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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一些读者的请求,本微信号开设“典型案例”专栏,有选择性地简单介绍本律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年以来办理过的成千上万个移民申请的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中99.99%是成功故事,因为这个比例是我所的成功率。当然,我们在适当的时候也会向读者介绍我所的极个别未成功的案例,总结成功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只是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有责任保护每位客户的个人隐私,这里刊登出来的案例的事实真实,但申请人姓名被完全改编。所以,请勿试图猜测我所客户的真实姓名或者试图实地打听或查证。
申请人:Y女士
职业:销售总监
案件实情
Y女士毕业于某知名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营销管理工作。递交申请前曾就职于一家外资公司,在该公司拥有近十年的销售高管经验,且带领部门团队创造了非常优秀的业绩。历年来Y女士曾数次获得商业领域的营销奖项,在中国和美国的行业协会担任会员及顾问,也接受过多家媒体的新闻报道。
办案经过
国内合作移民公司顾问将Y女士的评估发给本所律师进行评估。本所律师与移民公司顾问多次沟通,对Y女士的情况进行了仔细分析。鉴于EB-1A杰出人才对商业领域的申请人要求较高,我们着重于Y女士在营销领域的优秀业绩,独特的营销理念和丰富的团队管理经验,及同行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建议其先递交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
移民公司的工作人员与律师合作,完成材料收集工作,律师完成案件准备工作并于2017823日将申请包裹递交到移民局,2018213日,收到移民局的RFE补件通知,补件截止日期为2018513日。收到补件信后,律师,移民公司和客户三方密切配合,再次对Y女士所在的行业领域深入调研,搜集支持文件,提升Y女士的成就贡献,并完善赴美计划,之后我所律师将近300页的补件文件寄送给移民局指定的补件接收地址,并确认在2018511日由移民局的工作人员签收了补件文件。但是补件递交后迟迟未收到移民局的进一步审理通知,期间律师曾几次联系移民局的工作人员,询问进展,在20181110日我所收到移民局发出的Y女士的拒签通知,拒签原因竟然是移民局没有收到Y女士的补件文件!经过一年多的准备整理和补充文件,按照时间要求寄达移民局补充文件,竟然被德州移民局以这个理由草率拒绝。这个案件足以证明德州移民局案件收发与调配存在重大的漏洞,造成被拒既不是律所的失误,也不是快递的延误,而纯粹是移民局文件调配低效以及官僚作风导致的错误,也是其轻率的态度造成对客户申请的不公正处理意见。
我所律师基于多年处理移民申请以及和移民局打交道的经验,确定是移民局延误和内部协调出错,必能要求移民局重审案件以更正错误的拒案决定。我们强烈建议客户要求重开案件,向上诉委员会提出申请重新审理。得到客户的授权后,律师迅速整理好相关证据,整理上诉材料并起草律师函,于20181119日将I-290B申请重新审理的文件提交给上诉委员会。并最终于202039日收到Y女士的上诉决议,上诉委员会撤销了移民局的拒案意见,重审该案,并直接批准了原有NIW的申请,并且Y女士的优先日仍然保留为2017823日的申请递交日。
I-140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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