们全体员工发的公告。
一家正常的公司,在员工做出杀人袭警的事情后,一般都会第一时间声明自己不支持员工行为,或者至少说一下“这是员工个人行为,和公司无关”。

然而维他奶发的通告是啥样的呢?
“有关一位同事于事件中身故

于铜锣湾的事件中不幸逝世
向凶徒的家人致以最深切的慰问
,并将提供帮助:

看看这措辞。看看这表达。
如果不是事先看过了新闻,我还以为这位“遇难”的梁健辉先生是受害者,被卷进了事件里被谋害了呢。
要知道,这位“不幸逝世”的梁健辉先生,从背后捅了一名警察,是实打实的杀人未遂,畏罪自杀的凶手,同时也是官方定义的恐怖分子。
袭警、杀人、恐怖袭击,其中任何一项拿出来,都是十恶不赦的犯罪行为,咋到了维他奶的内部通告里,好像变成了英雄一样的呢?
2015年1月7日,恐怖分子冲进巴黎《查理周刊》杀人,最终被警方击毙,你会把这称为“恐怖分子不幸逝世吗?”
不会,除非你是站恐怖分子那边的。
2001年9月11日,基地组织劫持飞机,冲向美国纽约世贸飞机,最终和无数无辜的人一起尸骨无存,你会“慰问恐怖分子的家人,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协助吗?”

不会,除非你是支持他的恐怖行动的。
我们再来看看这份通告。
所以能写出这样的通告,说明撰写的相关人员,其实就是支持这位凶徒的,而且还不是暗地里支持,根本就是在明面上支持。
这一句句的,写满了对凶徒的同情和支持,尤其这通告是发给整个集团的,就像是在喊话“我们公司支持这样的做法,还会帮着顾好家人,请大家放心。
03
其实也没必要装外宾,前几年在香港闹事的那些暴徒当然不可能凭空消失,他们只是畏惧《国安法》,不敢那样大规模出动闹事而已。
但这些人隐藏在民间,依然期盼着、渴望着、支持着能出现一个人为他们出头。
袭警凶徒在我们看来是恐怖分子,但在他们看来则是“英雄”,乃至于那人自杀身亡后,有人在网上组织起来,过来给他送花:
一位一直批评我们国家的youtube博主,这次发视频表示这凶徒做得不对,警员也只是领工资的不应该被这样袭击,结果被他的粉丝骂得体无完肤:
甚至有人喊出了这样的口号:

所以你说和这些人能讲通什么道理呢,他们就是想通过暴力和极端行为,通过美化暴力行为来把水搅浑,好让更多人对他们妥协,以达成他们的政治诉求。
维他奶在他们内部发的通告,其实也是在向这群人传达他们的政治观点,给这群人纳的投名状。甚至他们在大陆发的通告,也只字不提港府对这件事的定性,至今不说他的员工做错了:
这到底表明了一种什么立场,不言自明。
然而,维他奶可是一家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以及利润来自中国大陆的企业:
而且它因为检测不合格,已经多次被海关拒绝入境:
你说我们何必给这样一种又不健康又看不惯我们的饮料送钱呢?
他们拿着我们买饮料的钱,拿去支持暴徒,支持恐怖主义,支持港独,最后又变成扰乱国家秩序的资金。
任何对暴力的粉饰,都是对暴力的纵容。
所以我既不支持他们的立场,也不想再买他们的产品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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